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不羁夜(下)
作者:汉唐风月   我能入殓万物最新章节     
    九大主城有着各种各样的风俗、庆典与祭仪,其中有一个是九城共通的,那就是为年满十六周岁的少男少女,举办盛大的成人礼。

    只不过,时间和庆祝的方式,略有些不同。

    譬如,句芒城的成人礼在每年七月中下旬与十二月中上旬。礼庆期间,街上张灯结彩,夜晚还有焰火表演。

    普通人家的孩子,会在那几天穿上老祖宗传下来的传统服饰,少年戴冠、少女挽发,结伴出游。

    至于上三氏族子弟如何一掷千金举办豪奢宴会,那则是另当别论了。

    主城有的,部落也有。

    只不过,各部有各部的传统习俗。

    防风部后人的成人礼是最具蛮荒气质的,以闻命的理解,就是一百个阿九围成一圈,干掉十头野猪王。

    把野猪王换成其它品种的野兽也可以,只要够吃,不是,只要体魄够强壮,但还没达到凶兽的级别就行。

    总之,得把风险控制在不伤害部中子民的范围内。

    然后,人均两米以上的大块头们,围着篝火唱着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嗨到天明。

    隔壁涂山部的成人礼,则要神秘得多。

    由长老带着刚成年的少男少女,盘坐于涂山最神圣的云镜湖旁,集体大合唱。

    据说,每当有天赋极佳的后人成年,那片湖上终年缭绕的云雾会自动散开,随后如境般的湖面上便会显现出九尾天狐的虚影。

    不过,涂山部的成人礼外人没资格参与。所以,这些都是谈平飞听来的,是真是假无从得知。

    而像隆丘集这种大型集市,也有自己独特的庆典仪式。

    不羁夜。

    顾名思义,想干嘛就干嘛,怎么放荡怎么来。

    宗旨就是鼓励年轻人多做运动、多生娃。

    看着满大街放声大笑的男男女女,闻命觉得自己的三观,就像鸡肉味的薯片,嘎嘣脆。

    “所以,那个极乐什么的玩意,确实没有毒,但其实是春药对吗?”

    “什么春药,话别说的这么难听。”谈平飞纠正道:“极乐苔藓是一种催情剂,催情懂不懂。没有感情是起不了作用的,最多像你一样,大笑一场。”

    闻命被人群挤得脸都变了形,还在哈哈大笑。他一整个无语住了,京城地铁早高峰都没这么挤吧。自己根本用不着走,就被两个防风氏巨人挟着,脚不沾地地往前挪,跟特么踩着飞行器似的。

    绝了!

    等等,什么情况?

    走在前面的吴瑞和伏笑,两人一边哈哈笑着,一边含情脉脉地对视着。

    总觉得,下一刻这对少男少女就要钻进某条幽暗小胡同里了。

    造孽啊!

    这俩一个十六、一个十五,在自己那个世界都还是初中生啊。

    “吴瑞,你过来!”

    闻命一声吼,少年红着脸懵懵然地扭头看过来。

    “拉我一把。”

    “哦哦。”

    吴瑞伸手,闻命一把拽住,借力将自己从两个巨人中间抽出来。

    “赶紧走!”

    闻命拍拍陈九,然后指指前边,示意大块头在前开路,然后冲蒙广递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伸手护住小姑娘,紧紧跟在闻命后边。

    路过某间酒吧门口的时候,闻命感觉到自己腰间被什么摸了一把。

    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女仆装,衣领解开露出一巴掌护心毛的胡子男,正疯狂朝自己抛媚眼。

    这特不就是自己之前遇到的夹子怪嘛。

    闻命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拳。

    夹子怪鼻血登时就喷了出来,捂着脸又哭又笑,“哎哟哎哟”地痛呼起来。

    “你就不怕一拳给人打死。”谈平飞说道。

    理论上来说,闻命自从吸收了彘兽的魂力之后,一拳起码能打出一千斤。

    并且,经过七次锻骨之后,骨骼的硬度和韧性都大大提升。此时让他击穿5厘米厚的木板,腕骨和臂骨都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所以,他当然是控制着力道的,不然一拳干死一个夹子怪,根本不在话下。

    闻命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心底有些无语道:“你们这成人礼真就是字面意思呗。”

    “什么意思?”

    显然,谈平飞没听懂。

    闻命赖得多解释,好奇问道:“话说,这么搞,不是引人犯罪吗?”

    这次谈平飞明白了,“都说了这是催情粉,不是春药,真要有人把持不住,隔壁就是寮街。”

    闻命心底直呼好家伙,“这怕不是黑市的连锁行业吧?!”

    “那倒不是。还记得之前跟你说过的那个历史遗留问题吧,不羁夜的由来,跟那个也有关系。”

    “哦?怎么说?”

    “这得从游民是怎么来的说起...”

    “长话短说,谢谢。”

    “咳咳~好吧。”

    简单来说,就是千年前那场大战时期,有人逃往深山老林里避祸,还有一些偏远地带的幸存者,害怕外边已经被凶兽霸占,索性就躲在山里不出去。

    这一避就避了好几代,数百年过去,人族生息繁衍越来越兴旺。九大主城傲立而起,开始在山野间建立防线,将游民从山脉间驱赶出去。

    有的像陈仲达祖辈一样被送往就近的坊镇,有的则被氏族带走成为丁奴。也有一些脑子特别活的,在被送往坊镇或主城的路上,趁守卫不注意跑了。

    逃跑的游民,又分成两股。

    身体素质强悍且胆子大的,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发展到现在,这股力量已经颇具规模。这些人自称荒野镖客,而主城人和镇民则称其为流匪。

    本事不大、相对来说更朴实的则跑到集市干起了苦力活。久而久之,就在集市扎下根。

    这些游民虽然已经脱离山野,进入集市生活,开始学认字,但骨子里还保留着‘多生多养’这种最原始的观念。

    刚开始,来自主城或坊镇的生意人,还笑话游民跟猪猡一样。然而,不到两百年,集市就被游民后代包圆了。

    闻命懂了。

    人口是第一生产力,人口也是立国之本。

    科技还不发达的时代,耕地、栽种、纺织都得靠人。

    冷兵器时期的战争,更是得靠人命去堆。

    这是个无比残酷的事实。

    虽然历史上有以少胜多的着名战役,但更多战争其实还是多数碾压少数。人们之所以对以少胜多津津乐道,不正是因为其鲜少而独特,并能激发人们的热血吗。

    有史料记载,越王勾践为了鼓励老百姓多生娃,还制订了一系列政策,规定青少年男子不能娶年纪比较大的女人,也不许年老者娶年轻姑娘。如果女孩过17岁还没出阁,那家还得缴纳罚款,甚至坐牢。

    总之,就是想尽办法将生育资源最大化、最优化。

    所以,一年生一个娃的游民们,靠着无比强大的生育优势,不声不响地以人口基数霸占了集市的劳动力工作。

    随后,又因为吃苦耐劳,积攒了足够的资本后,开始打起翻身仗。近千年过去,当初苦哈哈的游民后代,如今已经撑起了集市的半边天。

    这些游民们不忘先辈的告戒,崇尚早婚早育,只要到了十六周岁,就可以嫁娶生子。

    先辈们是围着篝火对个山歌,看对眼当夜就可以该干什么干什么。

    而后代们入乡随了一半俗,将自己对山歌挑伴侣的传统与各大主城流行的成人礼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火乐夜。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游客,被这种特别的习俗吸引过来后,火乐夜渐渐被人们改称为不羁夜。

    恐怕,游民的先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那最质朴的观念,在千年后竟然会成为集市的大IP。

    各大主城的游客,不远千里慕名而来,只为了奔赴一场迷醉狂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