第291章 音乐时代
作者:司马白衫   我的戏剧年华最新章节     
    算起来,青铜器是中国第一支大学生摇滚乐队,还是能在北平各种地下摇滚音乐会与崔健、唐朝乐队、黑豹乐队等同台演出的那种。
    这次北大的演出,就是老狼的女朋友潘茜牵的线。同桌的你爆红,她就动了这想法。
    作为小有名气的乐队,青铜器一般很少在校园里演出,可是架不住老狼的游说,江浔、高晓松几个也真同意了。
    其实,八九十年代,宝岛音乐风行校园,尤其是北平各大高校,大家听多了罗大佑、齐秦、刘文正,就纷纷自学吉他。
    相对别的乐器,吉他无疑是最容易上手的。
    在这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大学生普遍都吃文艺范儿那一套,于是男生们就把弹琴唱歌当做泡妞利器,下了课就坐在学校草坪上弹唱。
    但同样都在弹琴唱歌,清华大学作为一所以理工科见长的最高学府,却出了这么多吟唱风花雪月的乐队,而隔壁一向自诩人文素养深厚的北大,却少有能与其相提并论的乐队出现。
    这大概可以同时算得上中国音乐圈和高校界的一大谜团吧。
    其实,此时清华北大搞音乐的男生都不少,北大男生一般都是聚在三角地弹琴,清华男生一般都是聚在东大操场弹琴。
    至于为什么清华男生的成绩比较牛叉,原因很简单,因为清华男多女少,男生之间竞争太激烈,于是只有发愤图强,刻苦学习吉他本领和词曲技能,才能成功泡到女生,所以是荷尔蒙的爆发铸就了清华大学在音乐上的辉煌……
    至于北大男生,往往刚会弹几個和弦,就已经被女生拎走,不用再练了。
    可是,那也是青铜器乐队没出江湖的时候,那还是同桌的你没走红的时候,现在,北大的女生,都在盼着江浔。
    不止北大女生盼望着,江浔不知道的是,现在北平各大高校几乎爆了。
    这是青铜器乐队在高校的首场演出,也是同桌的你在高校的第一场演出……
    今天,咏梅到达北大的时候,看着古色古香的大门,就差点进不去了,还好,有同学把她带进去,后面就直接不让进了。
    “这是怎么了?”咏梅的笑依然恬淡。
    “人太多了,北大快盛不下了,”同学脸上似乎是惊魂未定,“我从来没在北大的校园里看到这么多同学……”
    哦,咏梅的脚步放慢了,校园里人头攒动,到处是人,知道的以为这是北大的校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崇文门菜市场呢。
    “江浔来了吗?”同学挽着咏梅的手,似乎很难往前移动了。
    原来的演出地点定在北大工会俱乐部,可是照这架势,根本不行,校园的广播里又传来声音,演唱会临时改在未名湖畔了。
    校广播站也把广播地点直接设置在了未名湖,这样即使同学们不到湖边,也能听到青铜器乐队的歌声。
    作为清华才子,能到北大开演唱会,高晓松感觉,此生足矣,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在清华读书,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去北平的其他高校找乐手茬琴……”矮大紧来得最早,在未名湖畔拨弄着吉他,他感觉自己牛x得很。
    未名湖畔,波光粼粼,这可比夜晚降临,在清华水房里借着灯光练吉他,牛x太多。
    何况,还有这么多的北大的和其他高校的姑娘,都在崇拜地看着他。
    他用力把长发往后一甩,这才发现,主唱还没来。
    江浔其实来得很早,可是大发驶进北大的路口,竟被拦住了,原因是前面的自行车摆不下了。
    看一眼手上的梅花表,他干脆就把大发停路边了,反正这时候的警察叔叔还不会拖车……
    “同学,不能再进了,真的不能再进了。”北大门口,一位年轻老师苦口婆心地跟各大高校的学子耐心解释,真的不能再进了,他在北大工作十年,从没见过这么多学生。
    “老师,我是江浔……”
    江浔有点急了,站在马路上就喊道,演唱会马上开始,自己这个主唱还在外面呢。
    江浔?
    这两个字立马炸了,人群象海潮一样涌了上来,北大门口瞬间不再拥挤,大家都涌到了马路上。
    江浔,江浔,江浔——
    不知谁起头喊了一声,立时几百上千个高校学生呼应起来。
    江浔——
    活了二十岁,江浔还是第一次听到几百上千人齐声呼喊自己的名字,看着一张张脸,听着一声声呼喊,他的心里沸腾了。
    外面喊着江浔,里面的同学也听到了,这下同学从里面往外冲,老师再也拦不住了,好嘛,眼看人越来越多,这北大的校门是进不去也出不来,没办法,北大保卫片加上附近派出所,再加上学生会的一些骨干,才保着江浔进了校门。
    一路上,不断有人在呼喊,几乎全是陌生的同学,可是他们都很热情,一张张笑脸,一声声问候,一只只伸过来的手,让江浔感动。
    他的感动只能化作歌声。
    当吉他又一次响起,那熟悉的旋律就飘荡在北大的未名湖畔。
    一只又一只的纸飞机翩翩起舞,随着江浔,随着音乐,把记忆留在北大的这个夏天……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当江浔重又站在舞台上,轻轻的弹奏就转成了万人合唱,无数的少男少女,站在未名湖畔,站在北大校园里,齐齐把手伸向天空,一齐喊着唱着……
    他们的声音是如此纯粹,不带一点世俗的尘埃,不染一点岁月的风尘。
    “这就是青春!”江浔把话筒拿到自己跟前,整个现场顿时冷静下来,大家都在看着台上,看着未名湖畔的江浔。
    胡军、何冰、江珊……咏梅,许晴,蒋雯丽……张小童,刘奕君……周涛……还有李咏……
    这些认识不认识的同学,江浔已看不到他们。
    其实作为重生者的他,青春就象是从手指尖上滑过的那些叫做岁月的东西一样,偶尔还会涌上心头……
    但现在,他要把青春的心声唱给他们,唱给那些离去和将要离去的同学……
    “我将在深秋的黎明出发,伴着铁皮车厢的摇晃,伴着野菊花开的芬芳,在梦碎的黎明出发……”
    “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
    “再见,青春,永恒的迷惘……”
    未名湖畔没有喧哗,没有喧嚣,大家都在静静地听着音乐,听着属于青春的音乐。
    站在江浔身边的高晓松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以前,他认为自己是天才,可是现在,他只能承认,天才就在身边,这首歌,不论歌词还是音乐,江浔随意唱来,是那么打动人心……
    这是一个青春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江浔的时代!
    江浔的时代,江浔的音乐时代,他相信,已经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