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门第一百九十七回:万福茶馆出了聚星楼,我看了一下表,差十分钟一点半。
我想着距离纸条上“三点”的约会还有一段时间,正巧肚子有点饿,便转头问花慕灵道:“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花慕灵看着我,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你刚才在里面吃了那么多糕点,这会儿还饿?”
我笑道:“你也说了那是糕点!糕点怎么能当饭吃?”
花慕灵也笑道:“你啊!……我还好不是很饿,你想吃什么?”
我想了想说道:“我知道这儿附近有一家不错的涮羊肉,你要不要去尝尝?”
花慕灵说道:“好啊!”
……
宝德全,是一家藏在胡同里面的涮肉馆子,并不算大,但味道绝对算得上是一绝。
鲜切的羊前腿肉,滴血不见,立盘不倒,虽然要价五十块一盘,但一盘的分量却足足不下7两。
老板自己研制的酸菜,虽然比不上东北农村的酸,但也有这自己独特的味道。
他家的灵魂,是老板自己调制的麻将,芳香四溢,毫不夸张的说,你站在胡同口提鼻子一闻,就能闻见他家麻将的香气。
再配上现炸的辣椒油,这辣椒油在勤行里叫做一口酥,意思就是刚炸出来一咬嘎嘣脆,加上少许葱花香菜,以及一小块酱豆腐,毫不夸张的说,那边家里房塌了,这边都不心疼。
我去的时候正巧赶上了饭店,宝德全里外两间屋子一共加起来也就**张桌子,人满为患。
好在我跟这里的老板比较熟,所以,特例在厨房给我和花慕灵支起了一张桌子。
不大一会儿的工夫,热乎乎的铜火锅就端了上来。
我也不客气,端起盘子就将整盘的手切肉下到了锅里面。
铜锅的炭火很冲,没多久汤便咕嘟嘟冒起了泡。
我捞了一筷子羊肉,沾满了麻将,一口塞进了嘴里,羊肉的香气混合着芝麻酱的芬芳,瞬间在口中炸开。
我满足的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这个味儿!”
说完,我歪头看了一眼花慕灵,发现她只是拿着筷子在哪里愣神,好像有什么心事!
我看着花慕灵问道:“怎么了,死丫头?没胃口?还是有心事?”
我一连问了两遍,花慕灵才回过神儿来,象征性的加了一筷子羊肉,沾了点芝麻酱放进了嘴里,嚼了几口之后,才看着我缓缓的问道:“你不觉得这一切有点奇怪吗?”
我将嘴里的羊肉咽下肚之后,才擦了擦嘴问道:“奇怪?哪里奇怪?”
花慕灵说道:“太巧合了!”
我诧异的问道:“巧合?哪儿巧合了?”
花慕灵先是将一块冻豆腐扔进了锅里,然后才说道:“你不觉得这一切好像都是提前被安排好了一样吗?”
我问道:“这话怎么讲?”
花慕灵说道:“你看看啊!我们从藏区一回来,我那个多年不见的朋友就突然联系我!当时我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觉得可能是太久没联系了,突然想念而已。但现在想想,在对话的过程中,她总似有意似无意的提到李教授。”
我将碗里的两大块羊肉塞进了嘴里,嚼了几口之后,才缓缓的说道:“照你的意思说,你那个朋友是在牵着我们的鼻子往前走?”
花慕灵摇了摇头,说道:“我觉得不是她!她只不过是被人当了棋子而已。在这后面应该有一个更大的势力。对了……”
花慕灵说到这儿突然抬头看着我,问道:“那照片是怎么回事?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我耸了耸肩说道:“之前在星巴克,你没来之前,一个大姐给我送来的!本来是要跟你说的,但后来被岔过去就给忘了,直到我看见那个姑娘才想起来那照片的事儿。”
我吃了一大口酸菜,然后跟老板要了两瓶北冰洋,喝了一口之后,才缓缓的接着说道:“这些事儿,好像每一件都不挨着,但现在看来,所有的事情又都好像是密不可分。那么背后一直藏着的那个家伙,他到底想要干什么哪?”
花慕灵摇了摇头说道:“这就是我最想不通的地方!”
我笑道:“常言说的好,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想,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先不合计那些事儿了,安安生生的吃顿饭,其余的事儿回头再研究。”
花慕灵点了点头说道:“你说的也对!那接下来你什么安排?”
我看着花慕灵说道:“先安安心心吃完饭,然后去趟琉璃厂!”
花慕灵微微一愣,说道:“琉璃厂?你去哪儿干什么?”
我笑道:“放心,不是去约会!而是去看看情况!”
说着,我将口袋里的纸条掏出来放到了花慕灵的面前。
花慕灵看了看纸条,然后诧异的问道:“谁给你的?”
我说道:“聚星楼里面领着我们进门的那个姑娘!”
花慕灵问道:“领我们进门的姑娘?她约你去琉璃厂?”
我摇了摇头说道:“应该不是她!聚星楼规矩森严,作为三楼中的领班,她可没本事在大白天跑出来。不出意外,她多半儿只是一个传话的。”
花慕灵皱着眉头将一块冻豆腐夹到了碗里,摆弄了半天,然后才对我说道:“你真对打算去吗?”
我加了一筷子羊肉,然后说道:“嗯!看看这个人葫芦里面到底卖的什么药?”
花慕灵看着我说道:“那我跟你一起去!”
我听花慕灵这么说,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不用!四丫头,你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事儿要去做!”
花慕灵一愣,说道:“还有更重要的事儿?什么事儿?”
我看了一下四周,然后冲花慕灵招了招手,花慕灵会意将耳朵凑了过来。
我则欠身在她的耳边轻声耳语了几句。
几句话说罢,花慕灵原本就紧锁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她看着我,好一会儿才一字一句的问道:“你真的打算这样?”
我点了点头说道:“当然!”
花慕灵看着我一脸沉重的说道:“可是……这样的话……”
我笑道:“没什么可是!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
花慕灵看着我,良久,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一般,勉强的点了两下头,说道:“好吧!那你自己小心!”
说完,花慕灵站起身来就要朝外走。
我见她要走,急忙用筷子指了指面前的铜锅,说道:“怎么不吃了?吃两口再走吧!”
花慕灵叹道:“你啊!还有心情吃的下去!我不饿,先不吃了,你吃吧!多吃点,不许剩!”
说完,花慕灵便大步走出了宝德全的大门。
我看着花慕灵走出去的身影,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有这么好的肉不吃!真不懂得享受!”
说到这儿,我朝着宝德全老板招了招手,笑着喊道:“老板在给我来四盘儿手切羊肉!”
老板闻言,笑道:“得嘞,您哪!请好吧!”
……
我到琉璃厂万福茶馆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五十了。
万福茶馆,开在琉璃厂东侧的二毛胡同把头第一家,名字听起来很霸气,可实际上却是一家再小不过的茶馆了。
或者,它根本算不上一家茶馆。
万福茶馆门口有一张很破旧的蓝布帘子,好像很多年都没洗过一样,虽说是蓝色,但隐隐透着一股子黑劲儿。
我掀开帘子大步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最多也就三十几平米的样子,分为前后两间屋。
里间屋是厨房,外间屋摆了三张桌子,每张桌子上放了一个大大的暖壶。
万福茶馆里面此时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是一个年纪在五十岁上下的瘦子。
往这个人的身上看,只见他穿了一件发黄的白衬衫,中规中矩的西装裤子,脚上踩着一双皮凉鞋,里面搭配着黑色袜子。
再往这个人的脸上看,消瘦的脸颊上长满了胡茬子,眼窝深陷,黑眼圈很重,好像很久没有睡过觉了一样,可即便如此,这人的眼睛依旧好似鹰一般锐利。
这男人不说话,也没有看我,他此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手中的那杯茶上,也不喝,只是静静的看着。
我将目光从那男人的身上移开,转而看向了他身旁的女人。
这是一个很时髦的女人,全身上下穿了一整套gucci的运动服,脚上还搭配了一双白色的nike运动鞋。
这nike鞋看起来很普通,实则却是一双联名的限量,我记得市值至少要五位数。
这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相却极为成熟,眉眼间有点神似范冰冰。
而比她长相更成熟的,则是她的身材,一对傲人的大白兔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用容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