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
作者:小莲花清韫锦囊   杀死那个江湖人最新章节     
    没有配乐,仅仅摇动着一根能发出沙沙声的木头,和异族人一般,唱遍自己的感情和故事。
    他为月亮而唱,也为姜云清而唱。
    在湖面之间,明灯之下,南初七这样做真的好犯规。
    但是,姜云清喜欢这样的他。
    而且沉默过后,发现了一点总是被自己忽视的东西。
    不仅仅是鬼街骑马时带来的熟悉感,还有抱子坞里刚好懂得他的习惯和想法。
    南初七能把清虚找回来,他知道姜云清是谁。
    他们肯定早在以前就见过了。
    姜云清挪动身子,两人的距离更近,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南初七,像是要把对方洞穿,“我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南初七把人抱到腿上,姜云清知道的,他就喜欢自己在上面,也喜欢在某些时候被自己抱着脑袋。
    天水相接一片,小舟轻轻摇曳着,似是与星河灿烂共舞,也处处回荡着南初七的哼唱,竟如此神奇。凡间难望白玉京,两人没有去往最高处,却在这里看见了漫天星辰。
    明灯最终还是会落入水面,但它们燃烧时的火声,仿佛凝固了时光,将永远静止在这一刻。
    姜云清搂住他的脖子,眼中的情绪比周围的明灯还要炽热,对于那个问题,心里早有了答案,因此很确定地说:“小一。你是小一。”
    南初七就是当年他在宛城捡到的孩子,也知道是因为那条木剑吊坠认出了自己,所以他们的初识从来都不是初见,而是历经周折没有预谋的重逢,是以为再也不会相遇的重逢。
    我与万物并生,但世与我相违,便赴山河之风,无愧于心。
    所有的遗憾、曲折和隐喻,一切不经意间做过的决定,总归要在某天砸到自己头上,但姜云清走得太远,好像不怎么记得了。
    万幸,宛城的大雪里,渝州的春光里,我都曾见过你的模样。
    前后历经十五年,南初七终于找回了姜云清。
    儿时的羁绊不足以动情,成年后灵魂上的契合才是真正的爱意。
    南初七确实没怎么说过“我喜欢你”四字,而是如笑城高楼一般,说我看见你。
    爱他的惊艳,就要接受他的破碎,知道他脾气不好还倔强,看过他的哭和努力,并且允许他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看见”比“喜欢”更值得。
    姜云清不知道该怎么说,看向他的目光变得模糊,比当初他找回清虚还要失控。
    原来有人能够从始至终地选择自己,姜云清不可谓不感动,他还感到愧疚。
    十五年啊,他们真的认识很久了。
    甚至在南初七看来,姜云清早就死在了红柳关。
    但他依然选择等一个回不来的人。
    姜云清想起过去种种,内心久久无法平静。他愿用整个意志和身体回应,荒诞一点,大胆一点,就像本该封闭的山谷接住无止无休的大风,哪怕最终会爆裂,会子虚乌有,内心里仍在叫嚣着不够。
    他说对不起。姐姐出事以后,沈年收留这两个孩子,唯有南初七不肯走,固执到非要和姜云清待在一起。当时姜云清说了好多难听的话,他把恶意和委屈报复在南初七身上,明明南初七什么都没做,只是坐在小板凳上等了他一整天。
    所以姜云清一点也不负责,他把南初七捡回来却没有好好养他,现在回想起那天,觉得自己非常混蛋。
    南初七说了声没关系,反正他当时又不懂,就是很害怕姜云清真的会不要他。
    “以前哥哥就跟我道歉了,我记得的,我不怪你。”
    姜云清把脑袋枕在他肩上,身下小舟此起彼伏,像是不停地叩着他的名字,“小一,你好可怜。”
    小一原本就叫小七的,是南初七小时候说话漏风,大家都听岔了。
    南初七也跟着他放松下来,意有所指道:“小一长大了。”
    是长大了,现在他能把姜云清抱在怀里,床榻间还能肆意折腾,颇有种以下欺上的成就感。
    南初七目不斜视,声音轻到被水流卷走,说出来的话一点也不似表情的正经,“哥哥,你脸红了。”
    姜云清的脸确实很红,像醉酒了似的,那股热度传入南初七的脖颈,不用看都知道,他难得害羞了一次。
    年下就是好,姜云清亲手养大的。
    即使年岁有些差距,是南初七怎么也弥补不了的遗憾,因为在这条路上,已经有人陪姜云清走过了,但南初七会用一颗未经雕琢的真心永远爱他。少年的感情炙热又偏执,跨越千山万水只为摘天上的月,去追一个根本碰不到的人。所以不论姜云清有过什么经历,有谁为他赴汤蹈火过,不论他是否愿意等待南初七,愿意在一段没有结局的感情上再摔一次——
    南初七都不在乎,因为从身到心,当岁月交换的这一刻起,他就已经被刻上姜云清的名字了。
    “我知道的,哥哥不会爱人,那我就更爱更爱你。”他慢慢说着,手往下放在姜云清的心口处,尽所有可能把自己的爱意全浇灌在这里。
    “让它生长,让它发芽——”
    爱是一种本能,它无师自通。
    南初七轻轻拥住,连同明灯燃烧的声音一起落在了他的耳边:“最后开出花。”
    谁能拒绝呢?
    姜云清确信,自己的心早属于了南初七。
    他抬头去看这场璀璨的明灯烟火,却被某人捏住下巴,重新低了脑袋,见南初七不知何时已躺进小舟,他在狭窄的船身里根本无法逃避。
    南初七的眼底同样倒映着星河,但更多的还是姜云清,他笑着说:“明灯易逝,可哥哥天人之姿,怎能与你争辉。不如,哥哥也多瞧瞧我。”
    他贯会讨姜云清欢喜,眼中情意绵绵,缠着自己一起沦陷进去。
    白日不宣淫,否则要挨刀。南初七便说,现在是晚上了。
    是晚上的话,就把白天没来得及做完的事做下去。
    姜云清不说话,突然戳了戳南初七的耳朵。
    狼族少主的身份于他而言,好像和平时不一样,但又十分贴切,不克制不隐忍,是跟“温驯”一词沾不了边的。
    驯服得好,便死心塌地,反之,他也会装个样子,把猎物叼回窝里时,就咬得重些。
    海阔山崖也逊他三分疏狂,这股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慵懒劲,大概真是勾住了姜云清吧。
    要知道南初七的温柔乡总是藏着野心,每一声哥哥都是蓄谋已久的引诱,他抓住姜云清的手,从耳朵边移开了。
    仔细看看姜云清藏在祭司服里的猫耳和尾巴,最后才说:“哥哥是三花猫,真是少见。”
    三花猫极少出现公猫,的确难遇,如果有了便是一只招财猫。
    而现在这只招财猫归南初七所有。
    他又重新坐直身子,什么都不做,就想抱着姜云清,任凭小舟随意游荡。
    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直到天上第一只明灯坠入湖底,直到它们都漂浮在水面上,一触即发的波纹推动小舟缓缓向前,再随风荡开,远之又远。美景永远都看不够,但这样的美景看过一次就好,是独属于二人和星河之间的记忆,此去经年也难忘情意圆满,有他们的一半,余下的,全留在了这里。就像明灯指引小舟进入梦境,最后也把小舟完整送还了人间。
    河仙城依旧热闹,远处一片笙歌曼舞,欢笑声从模糊变得清晰,与雕廊画栋的楼阁遥遥相望,这才确定已经回到了岸边。
    南初七的目光由远及近,落在岸上某处,颇有些意外能在这里看见熟人。
    出现了,那个曾为姜云清赴汤蹈火过的人。
    谢长期看见南初七时也是一愣,虽来不及窥视对方怀里抱着的是谁,但如此亲密的动作,明眼人一瞧便知。
    谈情说爱本就再正常不过,甚至断袖之癖也有,据说是由付清乐一己之力打开了好男风的新世界,流传于高门望族间,此后坊间都以畜养男宠为风雅之道,竟是一股无可阻挡的热潮。
    这些都与谢长期无关,但心里莫名有种预感,总觉得南初七身边那位是他上次在玉雪城看见的人。
    因为怀疑,所以想要探究到底。
    但南初七很小气,根本不给人细瞧的机会,先把姜云清遮得严严实实,才牵着他上了岸。
    可惜谢长期就站在必经之路上,装聋作哑也不行,避免不了要发生交集。南初七有些欲盖弥彰,好像才看到人似的,“是你啊?这么巧?”
    最起码南初七还能装个样子,谢长期倒是很不客气,立马别过脸,想追究的欲望也在看见他时全都消失殆尽了。
    南初七摇摇头,“梅狸猫。”
    谢长期横了他一眼,“你们听见了吗?”
    他又不是闲得,大晚上站在岸边观望,像个多愁善感的神经病,是这片水域里有奇怪的东西存在。
    当然了,南初七确实是这么想谢长期的。
    问南初七也不是和他关系好,既然刚从湖面中心坐船回来,总该比谢长期知道得更多。
    “听到什么?追逐打闹的声音?”南初七反手掏了掏耳朵,若无其事的模样恨不得让人暴揍他一顿,“那不行的,这里不让下河游泳。”
    谢长期忍住了,“是歌声。”
    此话一出,南初七沉默了,姜云清也沉默了。
    两人双双低头窃窃私语,一个问:“这都能听见?”另一个说:“你唱得好听,不丢人。”
    是不丢人,那就是谢长期在嫉妒。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老婆,谈的人多了,有些人就没有了。
    真可怜。
    谢长期的狐狸耳朵一度绷得很直,真是能忍就忍,再忍不是人,“我说水里,水里有东西。”
    南初七一脸释然的表情,“这样啊,我还以为……”
    欲言又止得刚刚好。
    不让谢长期有任何发作的机会,他们都听到了远处的尖叫声。
    “杀人啦——有人死了!!快来救命啊!”求救的气息十分急促,夹杂着恐惧和害怕,饶是他们站在岸边,也被狠狠刺激到了耳膜。
    看样子,这场游戏真的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