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来自少爷的戒尺:回少爷
作者:一块花梨木   轻点罚!乖软宝宝!他真的知错了最新章节     
    江肆好想告诉他,这种求饶最不管用。
    可江肆现在有一个更想知道的问题:
    “那给我个理由。”
    “为什么想到要和盛雨薇换位置?”
    循循善诱,试探真相。
    宁寻像个被舒服顺毛的小猫,主动贴贴。
    江肆嘴角一勾。
    却是没想到宁寻这次又换成摇头了:“我没想和她换。”
    江肆笑容一顿:?
    “是…她向我提出了换座位的请求,我同意了。”
    “然后呢。”
    “她说你们关系的很好,是青梅竹马,我以为你们互相喜,喜欢。”
    江肆顺毛小猫咪的手一停,眸色陡暗:
    “互相喜欢。”
    电影声不算小,将少年嗓音掩得迷蒙模糊,如果仔细听,能听出他这句话说的那是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原因呢。”
    “你认为我喜欢盛雨薇的原因。”
    他补充。
    嗓音充满危险。
    好似宁寻如果不好好答的话,那双覆着的大掌不会放过他。
    “因为她是漂亮的女孩子?”宁寻此时还未意识到事情严重性,脱口而出道。
    说完才跌入那双深沉不见底的黑眸里,心头警铃隐隐作响,缩了下脖子。
    “她穿的裙子很好看。”他小声的找补。
    尔后,空气中传来一道意味不明的轻笑。
    “宁寻同学,有没有人说过你也很漂亮。”
    “而且,你昨天也穿了好看的裙子。”
    比盛雨薇好看一百倍。
    一千倍。
    一万倍。
    一兆倍。
    江肆像个小学生在心中攀比似的想。
    “按你的想法,我是不是也喜欢你?”江肆轻佻唇角反问,对面迟迟没作声,他心中没由来烦躁,“嗯?说话。”
    脖后倏然开始没有章法,令宁寻害怕。
    “可我是…”
    “好好说。”江肆有预感下一秒会听到自己最不想听到的,忽略教养打断宁寻。
    宁寻心头一激灵。
    还真听进去了这句好好说。
    宁寻:“回少爷。”
    江肆:“……”
    “我是男孩子,她是女孩子,我们不一样。”
    “你喜欢我是不对的。”
    宁寻板着一张正经的小脸。
    看来是没听出江肆口中的深意。
    但这句话正中江肆下怀:“女孩子才能穿裙子,那你昨天为什么穿女孩子才能穿的裙子?”
    “毕竟你是男孩子。”他补充。
    “和女孩子不一样。”他再补充。
    “那你是不是也做错了?”他还补充。
    其实江肆心中在喊清汤大老爷。
    怎么错了?哪里错了?他还想给人买下一换衣间的裙子,日日换着穿,夜夜轮着穿。
    难道他罪不容诛?
    江肆想告诉宁寻有的事无关对错,只凭兴致。
    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大言不惭卖弄批判,才是有且只有错误的那一个。
    “好好想再回答。”
    宁寻思考良久,最后换了个与最初相反的答案:“没错。”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都…都没错。”
    “我…也没有资格去评判对错。”
    上辈子的宁寻在修炼时就悟性很高,他反思了一下,最后交作业似总结。
    说出这个答案,已在江肆意料之外,他挑了下眉,还未开口——放到一半,一直充当背景音的电影光线骤暗。
    画面上是两个外国男人在海边互相交换戒指的唯美画面,双方眼中的爱意,都快要溢出幕布。
    氛围很暗,也很温馨。对这方面不甚了解的宁寻,也大致能看懂是在讲什么。
    他双眸睁得圆圆的,神情专注,像个乖乖听讲的小学生。
    欣赏起电影中两名主角平静而缱绻的眼眸,也不自觉弯起了眼睛。
    画面兀转。
    光线依旧暗,只是转到了室内,一个从卧室门口到床上的长镜头——从门口地上,到床角地上,再到床上。
    下一秒,画面走向开始超出了宁寻的认知——画面被模糊处理过,但还是能凭借大概辨认他们在干什么。
    江肆面无表情暂停电影,然后退出,忽然侧头向宁寻抛出一个奇怪的问题:“知道你那天在酒吧做的事的另外一层含义么?”
    宁寻虽单纯但通透,闻言瞳仁猛缩。
    “如果那天我不在,你会和他一样。”
    指的是电影里的其中一个男人。
    江肆说的不明,但宁寻听懂了。
    背后渗出涔涔凉意,后怕极了。
    “少爷,我,我错了。”他轻轻在江肆耳边道歉,软软嗓音略过,以及男生的具体道歉。
    令江肆浮起密密的麻意。
    他喉咙一紧:
    “_,_。”
    “_。”
    【番外小剧场1】
    宁寻:我懂了,原来你是涩涩的人\/jpg.
    【番外小剧场2】
    江肆:为什么和她换座位?
    宁寻小猫埋头找找找\/jpg.最后抽出了两百块。
    宁寻:少爷这是换座位的钱,和你一人一百。
    江肆:……
    ps:乘兴而来,尽兴而归。——《晋书·列传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