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宗阳城妖魔做善人 陶家宅青华化娇娥
作者:姑获鬼   越鸟传最新章节     
    “又尝从禽晚归,渐已昏黑,见小旋风裹一物,火光荧荧,转旋如轮,举铳中之,乃秃笔一枝,管上微有血渍。明人小说载牛天锡供状事,言凡物以庚申日得人血,皆能成魅,是或然欤。”
    ——《阅微草堂笔记卷七》
    越鸟是一方的仙主儿,可如今她离开姑获山凌云碧波洞已半月有余,洞中只剩三个小妖,她别的不怕,就怕姑获山一带的精怪看她不在生出事来。再者,佛母和金雕若是有所传达,恐怕也不便传到妙严宫里来。她既受了佛旨,也甘愿为青华帝君做个护法,可若真要在妙严宫久居,她洞中无人看守实在是难以应对。
    过去几百年,越鸟常来往灵山,有时候也在佛母的苏悉地院小住,洞中每每无人,她总是难以放心。因此她早就有心为自己寻一位守山的大神,这守山的大神,道行不能太浅,但要是那灵气太重的,越鸟又怕她金身未成,唯恐误了人家修行。犹豫之间,着实为难。
    几个月前,白泽神君捎来书信一封,说是在凡间发现了一只不认得的妖怪,托越鸟得空的时候查明一二。白泽与越鸟自小交好,按年岁来算,算得上是忘年之交。白泽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知天下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种鬼神。越鸟平日里降妖捉怪,每每有费解之处,便与白泽神君互通有无。反之,白泽一旦发现妖精异动的,也通报越鸟。
    听说人间出现了白泽不识的妖怪,越鸟不禁,她火速亲自往东台神洲走了一遭,终于找到了白泽所谓的“不识之怪”。越鸟借阿鼻眼参透其中缘由,看那妖怪已修炼了一千五百年余,虽从未伤天害理,却前路坎坷飞升无望,倒是与她做个守山大神正相宜。
    从来是善缘急不得,守山一时需要从长计议,因此越鸟在探清那妖怪底细之后并未急着登门,后来赶上梼杌和青华帝君这一遭事,越鸟忙中生乱,更顾不得安排好凌云洞中的诸事。眼下已是拖无可拖,越鸟只能赶紧去收了那妖怪,遣他去看守姑获山,否则她实在没法放心地住在妙严宫。
    越鸟话罢,青华登时来了兴趣,他时常惦记上次与越鸟一起下界的经历,玩心似野草飞长,早就巴望着有下一回了,更何况此事真真是与他切身相关——越鸟若是找不到守山的人选,说不定就要在妙严宫和姑获山之间两地奔波,那他哪里还得与越鸟日夜相对,这他可不乐意。
    越鸟听问青华帝君要她跟去,心里下意识的就要回绝,但青华帝君却说得恳切有理。
    “殿下即是为本座劳碌,本座也应当出力相帮,难不成是殿下嫌本座累赘?”
    越鸟转念一想,带着青华帝君一道去降妖,她还能借机传些佛音与帝君,因此也不再规劝,只颔首同意。
    孟章看青华殷勤,有心揶揄又怕越鸟难堪,只能不断地对青华挤眉弄眼,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当夜宴毕,一夜无话,到了早上,越鸟与青华帝君自东天门下界,往东台神洲沛川国都宗阳城而去。路上二人亲密说话,青华昨夜听说白泽不识此妖便起了兴趣,他虽然不识白泽神君,却也知道白泽识得天下万妖,但凡妖精,见了白泽真容必定现出真身。如此说来,此妖连白泽都不认识,难不成是新品种?
    越鸟早知道青华帝君一定会有此一问,此刻便对帝君细细说起了这个妖怪的身世。
    “帝君容禀,白泽神君不晓得此妖真身,实实是有缘故的,此妖算是个‘人仙’,所以白泽神君不识,其中种种,待小王慢慢说来。”
    这“算是”二字实在是妙极,神人鬼妖,四界等级有序,但是世间万事都少不了有疏漏模糊,这次恰巧被他们撞上了。
    人乃万物之灵,灵气最重,经常会影响身边其他生命。凡间素有犬无八年,鸡无六载之说,就是因为即使是家禽,跟在人身边久了,得了智慧,也容易成精。非但如此,就连死物,接触了凡人气血,天长日久,也能成精。就因为这个,凡人日常用物,也偶有成精的。笔,扫帚,凉席,都曾修成过精怪。它们因受人血而成精,又靠吸人元气方得修炼,所以托福修成人仙。可是因为他们无窍,修行困难,往往敌不过天劫,只能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难以成器。而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就是一口缸成了精。
    “缸?!”青华生怕自己听错了,连忙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道:“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成人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青华听了啧啧称奇,又道:“可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又怎的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岁?”
    越鸟面露微笑,又道出一桩因果——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立刻恍然大悟,凡人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
    向来蝙蝠修炼,最怕雷电,所以它们从凡人民居偷出女子所用的骑马带,等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蝙蝠精就把骑马带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说此怪是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它自然无惧天劫了。
    此缸原本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彼时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这一日,主人家无心插柳,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缸中,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百年之后修成了人身。但他无甚慧根,灵性也浅,虽然是一心修道,却始终不得天机,修炼了几百年,毫无进展。这妖怪也没什么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三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日子久了,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各处风土人情,物产民风,几百年下来,竟成了本事,非但营商有道,还积累了不少家底。他本是污秽之物,知道自己灵根虽萎,却易度天劫。算到天雷劫将至,就化回厕缸足足九九八十一年,等天雷来时,他丝毫无惧,毫发无伤,就此修成仙身。
    但他无仙缘,无慧根,无论如何修炼,想封神飞升实在渺茫,成日间便经营商道,济贫救困,实在算是个有善心的。
    “小王恐他长此以往,心灰意懒,失了修道之心。有心让他与小王做个守山的大神,一来他老实本分,二来也好借灵山之境,养他慧根佛性。”
    青华心想,这里面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等到越鸟得道,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助他个正果,也不亏他千年行善。
    青华早就见识过越鸟的慈悲,此刻心里却不禁又生敬佩,想她为如此一个小妖精都细作打算,实在是别有一番柔情在里面。
    说话间,二人云驾已至宗阳城,青华正要按落云头却被越鸟止住,光看越鸟的表情,青华就知道她一定又是在打什么高明的主意。
    “殿下又有何神机妙计了?”
    越鸟似是憋了笑一般,脸色绯红,可爱非常。
    “小王确有一计,只是要行此计,需委屈帝君些,烦劳帝君变化作……”
    青华打起精神,心想他就是变成个老和尚都无所谓,只要越鸟能开心……
    “变化作一个妙龄村妇。”
    ……
    青华的内心是拒绝的……变个什么不好,现在想来,变个狗儿都可以,还能让越鸟抱着。
    “呃……”
    越鸟用期待的眼神紧紧盯着青华帝君。
    “殿下啊……”
    越鸟继续用期待的眼神紧紧盯着青华帝君。
    “殿下……本座……这个……”
    “帝君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若是化成个美人儿,还不知道是如何风姿呢?恐怕也是美的天上有地上无吧。”
    事实证明,神仙也吃拍马屁这一套,青华听到“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这八个字顿觉七窍通畅,心想变就变吧,有甚了不得的。
    青华为了一句甜言蜜语,就随越鸟安排,化了个十七八的少女。越鸟细细打量,啧啧称奇,口里直叫妹妹,脸上笑颜如花。青华非常得意,还拿腔拿调的称了越鸟一声姐姐,逗地越鸟笑的直不起腰。
    青华扮的女子倒是娇俏,只是仪态不似女儿,多少有些张扬样子,还动不动就要揣着手。只见她梳着双环髻,身穿如意纹妆花袄,身下是草绿色襦裙。尖尖的瓜子脸,圆溜溜的大眼睛,到还带着二分青华大帝的神色。
    越鸟笑罢,转身一化,变成了个老态龙钟的婆子,头发花白穿着破烂,还随手化出一根枯松杖来。她故作看不见,笑眯眯往前摸,拉住青华的手摩挲,嘴里叫着“乖孙女,乖孙女”,还要青华近身搀扶她,青华顿时生出一种不知道是谁在占谁的便宜的混乱感觉,但是这混乱也里少不了有那么一丝的甘之如饴。
    两人一路行至一处大宅子,门口写着“陶刚宅”,青华见此腹诽——这可不就是个陶缸成精吗,这妖怪也真够老实的。
    这位陶刚大老爷搬到宗阳城不过十数年,来的时候就家私颇丰,在当地有绸缎庄三间,米铺六间,当铺四家,酒楼两座,另有田契无数。他虽是商贾,却是个豁达仁厚的,人称陶大善人。每有旱涝,他便自掏腰包周济一方百姓,但有荒年,他便免去佃租,让农民不至于无谷入腹。平素深居浅出,待人一团和气,但说也奇怪,凡有流氓土匪贪官污吏要找陶老爷麻烦的,各个都不得善终。百姓只道陶大善人吉人自有天相,不知他毕竟有千年道行,要妨害一两个宵小之徒,实在是不在话下。
    越鸟带着青华帝君绕至陶府后门,随即伸手轻扣门环,片刻之后,便有个打扮利索的丫鬟前来开门。那丫鬟衣衫周正却面有愁容,见了越鸟化的婆子,便客客气气地问她是不是来讨钱讨食的。
    越鸟摇了摇头,拉住身边的青华帝君对那丫鬟说到:“好姑娘,老身不是来讨饭的,老身今日前来,是想把我这孙女,许配给陶大善人。”
    “啥!!!!!???”青华大惊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