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被小看的芙蕾雅
作者:楚逸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最新章节     
    在皇宫里兜了几圈,里奥才找到奥丝塔拉和席克斯。
    一人一狗,正专注的捞着皇宫的最后一口鱼塘。
    因为鱼钩会伤害到金鱼,所以奥丝塔拉建议把鱼竿换成渔网。
    结果使用小网兜的席克斯,依然强大无比。
    她以往就不爱学习,天天在河湾半岛到处疯玩,钓鱼还是弱项,捞鱼才是专业。
    所以小小的金毛金克斯,双手抓着小网捞,站在花园小鱼塘的石栏杆上,专注的捞鱼。
    而精灵女王,则屏气息声的跟在后面,拎着小鱼篓,继续当席克斯的大跟班。
    皇宫的金鱼都是人工喂养的,蠢的不像活物,看到席克斯出现,就凑上来等她投喂,被渔网捞上来后,连挣扎都是随便几下意思意思。
    不远处的几个皇宫侍女,无语的看着两个外来者。
    她们是专门负责投喂皇宫金鱼的负责人,但现在已经处于待岗状态。
    里奥走过去,把自己面临的困境告诉了奥丝塔拉,然后开始耍赖,“你看,我自己也忙的焦头烂额,实在帮不了你,再待在帝都,我家都要没了。”
    奥丝塔拉拎着小鱼篓,不乐意的盯着里奥道:“你想说什么?让我出手,帮你打仗?”
    里奥苍蝇搓手,“那倒不用,打仗多残忍啊,河湾也不想打仗,只想种地!”
    “你看西境人来势汹汹,不如你帮我把巴克要塞加高个十米二十米,他们就知难而退了。”
    奥丝塔拉鄙视道:“你以为我和我的蠢女儿一样,随便扔几个麦饼就给你干活?”
    她双手叉腰,得意的很,“我活了五百年了,小屁孩!一眼就能看穿你!”
    里奥赶紧解释,“不是麦饼,是蛋挞。”
    奥丝塔拉一怔,明显心动。
    但她仍然拒绝道:“不行,我才不会轻易干涉凡人之间的斗争,我出手多了,会被精灵长老会抓回去的。”
    里奥不愿放弃,这么强的战力放在皇宫抓金鱼,实在是太浪费了。
    圣阶出手,根本不需要上阵杀敌,拉去巴克要塞上一阵呼风唤雨,都能把敌军吓得丢盔弃甲,比一百门万夫长还好使。
    他利诱不成,只能威逼,“女王大人,您女儿还在巴克要塞呢,我都担心的不行,您就去看看她吧。”
    奥丝塔拉根本不上当,“那是你扔过去的,我才不管,担心的话,你就把她带回来呗。”
    这时候,席克斯说话了,她将小网兜往地上一摔,非常生气,“汪汪汪!巴克要塞是我打下来的!那是我的城堡!”
    “不捞鱼了,我要去打仗!”
    奥丝塔拉吓得赶紧捡起小网兜,蹲下来安慰,“放心,芙蕾雅可聪明了,不会让你的城堡丢掉的,打仗多无聊啊,我们还是捞金鱼吧!”
    席克斯回想了一下自己参战的经历,也打了一个寒战,她其实胆子很小,要不是被斯壮赶鸭子上架,早就骑猪跑路了。
    听到精灵女王的安慰,席克斯委屈巴巴的问道:“芙蕾雅真的能够守好我的大城堡吗?”
    奥丝塔拉自信的点头,看着里奥,说道:“你小瞧芙蕾雅了,我家芙蕾雅从不会让人失望!”
    “哼,敢攻打芙蕾雅守的城,也不怕帐篷都被吃光了。”
    里奥只能选择相信,想来想去,也感到很神奇,一直不靠谱的芙蕾雅,好像还真没有什么不靠谱的地方。
    等里奥离去,席克斯这才开心的问,“那我们捞完金鱼,去干什么?”
    奥丝塔拉想了想,好像暂时没有其他好玩的,于是大手一挥,“咱们回河湾,把金鱼全部捞回来!”
    席克斯开心的飞起,“好!”
    而巴克要塞这边,才两尺高的芙蕾雅,笔挺的站在墙垛之上,手里拄着一根野民猎手的重箭——这是她的长矛。
    她头戴一顶瓜皮帽,瞪大双眼狠狠的注视着西境,一下午都岿然不动。
    自从负责侦察的飞马骑士传来消息,塔尔罕伯克集结上万大军袭来,芙蕾雅就保持这个状态很久了。
    她的身后,是一排狗头人守卫,都学着她一样站的笔挺,手持一根短矛。
    但他们的身形矮小,站在墙垛后面,根本看不到后面,简直就是在面壁。
    在芙蕾雅的视线尽头,一支庞大的部队徐徐压来,在城外五里扎营。
    一队西境精锐骑兵,在城下两里外巡游,防止北境守卫趁他们立足不稳发动强袭。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的守军沉稳的很,就看着他们安营扎寨,完全无动于衷。
    这让这支骑兵部队很是遗憾,想要依靠西境快马戏耍一番北境蛮子的机会落空。
    随着夕阳的余晖沾染西境草原和晚霞,将天地覆盖上一层金黄,要塞一侧的军营食堂,传来了晚饭的钟声。
    所有的狗头人把武器一扔,一窝蜂的跑得一干二净。
    “开饭喽!汪汪汪!”
    剩下的河湾步兵,羡慕的看着狗子们的背影,等到索洛维骑士下达轮换命令,袍泽披甲过来,才回去卸甲吃饭。
    索洛维骑士也走了过来,看着一动不动的芙蕾雅,无奈道:“你也去吃饭吧。”
    芙蕾雅抬起爪子敬了一个礼,学着戏剧里的唱腔,“遵令!”
    说着她蹦下墙垛,小心的放好自己的瓜皮帽和“长矛”,说道:“我去对面吃。”
    索洛维点头,“那你小心。”
    “放心,昨晚去了五次都没被发现呢。”
    说话间,她的身形越来越小,变成一只黄鼠狼幼崽,然后从墙垛下的排水口钻出去,一跃而下,朝西境军团的营地跑去。
    敢来攻我守的城,把你家饭都吃光!
    而塔尔罕伯克的大军,才刚刚抵达巴克要塞之外,一万西境士兵,竟然有三万匹牲畜,除了各色马匹,还有不少牛羊。
    整座大营里,有驱赶牲畜的、有搭建帐篷的、有挖掘壕沟的、有拆卸攻城装备的,所以看起来非常混乱。
    但是在顶着要塞守军随时出城突袭的压力下,半天下来愣是没有发生动乱。
    在整个西境,有能力驾驭一支万人军团的统帅屈指可数。
    塔尔罕伯克戎马一生,虽然自身只是个低阶高级超凡者,统御能力却无可争议的排进西境前十。
    在他的统治下,塔尔罕家族从一个千夫长家族,晋升为伯克家族,坐拥一城四堡,军事实力堪比北境大伯爵。
    他这一万骑兵,其中两千重骑,三千轻骑,五千无甲骑兵,足够纵横草原。
    而且这还不是他全部的兵力,毕竟地盘大了,城池也需要守卫。
    在大军主帐,年老的塔尔罕伯克坐在主位,而他的身边,草原狼女阿日娜弥射,还在努力劝阻父亲的强攻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