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林歆欢没有灵根?
作者:糖堆儿和冰淇淋   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最新章节     
    水?丹药?水?丹药?
    面前的红色水与印象里黑色小颗药丸反复出现,他实在找不到它们之间的共同之处。
    “啊气。”
    冲鼻子的味道,让他不由揉了揉鼻子。
    “这是毛血旺,你之前没吃过辣吗?反应那么严重?”
    林歆欢寻思着自己也没放多少啊,就那么一小把。
    铁盆上满满飘荡着的花椒和辣椒,沉默不语,是大象手掌的小把吧。
    “辣?小时候吃过,我在家的时候,厨子做的醋溜白菜里点缀了些辣椒,也没有此般让鼻子发痒。”
    说着不由捏了一把鼻子,嘴巴要张不张,挤眉弄眼。
    修仙世家即使在还没辟谷的时候,就注重吃食,天地间自然生长的东西,在体内产生的污秽是最少的,进阶洗髓的时候,能减少痛苦。
    他们肉类少食,多以蔬菜和清淡为主。
    为了保持世家子弟的雅净,带气味的食物也很少吃,辣就是其中一种,让人鼻涕眼泪直流,太不雅观。
    蒜和香菜更是最避免的东西,谁接受得了走路都自带仙气的人,从你身边飘过,一股大蒜味~
    “点缀”这词用得十分精妙,醋溜做法用不到辣椒吧,可能就是美观。
    “不过文琴闻起来,嘴巴不由分泌口水,实在是妙啊,难道是灵力的作用?”
    除去味道,即使简陋的铁盆,也被满溢而出的灵气,衬托着像是倾尽炼器大师毕生心血打造出的至宝。
    轩辕文琴心情激荡,仙人说,这是能让人恢复灵根的丹药!
    林歆欢:不,是辣椒的作用。
    “要不你尝尝?”
    她是觉得辣度刚刚好,做为一个南方人,对辣度的敏锐度应该可信吧。
    很显然林歆欢对自己有了错误的认知,s市和w市是没那么会吃辣,但是千万不要相信爱吃的人的味觉。
    老饕们没有地域之分,在他们的世界中只有好吃和难吃两个选项。
    “凤凰之血!”
    轩辕文琴夹起一片鸡血,虽然还是很激动,但是没有一开始那么惊讶,毕竟他也是吃过凤凰肉的人呢。
    要是被他爹他娘知道,一定会为他骄傲自豪!
    入口,辣味顺着喉咙直冲脑门,不只鼻腔通了,感觉整个精神力都激荡起来。
    原本细长的眼睛,瞪得浑圆,大了不只两倍。
    嘴里好似含了一朵火焰,感觉一张口就能喷射而出。
    麻劲过去,舌尖馋到了鸡血的嫩滑,微微一顶,就分成两半,在口腔里还duang duang duang。
    稍有不注意,从喉咙滑溜下去。
    他好似驾驭飞剑,在天空畅游~
    “嘶哈斯哈。”
    即使吸着冷气,还往嘴里不停夹着鸡血。
    “万年灵藕!”
    白白嫩嫩的莲藕被片成藕片,在红汤里沉浮。
    满是心眼洞子的藕片,被轩辕文琴挑了上来,眼里含着泪花。
    真的太好吃了!
    爽脆的口感,一口下去还拉丝,吃起来非常上瘾,一片不够再来另一片。
    要是被破云大陆的人看到,他如此豪迈的吃饭,一准骂道:“是谁家的败家子,吃一片就稳定破损的精神力和魂魄,一节能让肉身尽毁的人死而复生,放下那片灵藕,让我来!”
    现在他完全被美味所俘获,筷子一转。
    “饕餮之心!!!”
    轩辕文琴对着铁盆跪了下来,见到饕餮的心脏,就相当于世界上有一只饕餮死亡,这可是能吃穿天空的饕餮啊!
    相传破云大陆差一点消失,就是因为一只饕餮的出现,吃遍山河,宗门领地,连去围剿它的修仙者们全都丧生在它的口腹中。
    还是仙界破例出手相救,饕餮被收服,为破云大陆留下了人类,几千年休养生息,破云大陆才重新繁荣起来。
    那饕餮对破云大陆来说,只是记录在卷轴上的传说,是比凤凰和龙族还要难以看到的存在。
    所以轩辕文琴知道他灵根破损后,并没有修复它的念头,希望太过于渺茫,比下一秒破云大陆毁灭还要渺茫。
    但如今他看到了什么!饕餮之心!
    “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就没错了。”
    林歆欢是懂得废话文学的。
    饕餮,不就是猪吗?猪是杂食动物,给什么吃什么,完全不挑食。
    猪心就是饕餮之心。
    反正一盆毛血旺也没毒,就让轩辕文琴试试呗。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当了一回小白鼠。
    林歆欢在捧着一碗毛血旺吃得香:“嗯嗯,猪血比鸡血好吃,毛肚烫得时间刚刚好,爽脆!”
    轩辕文琴吃下去的食材,在他胃中融合,无数的灵气化为丝线,缠绕旋转。
    碎成雪花般的灵根,在这股灵气之下,瞬间聚集,片片连接,转眼间他的丹田中出现了完整的灵根!
    “我的灵根回来了......”
    不可置信一遍遍抚摩丹田,用精神力内视,越看灵根越好看。
    林歆欢看着一好好的帅哥,露出了痴呆的笑容,确定不是村口的二傻子吗。
    “不,比之前的灵根还要强壮!”
    轩辕文琴发现了差别。
    灵脉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储存量,灵根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吸收量,你吸收得灵气比旁人多一倍,就能说你进阶的速度比他们快一倍。
    这就是宗门喜欢挑选好灵根的人,作为自己弟子的原因。
    谁不喜欢不用自己多教,就能快速进阶,为自己长面子的好苗子呢。
    林歆欢闻言手晃过自己丹田的位置,自己似乎没有灵根,丹田处空空荡荡。
    当时所有颜色的魔法元素混合成一团转化成灵力,蕴藏在体内各处,每一处毛孔都可以吸收灵力。
    她精神力看到了轩辕文琴的灵根,就像是扎根于土地的树木,枝叶四处向外伸展,连接着灵脉,不断吸收灵气,向灵脉传输灵气。
    但她的的确确是元婴期的水平,所蕴含的灵气与轩辕文琴差不多。
    甚至没有灵根,每个毛孔都起到了灵根的作用,灵气非常偏爱她,随时随地向她涌来。
    轩辕文琴吸收灵气的量,好比吸尘器的吸力,那么林歆欢可以比作最高级别龙卷风的吸力,好在超市中灵气稀疏,不然就看到一个行走的龙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