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哪条律法规定了女人一定要嫁人。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我自己能丰衣足食不靠男人,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祖宗伺候?”
李小姐觉得这话很对,她也不想嫁人。
可是……
想到她那个冷血无情的父亲,她情绪不由得失落起来。
林娇娇感觉到了她的情绪不对,关切道:“怎么了?不喜欢这个发型吗?
如果不喜欢,我给你换一个。”
“不是的!”李小姐摇头,“我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
不开心的事?林娇娇在心里琢磨了一番,瞬间知道了。
“是你的婚事?”
“妈咪说的对!娇娇姐很聪明。
我爹地想让我和y国的一个公爵之子联姻,可我才十八岁,他已经三十五了,都能当我爹了。他儿子就比我小一岁。
而是我听说他的私生活非常混乱,烟酒女人不断。
光是在外面的私生子都有好十几个了。
我不想嫁,更不想当后妈!”
“李姐姐也能同意?”
“我妈咪不想同意,但是我爹地执意要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我家的生意才能更上一层楼。
而且,我爹地说了,只要我答应联姻,就让我哥哥做李家的继承人。”
“所以,我拒绝不了。”
林娇娇看了一眼镜子里红着双眼,神色落寞又带着绝望的李小姐,心里深深叹气。
果然,还是她老爹好,除了平时严厉点,却从不逼她做不想做的事,更不会让她出去联姻,嫁给她不愿意嫁的男人,委屈她自己。
“你们就没想过反抗吗?”
“想了,但是反抗不了。”
“所以我母亲才会想要把生意转到内陆去,一是想要增加我哥哥的筹码,不让我爹地惦记,二来,也是想给我一个退路。
如果有一天我日子过不下去了,可以去内陆生活。”
“李姐姐真的很爱你们。”
难怪,难怪李夫人会突然想要在内陆发展房地产生意,原来还有这方面的考量。
果然,为母则刚。
只要触及到儿女的利益,就算有些恋爱脑的李夫人我不得不选择放弃自己心爱的丈夫,为儿女考虑。
“是呀!妈咪她真的很好,我和哥哥也知道她的难处,她已经尽力了。”
“别想了,其实当后妈也不错。
换个方向来看。
那个公爵之子已经三十六了,生活习惯相当不高,肯定寿命不长,你嫁过去可以先蛰伏着,等他死了你也就自由了。
还能获得一大笔遗产,后半辈子想要怎么逍遥快活都随你。
而且,女人生孩子就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相当凶险。
可公爵之子已经有那么多儿子女儿了,你生不生他都不在意,你不是可以免除了生子之痛?”
“娇娇姐,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样没错。”
“不过,遗产这块就别想了,那么多人盯着呢,我的胜算不大。”
“你呀,还是没想透。
法律上,你身为遗孀,分遗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那么一大笔钱,肯定会被人盯着没错。
你可以换个方式,带入你哥。
那个婚生子不是有很多兄弟姐妹吗?他们肯定都盯着遗产呢,那个婚生子难道不怕?
你可以和婚生子合作,把所有的私生子给打败,遗产全部拿下,但你不要拿太多,只要一成左右的就可以了。
反正咱也不差钱,没必要为了钱把命搭在那,客死异乡。
到那时,他们只会盯着那个婚生子,不会盯着你手里的那一成。
婚生子也不会一直盯着你,而是担心别人会对他下手。
你呢,不要逗留在y国,直接拿了那一成遗产就跑回来,任由他们自己斗得你死我活,你坐山观虎斗不就行了。
当然了,你的嫁妆也要提前转移回来,不然难跑。”
“如果他们斗得再狠一点,直接所有人同归于尽了,你不是直接坐享其成?”
李小姐听得是一愣一愣的,原本黯淡无光的双眸也一瓦一瓦的亮了起来。
最后刺眼如一百二十瓦的灯泡。
“娇娇姐,你真的太聪明了。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你呀,别兴奋太早,这只是一个可能。
还有另一个可能呢!”
“什么可能?娇娇姐,你快说。”
“另一个可能就是那个公爵之子身体素质很强,即便生活习惯混乱不堪也依旧是个长寿的命。
如果是这种,那上面说的就不可能了。”
“那怎么办?”李小姐一听,急了。
“你真想知道?”林娇娇撑着梳妆台,把她环在怀里。
“嗯嗯!我想知道。”李小姐小鸡叨米点头。
“很简单,上眼药。”
“不明白!”李小姐一脸茫然。
“在那个家里,谁更想让公爵之子死?”
“我?”
“除了你以外,还有谁?”
李小姐摇头。
林娇娇没忍住敲了她一下,“李姐姐把你保护的太好了。”
“在你家,如果你爹一直活着,那谁的利益最受损?!”
“我哥,我妈咪!”李小姐瞬间懂了。
“娇娇姐,你是说,那个婚生子最希望他爹死,因为只有他爹死了,家里的财产才是他的,若是他爹活着,很容易被外面的狐狸精蛊惑,到时候那家里的钱就会被他爹给撒出去了,就算最后是婚生子继承遗产,也会缩水很多。
甚至可能会被败光了。
为了拿到全部的财产,婚生子肯定希望他爹早点死。”
“可谁也不知道公爵之子什么时候会死,所以,我只要在那个婚生子面前上眼药,增长他心中对他爹的仇恨值,让婚生子主动下手帮助他爹早登极乐……”
“不错,孺子可教也!”林娇娇赞许道。
“不过,你千万不能自己动手,明白没?!
必要时,也不要贪恋钱财,人活着才是正道。
只要你母亲你哥哥还活着,你就饿不死。
再不然,投奔我,以我的能力,养活你也不是问题。”
“娇娇姐,谢谢你,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