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人事法则
作者:兆古德雪   永生之灵最新章节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经常吵架,我感到恐惧、担忧,一直到读大学,那时父母已经离婚了,可我还是会从噩梦中惊醒,噩梦中是父母激烈吵架甚至打架的情形,极其恐怖。
    一直以来,我并不怨恨父母,因为父母对我关怀备至,只是他们无法做到和睦相处。
    我深切地同情他们.
    我也在自己的家庭生活中避免重蹈覆辙。
    中国人有一句俗语:“自古家和万事兴,何须终日口不停。”其实,人类家庭幸福的法则就包含在这句俗语之中。
    什么是家和?不要瞧不起对方,不要怨恨指责对方,更不可以打骂对方。做到这样并不容易,因为人类的肉身有“愚昧的属性”,导致有可能残忍的对待他人。
    家和是什么?至少要做到和善地对待伴侣和孩子。对待自己的伴侣和自己的孩子,是不可以打骂,而是要耐心地商量,倾听、提问、给出建议。
    接下来说说做事的法则。
    我热爱做事。
    当然,我也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成果,为人类社会做一些贡献,做一些其他人没有或不能做到的贡献。
    关于做事,在不同的宇宙,在不同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生灵族群,有句老话:“选择做正确的事,用正确的方法做事。”
    这句话,却道出了做事的原则。
    以赚钱为例:
    选择做正确的事,是提供社会大众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用正确的方法做事,是要和气待人,要刻苦耐劳,要创造性地工作。
    “选择做正确的事”不容易,我做过的一些生意,大部分都失败了。现在回想起来,项目就选错了,要么是跟别人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区别,要么是不符合社会大众的需要,要么是产品和服务没有做到让客户满意。
    至于“用正确的方法做事”,我也有很多的失败,例如,没有坚持建设好团队,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回想往昔,我不只是投胎做过人,我也在不同的宇宙看星起星灭。“地老天荒”对我来说不是童话。
    再庞大浩瀚的宇宙,在我眼里也只是无限虚空中的一朵一闪即逝的浪花。我知道所谓的“事”是怎样的无常变化。
    但是,对任何一个物质层面的生灵来说,你只有“做事”,才能获得幸福,才能创造自身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从人类哲学的高度来看,人类正因为做事,而获得了自己作为人的本质。例如,一个认真“做细木工活儿”的人,终于成为了公认的“木匠”。
    所有的人类社会的职业,莫不如此。
    站在跨宇宙的视野来看,人类个体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微不足道的,都是在做“可做可不做”的事。
    对于无限的虚空存在来说,人类是尘埃一样的存在,但是,你们也为无限的虚空世界贡献了尘埃一样的精彩。
    所以,为了证明你曾经作为一个人活过,去慎重选择你要做的事,去选择那可以永久地做下去的事。
    我知道自己即使再活几十年,也只是宇宙尺度的瞬息而已。但是,作为肉身的人,我还是要在极其有限的几十年里,做好手头的事,规划未来10年要做的事,为未来50年的个人幸福人生、家人亲人的幸福,以及支持后代建立和发展他们的事业,而尽智尽心尽力。
    这是我的美好心愿。
    我继续说说男女两性关系法则。
    想我早年,有太多个夜晚因为心意纠缠于两性关系而辗转难眠,也曾欲火难耐、神魂颠倒,为此耗费精力和时间,却因此疏忽了把应做的工作做到极致。
    而那些新闻报道中的殉情而死的男女,那些红颜逝去、老于闺中的女子,那些状若仇敌的夫妻或情侣……
    我也曾陷入无数次的两性关系,也有过痛苦和幸福。
    我现在站在无数世代历史经验教训总结的基础上,明确地告诫地球人类社会的男女:
    “男女关系情爱幸福的法则,是以你的真面目与对方相处,不可犯罪,确认你的每个行动都得到了对方的同意,给于对方真正需要的,让对方喜悦,爱护对方。”
    此外,还需要“缘分”。
    我也不能明确说出谁与谁有“缘分”,这的确存在偶然性。
    如果你相中了某人做你的异性伴侣,你还需要持续的追求对方,而且在追求时不能干涉对方的生活和工作。
    情爱之中,永远不能强迫对方,不能使用暴力和威胁。
    否则适得其反。
    说到“追求自己相中的异性”,这也是一种生活的艺术。
    既不能强迫,又要给于对方所需要的,还要让对方爱上自己,还要实现两情缠绵、水乳交融、如胶似漆、鱼水之欢、天长地久,这就是爱恋的艺术。
    每个陷入情爱中的地球人,无论何种身份,都是情爱艺术家,都需要发挥好自己的情爱艺术的才干和智慧,以自利利他之心之行,去实现和缔造属于自己的美满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