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真有那么多人么
作者:龙睛鱼   重生1988,三个西瓜打天下最新章节     
    “各单位,各乡镇的人过来交钱的时候,也是直接送到这房间里的···”
    这就麻烦了。
    全县十几个乡镇,一百多个单位、学校,就算按一个单位来一个人来算,也得将近两百人知道这间屋子。
    万一单位为了安全,来的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人,弄不好人数得五百靠上···
    我又陷入了沉默。
    这他么还怎么秘密的查,大张旗鼓都不一定能搞得定呢。
    从知情人这个角度没办法入手,那就换个方向吧。
    “孙伯伯,据我所知,财务上都有制度,下班之前,所有的钱款都必须锁起来,就算没有保险柜,也得找个柜子吧。”
    “这个···”
    “据民政局那边儿说,这笔款子粗略的算来只有十七万多,但是各种面值的都有,堆起来有好大一堆,什么柜子都装不下。”
    “库房里的那些柜子,原本都已经装满了东西,腾出来再装这些钱太过于费事儿。”
    “而且,那些柜子基本上都没有上锁,放在桌子上和装在柜子里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呃,这个事儿我不好评论。而且目前来看,民政局的这个解释倒也算合理,除了有点不太符合财务制度之外,倒也没什么明显的疑点。
    “孙伯伯,那个鞋印···,你们局技术科是什么结论?”
    “那是小半个双星运动鞋的鞋印,技术科分析是一个四十一码的双星鞋,鞋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男性,体重大概七十到八十公斤。”
    双星鞋是这时候很流行的大众运动鞋品牌,很多人都有可能买上一双,这条线索,聊胜于无吧。
    哎?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老孙刚刚说那个财务科长在下班前,是把房间打扫了一遍的,为什么公安局才取到了小半个鞋印?
    不应该有很多鞋印的么?
    就算第二天进去了很多人,把鞋印弄乱了,但老孙不是说那个财务科长发现钱丢了之后,就立刻命令大家不要乱动,不要靠近库房中间的桌子了么?
    这样还不能提取到更多的鞋印么?
    我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老孙解释道。
    “这个鞋印不是在库房里面提到的···”
    按老孙所说,小偷在偷走捐款之后,似乎还很好整以暇的把房间打扫了一遍,结果让他们在房间里没有找到任何的痕迹。
    但这个库房有一个接近二十公分高的门槛,应该是为了挡耗子用的,平时没人会故意在上面踩一下,知道这回事儿的人都是一脚就跨过去了。
    但那天的小偷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在这上面踩了一脚,留下了痕迹,而且在打扫房间毁灭痕迹的时候,还偏偏忘记了这里。
    “能确认就是小偷留下的?”
    “基本能确认。财务科的科长说那几天,因为屋里面堆了不少钱,民政局的人都为了避嫌,连库房的门口都不怎么去了。”
    好吧,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鞋印儿估计还真是小偷留下来的。
    但是那小偷能细心到偷完东西还把屋里面打扫一遍···
    这脚印儿是有意还是无意留下来的,还真是两说。
    “民政局院子里养的有狗么?”
    “有,但是半夜没听见狗叫。”
    得,这小偷估计还懂的怎么训狗。
    哎,我忽然想起来一个似乎忽略的问题。
    “那些钱,堆起来有多高,一共有多重?你们判断这些小偷,是一个人,还是好几个人?”
    “这个···,我们找银行帮了忙,如果这些钱全是一元的,大概是八十公斤,但如果全是一毛的,那就是八百多公斤。”
    “这些钱当中还有不少的硬币,所以我们估计最少也得一百多公斤,也就是说,可能有三百斤左右的重量。”
    “他们能悄无声息的偷走这么多钱,还能躲得过民政局值班人员的眼睛,我们估计最少也有四个人···”
    嘶···
    我吸了口凉气。
    三百斤,如果真是四个人,一个人就得七八十斤的重量。
    一般一个家用煤气罐的重量也才三十多斤,充满了气之后重量增加一倍,也就是六十多斤。
    也就是说,这四个人,每个人都能轻轻松松扛起一罐充满了气的煤气罐。
    我的印象里,小偷好像都说自己是技术工种,力气活儿可不是他们擅长的。
    难道真是四个彪形大汉的小偷么?
    还是说,小偷的人数,要远远多于四个人。
    “这一点,我们队里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觉得四个有力气的小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有人觉得作案人数应该比四个还要多。”
    “但是人数越多,越容易露出马脚,可是人数越少,运送这些钱又越困难。”
    “哎,一个多星期了,连作案人数都没搞清楚···”
    老孙喝了一杯闷酒。
    这案子说到这里,我也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本来我就不是个搞刑侦的,上次那个案子是因为我知道结果么。
    倒着推当然容易。
    这次么···
    我可不敢瞎建议,弄错了的话可是要误导刑警们的侦查方向的。
    想了想,我跑到里屋拿出了我的作业本和一支笔,把刚刚分析的结论和一些证据一条一条的写上。
    会撬锁。
    会训狗。
    作案人数多于四人。
    有人穿了双双星鞋。
    知道民政局收款的时间。
    知道民政局房间的布局。
    胆大心细(做完案还敢把房间的地面打扫一遍)。
    知道民政局值班人员夜里巡察的时间,或者是有专门的人在外边放风,盯着值班人员。
    最后,对民政局那个库房不熟悉,无意中竟然在门槛上踩了一脚。
    写完之后,我把作业本递给老孙,让他看看有没有遗漏。
    自己坐在一旁托着腮帮子考虑起来。
    能够躲过值班人员的巡察,要么是知道巡察的规律,要么就是有人防风,专门盯着值班室。
    可犯罪分子真的有这么多人么?
    所谓 “六耳不同谋!”
    如果真的有那么多人参与了这个案子,那主谋如何能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守口如瓶,不会露出马脚呢?
    可如果人少了,又如何能顺顺利利的把钱偷走,连一毛钱都没给民政局留下来呢?
    我在脑海中搜刮着后世曾经听说过,或者在文艺作品中曾经见到过的偷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