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韩子崴与常欢喜离婚案一波三折(上)
作者:辊龙   三分人七分鬼最新章节     
    韩子崴与常欢喜离婚案一波三折。
    韩子涛驾着车,穿梭在田野间。
    窗外望去,成熟的稻子像铺了一地金子,金黄、金黄,秋天要来了。
    坐在副驾驶的喜妹,虽然有些倦意,但是,心情十分舒畅。
    韩子涛带着喜妹兴冲冲来到天府市苏石区法院,填写了起诉状,“常欢喜状告韩子崴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的起诉状。
    法院受理了此案。
    当事双方各聘请了律师,动真格嘞。
    韩子崴觉得自己在牢里,不方便收集证据,借助律师的力量,必须打赢这场官司,摆出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
    常欢喜这边,有涛哥哥辅佐,放出了稳操胜券姿态。
    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一条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首先,法院在判决前,会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庭开庭审理。
    黄律师和焦律师分别代表委托人展开陈述。
    黄律师是韩子崴的代理律师,焦律师是常欢喜的代理律师。
    黄律师提出常欢喜另有其人,是第三者插足,造成常欢喜提出离婚,而并不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焦律师提出,双方长期感情破裂,而非第三者插足。
    法院围绕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还是有第三者插足的事实进行取证、辩论。
    黄律师提出:委托人哥哥韩子涛趁人之危,在委托人入狱期间,趁虚而入,介入常欢喜的生活,常欢喜才提出与其离婚。
    委托人与常欢喜处在婚约期内,委托人又处在特殊情况下,并没有被“剥夺权利终身,”理应受法律保护。
    经黄律师调查发现,常欢喜与韩子涛两人成双成对,还非法住在一起,是一对姘头,属于重婚罪。
    黄律师知道,这一条站不住脚,还是煞有其事地提出,以此可以拿来混淆视听,作为垫底依据,为后面的第三者插足打下埋伏。
    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咬住对方不放。
    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一点,自从韩子涛走进常欢喜生活也就是三个多月,两人确有亲密举止,谁也无法证明,两人发生关系。
    这一现象,属于走亲访友,他们毕竟有亲戚关系嘛。这够不上“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条件。
    2.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标准。
    焦律师指出,韩子崴与常欢喜两人感情,谈不上破裂,就没有感情可言。当事方分居也不是两年,而是二十多年。
    二十年来,两人就没有建立过感情。
    婚后,长期来,两人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是,两人是分居而卧。
    常欢喜住小房间,韩子崴住书房,其儿子晨晨住客厅,大房间空着。这一证据是焦律师从晨晨口中得知的。
    一些街坊邻居这儿也得到证实,从未看见过韩子崴夫妇两人结伴出入。许多街坊邻居并不认得常欢喜这人。
    但是,两人长期分房睡,不得而知。
    焦律师要求常欢喜,让儿子晨晨来证实这一点。
    黄律师也主张其儿子作为第三方应该出面举证,他想通过其儿子,证明这段时期,大伯与母亲是否住在一起的事实。
    遭到常欢喜的极力反对。
    她不同意儿子介入自己的离婚事件中。
    法院提问,为何双方间没有感情,怎么走到一起的呢?这段经历,双方代理律师谁也不愿意揭开。
    黄律师不敢翻这事,如果暴露了,韩子崴属于强奸犯。
    当年,就是因为怕喜妹告委托人强奸,双方父母为了掩盖真相,草草地成全了这门亲事。
    一个毫无法律意识的小丫头,混混沌沌地成了委托人的婆子。
    常欢喜整天以泪洗面,又倔不过父母,只好认命吧。
    至于,韩子涛嘛。
    他父母也没有在意什么,大儿子娶媳妇,和小儿子娶媳妇,又没啥区别,反正娶的都是喜妹。
    再说,大儿子比小儿子长的帅气,一表人才,还可以找对象。
    只要喜妹不告韩子崴强奸,咋办都可以。
    喜妹不愿意提往事,她是怕提这事,一想起就伤心,掉眼泪。
    一度想放弃离婚诉讼。
    当时,黄律师提出常欢喜犯有重婚罪,只是个油头。
    着实把常欢喜吓出一身冷汗,小心脏砰砰地乱跳。
    常欢喜极力掩饰自己的慌张,低头用手搁在脑门上挡住黄律师投来的眼色。
    心想,这律师眼睛太毒,自己确实怀孕了,够得上重婚罪了。
    一直来,她想给涛哥哥生个孩子。
    她曾经怀疑自己年岁大了,肯定丧失了生育能力,这辈子再也生不了孩子了。
    所以,劝涛哥哥去找个女人吧,不要断了香火。
    再说,涛哥哥手提电话里,时常有女人跟他电话,声音柔美,作为女人,她十分敏感,又不敢问明白。
    涛哥哥脾气犟,不愿意听喜妹的劝说。
    “生不了孩子也要在一起,有晨晨在,韩家断不了香火”涛哥哥斩钉截铁道。
    说的也是,晨晨是韩家的血脉。
    这些日子来,在涛哥哥的强力攻势下,自己确实是有怀孕的迹象。自己生过孩子,知道自己的情况。
    没有人知道这事,涛哥哥也不知道这事。
    要是法官知道这事,糟了。
    没见过世面的常欢喜,一会瞧瞧法官,一会儿瞅瞅黄律师。身体不自觉地往涛哥哥身上挨,她怕极了。
    韩子涛极力争取打赢这场官司,他要风风光光地把喜妹娶回家,给喜妹聘请了最好的律师。
    焦律师认为,应该让晨晨出庭。晨晨已经年满二十,有完全行事能力,他的供述对委托人获胜有极大帮助。
    常欢喜不同意儿子介入此事。
    她认为儿子还小,不要介入父母的离婚争辩中。
    二十多年前,她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被父母硬是把她嫁给了强奸犯呢?她不知道原由。
    当年,她父母已经收下了韩子崴父母送来的彩礼。
    韩子崴父母为了息事宁人,赶紧向亲戚借了钱,本来那笔彩礼已经准备好了,是为大儿子准备的。
    韩子涛和常欢喜两人已经谈婚论嫁了,双方约定,择日黄道吉日举办大礼。
    正遇,韩子涛接到村大队部的通知,五人一行去外省提五台拖拉机。回来的路上又跑岔了道,前前后后多跑了两天。
    赶回村,连一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就往喜妹家跑。
    突然听到噩耗降临,韩子涛被气得晕了过去。
    父母自知理亏,在原有的彩礼上又增加的一份。还把家里的一头牛,速速牵到常家作为赔礼。
    村里有知情人传言,常家有位亲戚知道发生这事后,非常生气,要为这丫头鸣不平,让常家去乡里告韩家。
    常家的这位亲戚在县城做事,对外界世事有所了解,一旦告上了,韩子崴这小子肯定得坐牢。
    常欢喜父母都是村里老实磕巴农家人,见韩家这情形,面子上抹不过去,没有听亲戚的建议,点头同意了这门亲事。
    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反正姑娘早晚要出嫁的,嫁谁不一样?都是兄弟俩。
    嫁给哥哥,和嫁给弟弟,都一样。
    再说,他弟弟已经先斩后奏,跟姑娘干了那事,生米煮成熟饭了,就嫁给他弟弟吧,家里还多了头牲口。
    韩子涛并不知道自己父母干了那些勾当。
    父母一点都不顾自己的感受,这让他倍感孤独和无助。
    他与喜妹从小青梅竹马,从小两人过家家,小学路上一起手牵手,一起做功课,一起在河边摸鱼虾。
    多少次,两人结伴在上学的路上。
    记得上学的路上有条小河,河的上游四五里地,有座小桥。
    涛哥哥要急着回家帮父母赶牛,所以时常抄近路过河。
    河的最窄处,见宽也就五六米,河底都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平日里水深没过膝盖,雨季,水深齐腰。
    夏日里,水温清凉,过路人都往这儿歇歇脚,趟水过河。
    涛哥哥最喜欢背着喜妹,趟过这条河。
    每次放学,涛哥哥站在河边,挽起裤腿,书包叠在喜妹书包上,弯腰两手向后敞开,手臂勾住喜妹大腿,往上一耸,背起喜妹,往河对岸趟过去。
    喜妹匍匐在涛哥哥背上,双手挽着涛哥哥脖子,小嘴巴在涛哥哥一侧耳朵边闻闻舔舔的。
    趟到河中央时,涛哥哥故意作弄一下喜妹,俯下身子,将喜妹的一只脚触碰到水面,喜妹惊呼,“涛哥哥,脚碰到水啦,碰到水啦”。
    在得知是涛哥哥故意时,便在他背上一顿捶打,“涛哥哥你故意的,你故意的。”
    涛哥哥哈哈大笑道:“看你还敲,看你还敲。”
    两人就这样,嘻嘻哈哈地乐。
    有一次喜妹得了伤寒,全身无力。
    回家的路上,涛哥哥一路背着喜妹走了十多里地。这次没有趟河,而是绕道小桥处过的河,还没到家,喜妹病好了。
    喜妹就喜欢涛哥哥这样背着她,她说一直要涛哥哥背着她到终老。
    以至于他俩现在每天睡觉前,涛哥哥都要背着喜妹在小房间里挨着墙兜两圈。
    晨晨不在家的时候,就围着家里兜两大圈。
    喜妹感到无比温暖,双手勾着涛哥哥脖子,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时不时地亲吻涛哥哥脸颊。
    尽管韩子崴与喜妹也熟悉,偶尔也会一起玩,也想背喜妹过河,喜妹不让他背。
    于是,韩子崴想出一个馊主意。事先在小河中央挖了一个深深的坑,自己躲在对岸小树林里望着。
    每天必经之路,涛哥哥背着喜妹过河,趟过河中央时,一脚踩空,两人双双落水,像两只落汤鸡。
    涛哥哥忙护住喜妹,喜妹虽然呛到了水,还是希望有这样踩空,两个人“咯吱吱”的笑声在峡谷里,久久地回荡。
    韩子崴嘴里嚼着树叶,见着这一幕,气得嘴角流白沫。
    这段美好的童年时光,深深烙印在彼此心底。
    多么想重新回到天真烂漫的童年时代呀。
    韩子涛喜欢常欢喜的事,大人们也是知道的,为什么就没有考虑过他的感情呢?
    父母要求他把自己的婚房腾出来,让给了弟弟。
    最可恶的是,这个弟弟一直在他背后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