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军港欢迎您……”
作者:捞酒   文野:开局怀疑异能力想弑主最新章节     
    “多少人口中说着感同身受,其实说到底也依旧是出于居高临下的心态做事,白川泉大人他……好像是……真心想要站在被感同身受的人的立场上做些什么。”
    如果白川泉此时在水野的面前,注意到他的眼神,恐怕比起怀疑无法完全对他人给予信任的自己品格堕落,会升起更多理所应当的警惕,并怀疑这个笑着的男人是名真真正正的扭曲的亡命之徒——或者愉悦犯。
    白川泉真该看看水野曾经的作品,才能理解为什么那些警察会仅凭一本犯罪小说便坚定认同凶手便是水野。
    刑事警察见过太多案件与罪犯,怎么会有仅仅凭借无端线索锁定犯人的草包!
    在水野的那篇小说故事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与水野经历相同的文人……他生来从未打心里爱过任何人,唯独爱他自己。他的作品蕴含着这样一种人生观:这个世界通盘是荒诞无稽的。
    随着他那艺术才能的逐渐衰退,他终于想在生活中也体现这种思想。
    小说的主人公既然秉性如此,就不会有亲密的朋友;由于居心叵测、孤零零地过日子,创作的灵感也就枯竭了。倘非干这么一档子事,就太寂寞,太无聊了。
    其次,他寻思:难道我果真会受良心的苛责吗?——转这样的念头便说明他已完全疯了,他本人却浑然不觉。
    于是,他实施了犯罪。
    “白川大人啊……”
    喃喃的话语飘落在空气之中,逐渐隐去。
    引擎启动声轰鸣后,街道口的轿车行驶而去。
    “叮铃。”
    伴随手边轻微的震动,观察员情报源的专有铃声突兀响起。
    露天的咖啡桌椅之间,亚麻发色的青年搁下手里把玩的艳红花瓣,拿起桌上的手机,姿态懒洋洋地支着胳膊趴在桌面上,躲开多余的视线纠缠。
    宇野格次郎扫视了几眼收到的消息。
    “哎呀,到了现在的地步也不打算考虑某的建议,什么时候……某居然变得不受欢迎了么?”
    “啧啧,真是稀奇事儿。”
    “明明……就算之后是受人之托,某先前可是完完全全出自自己的意愿才愿意邀请阿泉这样新的后辈加入的啊。”
    喉头溢出一声轻笑,宇野格次郎没多考虑便拨通一个电话。
    乘坐渡轮能够抵达的港口,一个男人挑眉注视着没有备注的号码,沉默片刻。
    他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上,捏着的船票露出一角,上面写着一个地名——横须贺市。
    “军港欢迎您……”
    进入城市后抬眼可见的招牌不分昼夜闪烁着警示的光芒。
    随处可见人群中的军装制服人士,戒备森严的持枪守卫,宽阔的海港泊位,附属的船坞修理厂在地图上标注得格外清晰。
    日本全域40%的舰艇停泊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海岸,大型航舰表面线条与几何的机械构造在抬眼可见的视野之中几近密密麻麻的重叠,而岸边分布着油料和弹药存储的精密仓库,海军陆战团驻扎在此,日夜训练。
    每到夜间,舰艇甲板上闪烁的指示灯光像是落入海面的灿星,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灯光通明程度丝毫不输坐落不远处的国家心脏——东京。
    “怎么了……见到他了……?”
    无声对着面前抬手行军礼的守卫点点头,男人步履平缓走进外表宏大的一座建筑。
    “我这些年一直有让人看着他,不要出太大危险。”
    “内阁?……和他们可没关系。”
    “啊,我当然知道我是那些家伙推上台看管这边的身份,用不着你怀疑这一点。”
    “他们利用我,我自然也需要他们给的身份做些事情——你不是见过‘书’了吗?”
    “想知道为什么要关注他?他是我的孩子啊。浩二,你的身份不足够打听他的消息。”
    “……说句实话,你不介意吧?”
    故作无辜的话语从电话之中传来,压根没有掩饰笑意,宇野格次郎偏了偏头,无声咋舌。
    “所以,某能得知的消息究竟有哪些呢?”宇野格次郎问,语气轻快带笑。
    “如果被‘推出来’就能得到偌大一座军港上下的服从,某还是第一次知晓,”宇野格次郎压低声音,“再不回去我就要当对头老大……是这样发生的。”
    宇野格次郎第一次清晰认知号码另一头的通讯对象地位及身份时,心头只盘旋着一个念头:
    叹为观止,非人所为!
    行政权和军权历来分属于不同权力结构。
    日本的军队和警察并非一个体系的身份,甚至世界大战沦为战败国后整个国家武力体系中还多了一个新的“自卫队”,军队构架大幅削减。
    警察,是指以保护国民的生命、维持社会秩序等为目的的官方机关。
    军队,是指拥有交战权和军事力量的武装集团。
    自卫队,是指为了日本的国土防卫而创立的独有组织,没有交战权。
    由于国家政治行政与军事独立且互相制约,不,从古至今,行政与军事就是斗争的关系……
    于是有了军警!
    通俗意味上所说的军警,一般是特指“宪兵”,这个词最初源自欧洲的法兰西,即 m p(military policeman),军事警察,拥有战斗和执法的双重权限。
    戍守首都、防卫重要军事处所及政府机关,押送军事物资,审讯战俘,在大部分国家,地方警察无权管辖军人犯罪事务,处理这些事务就是宪兵的职责。
    同时,对于平民的犯罪行为——通常是涉及政治或军事的犯罪行为,也归于“半军半民”性质的宪兵的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