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法御万法】
作者:沉默胖仔   斩妖:从书法开始升级最新章节     
    作为神霄宗的弟子。
    在享受宗门庇护和各种福利待遇的时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本家弟子作为宗门嫡系。
    在晋升染血境后,就要相继担任门内各种职务。
    分担前辈修士的压力,给他们更多的时间修炼。
    而分家弟子在这方面则要轻松一些。
    因为并没有接触核心本命大册也不能担任宗内职务。
    分家弟子除了享受基本的福利外。
    其余待遇基本都是通过完成宗内委托,缴纳道钱的方式。
    进行【购买】。
    所以宗内对分家弟子的管理,要宽松许多。
    而且分家弟子是可以离宗的。
    只是离宗需要经过许多极为困难的过程。
    并且即使完成了这些过程,也会被要求发下天雷大誓,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神霄宗任意法门。
    “葛师兄你是本家还是分家弟子?”
    望着眼前气质儒雅的葛屏,齐修摩挲了两下扳指好奇问了一句。
    “分家。
    师父老人家座下,除了大师兄和六师弟是宗家弟子外。
    二师姐、三师兄、四师兄和我都是分家弟子。
    怎么,你还没有决定好是做宗家还是分家吗?”
    察觉到了齐修眼神中那抹犹豫迟疑,葛屏笑着开解:
    “其实你不必为此过于烦恼。
    此事伱可以慢慢考虑。
    一年、两年、哪怕五年十年,都可以。
    只是在决定之前,无法享受宗门弟子的待遇而已。
    不过这件事你确要想清楚。
    宗家弟子有宗家弟子的好,分家弟子也有分家弟子的好。
    这之间,没有最好的。
    只有最适合你的。”
    ……
    “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我的……”
    夜晚,躺在床上,齐修双手枕在脑后,口中缓慢重复着葛屏给自己的这句话。
    眼神微动,古朴简拙的熟练度面板徐徐浮现。
    【书法(四境):31%】
    【人道功德(一境):15%】
    【混元龙虎真经秘义(二境):49%】
    【小五行水巡遁法(一境):88%】
    【破体无形剑诀(一境):66%】
    【掌心雷(一境):7%】
    【望气术(一境):43%】
    【炼药(三境):31%】
    【绘画(二境):83%】
    【厨艺:98.9%】
    ……
    目光凝聚在《混元龙虎真经秘义》上。
    齐修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当年自己被困入道门前。
    寒冬冷夜,苦修前路。
    不分昼夜,状若疯魔。
    那段日子他蓬头垢面,不人不鬼。
    一心抱着创法不成,便以身殉道的意志念头!
    最终在生死之间的大恐怖中,才悟出了这混元之法。
    这篇法门或许在真正的大宗大教,世家豪门眼中,并不算高深,也算不得精妙。
    与他们手中的上古道统,能够直指道身,甚至元神的古经大册相比。
    更是不值一提。
    “可这条路,是我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没有哪一部大册。
    没有哪一卷真经。
    能比它更适合我!
    纵使日后成就,并不高远。
    但我心不悔!
    永不退缩!”
    心中郁结倏然贯通,齐修猛然坐起身来,双眼爆发出腾腾精芒。
    当年以命悟道,以身创法的傲视豪情再度汹涌心间。
    这一刻,他不再犹豫,不再纠结。
    那颗摇摆迟疑的道心化作金铁,牢牢稳固。
    我心如铁,坚不可摧!
    刹那间。
    龙吟虎啸,混元震动。
    神异面板上《混元龙虎真经秘义》的熟练度猛然疯涨。
    大量感悟经验如泉涌般喷薄而出。
    齐修双眼一片茫然。
    气机一息百变。
    如春蚕化蝶,经历蜕变。
    不知过了多久。
    一股难以言喻的畅快自在之感蔓延。
    脑海之中。
    法螺长鸣,道鼓奏响,大道之音在耳边诵念不休。
    墨蛟长吟震天。
    紫虎吼啸动地!
    阴阳气机不断交织碰撞,将【混元】不断供向高位。
    心殿之中。
    第一颗原始混元珠微微震动。
    下一瞬。
    齐修的神魂猛然脱离识海,入主这颗原始混元珠内。
    这一刻。
    他即是混元珠!
    混元珠即是他!
    而就在此时。
    《混元龙虎真经秘义》
    踏入三境!
    齐修体内,十颗混元珠汹涌出海量的混元真罡,涤荡周身,贯穿上下。
    在这源源不断的混元真罡洗礼冲刷下。
    齐修突然发现自己修炼的其他法门的熟练度。
    居然也开始增加。
    《混元龙湖真经秘义》三境神异——统御万法!
    混元高居中央,统御身心众法。
    一法御万法!
    领悟到《混元龙虎真经秘义》三境神异的效果,齐修抚掌轻笑。
    此后他再不用担心修炼的法门过多,而无法分心兼顾。
    有此【混元统御】之力。
    他日后不仅可以贪多,且能嚼的很烂。
    六边形战士。
    指日可待!
    缓缓平息体内动荡汹涌的气息,齐修眨动双眼,瞳孔之中沉凝稳重。
    回顾前段时间。
    这一次对于《混元龙虎真经秘义》与《九天神霄御雷真经》的抉择。
    其实无形中成为了他的一道心魔劫数!
    若是不能成功克服心中迟疑。
    这心魔劫便会扎根他的道心之中。
    无论他最终选择的是《混元龙虎真经秘义》。
    还是《九天神霄御雷真经》。
    只要他日后有一丁点怀疑当初的选择。
    心魔劫立刻爆发。
    他会长久陷入对自己的怀疑当中,觉得当初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
    变得优柔寡断,踌躇不前。
    直至彻底否定自己。
    走火入魔,化为心魔傀儡。
    而正当齐修感叹自己这次又顺利过关之际。
    冥冥之中,一丝妖娆魅惑的轻哼声在他耳边响起。
    “哼~算你这小修士走运。
    可惜了这人道功德护体的美味肉壳。
    不过姐姐我记住你了哦。
    下一次。
    下一次我一定会拿走你的身体。
    在此之前,可别死了哦~”
    那若有若无的娇憨声音消散。
    齐修瞳孔微缩,脑门一滴冷汗滑落。
    凶险啊。
    没想到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被心魔给盯上了。
    若非自己及时醒悟,敲碎迷障。
    必被心魔占了躯壳,沦为行尸走肉。
    “修行之路,千难万阻,处处凶险。
    而今我才不过入道境。
    真要到了那染血境、道身境、甚至元神境,遭遇的劫数岂不是更加恐怖。”
    心中警醒,齐修默默提高了防备,日后修行,心境方面还要更加注意。
    这心境劫数,不比真刀实枪的劫难。
    来无影去无踪。
    等你察觉的时候,可能已经为时已晚。
    “也不知有没有专门防御心魔的法门或是法器,若是有的话,倒是可以购置一些,提早准备。
    我手里还有一万多道钱。
    应该差不多能够。”
    说起道钱,齐修不自觉联想到了清流县沈记万货行的五林聪。
    他手上的道钱,都是通过此人售卖符箓而得。
    还给了其【剑符】的独家售卖权。
    后来他被巡海夜叉伏击,扭转局势,反追杀巡海夜叉时,又机缘巧合闯进了这神霄宗的考核之中。
    如今一转眼一年多过去了。
    自己突然消失,这位掌柜的怕是已经急疯了吧。
    看来得找机会给他书信一封,解释一下。
    ……
    翌日。
    齐修一早出门,顺着铺筑着圆润鹅卵石的斑驳小路,来到了一处宛如一座小森林般,种植着海量苍木灵植的别致庭院前。
    浓郁的生机气息让整个庭院都散发着一股暖洋洋的感觉,让人如沐春风,顿感心安。
    庭院门口挂着的木牌上,写着这里主人的名字:葛屏。
    “请问葛师兄在吗?”
    站在庭院门口,齐修没有贸然传入,而是先轻声呼喊了一声。
    “谁啊?”
    这边齐修话音未落,一具通体碧翠,长着两对蝉翼,模样甚至惑人的女子提着扫把好奇走了出来。
    “嗯?妖魔?”
    察觉到对方那股有些“清淡”的妖气,齐修双眼微眯,掌心一抹朱红雷芒,轰然震鸣。
    “啊!杀妖啦!”
    看到齐修掌心蠢蠢欲动的朱红雷光,妖怪女子发出一声尖锐的爆鸣,扔掉扫把,转身就跑。
    嘭!
    迎面撞在了葛屏的怀里,妖怪女子哎呦一声,捂着通红的鼻子,满眼泪花,怯懦懦的赶忙躲到葛屏身后。
    “老爷!你的仇家来了。”
    “少胡说,那是师父新收的小弟子。”轻敲了敲妖怪女子的脑袋,葛屏带着她来到门口了。
    “小师弟早啊。”
    “葛师兄早。”冲着葛屏拱了拱手,齐修的目光若有所思的扫了一眼缩在后面的妖怪女子。
    察觉到齐修的眼神,葛屏笑着解释道:
    “这憨憨不是妖魔,而是百年灵木修成的妖精。
    自小在我神霄宗内长大,心善纯净,从未害人。
    如今负责打理我这庭院。”
    “听到没,我才不是什么妖魔!”躲在葛屏身后,妖精女子挥舞拳头,撅嘴怒哼。
    “百灵不得无礼,去给七老爷行礼。”又拍了拍妖精女子百灵的脑瓜,葛屏轻喝一声。
    “哦。”
    极不情愿的挪动步子来到齐修面前,百灵耷拉着小脸行了一礼:
    “小妖百灵,见过七老爷。”
    “小师弟这么早来找我,是有什么……,咦?”
    眼神突然认真起来,葛屏口中发出一声轻咦,仔细打量了几眼齐修后,目露一丝精芒:
    “小师弟好造化啊。
    这才过了一夜,就有这般脱胎换骨的改变。
    师父他老人家果然没有走眼。”
    没想到葛屏眼力毒辣,刚一见面就瞧处了自己的变化,齐修笑着道:
    “这还要多谢葛师兄昨日的劝诫。
    今日我便是特意来感谢师兄的。”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