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想到就心酸
作者:晚睡的人   宠妻狂魔:纪少的老婆又美又飒最新章节     
    这天早上七点,江倩醒了。
    她坐在床上伸了个懒腰,而后起身下床,走进公用盥洗室洗漱。
    和往常相比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今天是星期六。
    按理来说,学校在周末不安排课程,她自不必早起,甚至可以睡个悠闲的懒觉。
    就像另外三个女舍友那样——什么都不想,裹上被子,呼呼大睡。
    江倩却没办法做到那般松弛。
    206寝室总共居住着四个女生,四个人性格各异,家庭背景也截然不同。
    王晴和张瑶瑶分别来自东部地区的吴市和杭市,且是家中备受宠爱的独生女。
    两人的父母都是体制内的在职公务人员,虽然家庭条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胜在安稳踏实。
    李洛儿则是京都市本地人,家庭经济水平维持在中等水平,家中有个比她年长6岁的哥哥李骁。
    推算起来,李骁现在应该在医院上班了。
    李洛儿的母亲是小学老师,父亲则是一家公立医院的心外科医生。
    所以,李骁能选择当医生也就见怪不怪了,传统家庭特别重视子承父业。
    四个女生中,唯独江倩的情况比较特殊。
    她从小在离异家庭中长大,后跟随母亲江慧子投奔白家,组建了全新的家庭模式。
    在外人眼里,他们是幸福的重组家庭,但只有江倩知道,这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把戏。
    前些年,江慧子是以情妇的名义委身于白祈年,根本不受婚姻法保护,最多算同居关系。
    直到一个半月前,江慧子向白家宣布她怀上了白祁年的孩子,林老太太才松口让两人领结婚证。
    说是要操办婚礼,但日子推了又推,昨天才敲定了具体日期,就在下个月的8号,地点设在市城郊的一处教堂。
    江慧子说,她想要一个草坪婚礼,白祈年倒是挺上心的,想尽一切办法都要满足江慧子的愿望。
    唉,江倩不由得叹气,她实在看不懂自己的母亲,年纪一大把了,还在追求少女时期的梦。
    有的时候,她其实很羡慕那三个舍友。
    她们在温馨的家庭中长大,父母感情和睦,也没有经受过经济上的拮据。
    于她们而言,家是受伤时,能为自己遮风挡雨的港湾。
    江倩却不这么认同,她认为家是牢笼,必须尽快离开才对。
    15岁起寄人篱下的经历,让她早早地学会了察言观色。
    白家对她确实很好,吃穿用度都是按照富家小姐的标准来。
    可越是这样,她越觉得自己像寄生虫。
    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只能依靠他人的施舍。
    对,没错!
    白家对她的好是念在江慧子情份上的施舍,是不平等的爱和给予。
    早晚有一天,她边刷牙边想,我会用我自己的双手,来搭建一座可以遮风挡雨的城堡。
    下周就是期末考试周了,如果想要拿到这学期的奖学金,就必须比其他同学更用功才对。
    毕竟,她落下了两周的课程。
    而且临近考试周,不管是自习室,还是图书馆都挤满了人,要想占得座位,必须起早。
    以前李洛儿问她,在寝室里也可以复习,为什么偏偏要跑到人多的地方去。
    江倩的答案很简单,因为寝室里有很多杂音,不是煲电话粥的闲聊声,就是各种电子产品的娱乐声。
    在这种嘈杂的环境里,人若是能静下心来,那才叫见鬼了呢。
    “况且,”吐掉嘴里的牙膏泡沫,江倩咕哝道,“我的专注力也没有好到那种程度。”接着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
    约莫半小时后,她背着书包走进了学校图书馆三楼。
    果真如预期的那样,靠窗的自习位已经占去了大半。
    男生女生们正埋着头坐在课桌前复习,有奋笔疾书的,也有一页一页翻着课本的。
    这当中主要分为两个派系,一是模范学生型。他们成绩优异,平时也非常用功,俗称“卷王”或“考神”。
    另外一种是临时抱佛脚型,他们主张的原则是大学随便玩。
    考试前一周开启疯狂背书模式,把一个学期的课程内容浓缩到考卷上的必考题。
    神奇的是,这类型的学生从来不挂科,被称为“及格生”,跟开了外挂一样,书到用时便能用。
    江倩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类型,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天资中等,但需要依靠大量的时间来练习。
    第五排课桌前,坐着一个头戴鸭舌帽的男生。
    他穿着时髦,湖水蓝短衫搭配破洞牛仔裤,靠近窗户方向,与周遭的朴素格格不入。
    可能男生太特立独行了吧,所以没有哪个学生想和他坐在一起。
    男生好像在做英语试卷,一行字画了波浪线线:he gave that girl a dazzling smile(他冲着那女孩粲然一笑)
    江倩看的不是很清楚,路过时,特意瞟了一眼试卷,标题上明确写着“托福历年考试真题”。
    走到第六排桌椅前,她坐了下来,正想拿出书本和笔袋时,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扭过头去向后张望,有些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原来那个头戴鸭舌帽的男生是宋鹤星。
    宋鹤星朝她露齿而笑,但笑容很快就从他的脸上消失了。
    “你也来图书馆复习吗?”江倩问。
    “哦,不是。”宋鹤星不好意思地回答说,“你也看见了,就做英语试卷啦,不算复习。”
    江倩的突然出现,又让宋鹤星回想起了影骂他是渣男的那个晚上。
    他不安地压低帽子边沿,几乎盖住了那双流淌着纯粹之光的眼睛。
    “我打算等这个学期结束,就去美国读流行音乐。”宋鹤星继续说,“我已经向伯克利递交了面试材料,可能两周后就会收到答复。”
    “呃,是嘛?”江倩尴尬地附和道,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对宋鹤星知之甚少,只知道他从小在美国念书,性格开朗活泼,仅此而已。
    但奇怪的是,两天前她准备洗衣服。在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前,她总是保持着一种习惯,那就是检查一遍衣物口袋。
    前天下午,她从牛仔裙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千纸鹤纸条,还有草编戒指。
    当时,江倩感到特别困惑:这两样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出于好奇,她打开了那个千纸鹤,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小字,内容大致为冰箱里有胡萝卜牛肉粥之类的……
    最重要的是署名,字条下面落款“宋鹤星”。
    江倩推测,那个草编戒指肯定也与宋鹤星有关。
    “怎么突然想去美国读音乐了?”江倩回过神来问。
    “这个嘛……”顿了顿,宋鹤星说,“其实我早就想读音乐了。当然,是那个女孩让我变得更加坚定。以前的我缺乏主见,害怕承担责任,也不知道如何做选择,总以为自己可以平衡一切。殊不知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哈?”
    江倩又有些困惑了。多日不见,宋鹤星成熟了许多,表达的内容竟高深莫测起来。
    而且,他口中所指的那个女孩会是谁呢?该不会是影吧?
    拜托了,千万不要是影!江倩在心里为自己默默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