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们打起来了,女摊主和其他桌子上的食客都跑过来劝架,把他们拉开了,事件才没有更加恶化。其实女摊主早就注意到了他们的争吵,她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在一旁看热闹,看到事情已经由“发生口角”发展到“打架斗殴”的阶段了,才跑过来拉架。
赵路被人拉开后,也没心情吃面了,想起那些浓痰,他也吃不下去了,他扫码付了钱就离开了。那碗面他并没有吃多少,吃这么一点对肚子是没法交代的,他本来就保持着按时吃饭的习惯,他还是去了对面的夜稀饭要了份盖饭吃起来。
一份盖饭还没吃完,就见刚刚跟他打架那个男的带着两个警察来了,看样子是冲他来的。一个警察问他:“你刚刚跟他打架了?”他指了指刚刚跟赵路起冲突的男人。
赵路还没意识到是什么情况,是对方先动的手,要报警也是赵路报,怎么还恶人先告状了?他没觉得自己理亏,说道:“是的,但是是他先动的手!”
“打架了还坐在这里吃饭?走,跟我们去所里说明情况!”警察并不理会是哪个先动的手,两人上来就一左一右的把赵路架走了。
原来这男的被人拉开了越想越气,他怎么说也是在这条街上混了几十年,一把年纪了还被一个送外卖的为难丢了面子。他想起他小舅子是派出所的,就给小舅子打了个电话,小舅子听说大舅哥被人打了,马上安排了两个同事过来,他并没有亲自来,回避原则他还是懂的。
赵路和那男的被带到大石坝派出所。他们是在弹子石老街发生的冲突,按道理说就算报警也应该是弹子石派出所处理。但没有人理会赵路的疑问,警察只是询问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也并不管是哪个先动的手,最终把事情定性为“互殴”。
赵路真是觉得冤,这要是以前在汉丰,市公安局他都能搞定,别说一个小小的派出所了。但这里是重庆,虽然说他也是重庆人,但他是乡卡卡头的,大重庆跟他毛关系都没有,在这里,他也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打工人而已。就算在他在重庆没有关系,但今天的事情他完全是占理的一方,怎么就变成了“互殴”呢?难道他就应该打不还手直到被活活打死?
“互殴”这个词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最近经常出现在网络上。赵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仅小学、初中、高中没见过这个词,就连<大学语文>这门课也没见过这个词的出现,估计现在的硕士、博士可以学习这个新名词了。
赵路始终没有在那份带有“互殴”字样的笔录上签字,警察也没有太过分的强迫他,只说不签字的话今晚就在派出所过夜,好好想想,想清楚了明天早上再处理。
结果第二天早上赵路就被放了,警察的解释是双方都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一个小打小闹就算了,互相不追究了,也不立案了。赵路在拘留室并没有看到那个男人。那个男的怎么会被关呢?他本来就是让他小舅子给赵路一点教训,如果他自己也被关了一晚上,那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了?
赵路当然非常气愤,但他也无可奈何,谁让自己是社会底层人呢?谁让自己在这里没有关系呢?
另一件纠纷也是晚上遭遇的。当时赵路要从宏声广场下道并入主道,那里的主道是单行线,重庆商圈的单行线车流量都很大,赵路的摩托车前轮已经从口子上下来了,但主干道上车子太多,都没有让他并道的意思,他就只能停在那里找机会并道,这时候从大佛段正街下来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面坐有两个人,躲躲闪闪的穿过马路来到了赵路面前。骑车的是个小年轻,头盔都没戴,后面坐的应该是他女朋友。看样子小年轻是要从这个口子上宏声广场去,但是口子已经被赵路占住了,赵路也想快点下道,把口子让出来,但是主道上的车子太多,他又不敢冒失的冲下去。本来他打算退回去,虽然车子是处于下坡状态,但大不了用脚往后蹬两下就退回去了。那个小年轻已经不耐烦了,大声说道:“你快点下来嘛,把个口子占到,你想让我遭车撞唛?\"
赵路也经常要求别人让道,特别是这些从人行道到主干道的口子经常是被人堵住了,遇到这种情况,赵路都会非常卑微的客客气气的说:“麻烦老师让我过一下嘛!”绝大多数情况下别人都会让行,假如碰到不愿让的赵路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后面等着。现在这个小年轻既想别人给他让道,态度又如此恶劣,赵路的倔脾气也上来了,他毫不客气的说:
“你怕车撞我就不怕车撞?恁个多的车,我啷个下去?”
话是这样说,他还是找到了前面车子过完了后面车子还老远的空子,油门一加就顺利下道了。小年轻也马上骑上了宏声广场,按说双方都已经达到目的了,事情就过去了,但小年轻上了广场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停在那里对着赵路日娘道老子的骂起来。
赵路上次跟吐痰那个男人起了冲突,被关了一晚上的禁闭,他知道了要“打不还手”,但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骂不还口”吧?对方骂他娘,他也把车停下来跟对方对骂起来,两个人越骂越气,小年轻说:“你等到,老子撞死你!”
赵路也不是吓大的,等到就等到!小年轻的女朋友刚开始还帮着他一起骂赵路,现在见小年轻真的冲动到要去撞人了,连忙阻止他,但她自己也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怎么阻止得了呢?小年轻把龙头一调转,就从口子上冲下来朝赵路撞过去了。赵路的摩托车是处于停止状态,他左脚放在路面上支撑着车子。小年轻对着他的车 屁股撞了一下,然后又蹭了一下他的车头,就加油飞快从前面的一个口子上了宏声广场,朝阳光绿洲二期的方向跑了。赵路的车被撞得往前冲了一下,赵路赶紧捏住了前后刹,才把车子稳住。
看到小年轻真的敢撞上来,赵路肺都气炸了,这是“故意伤害”!跟“谋财害命”没什么区别!他也马上从前面的口子骑上了宏声广场,不过他没有去追小年轻,而是把车子停下来掏出手机打了110。上次的教训让他学乖了,他意识到就算被人打了也不能还手,现在被人撞了更不能冲上去撞别人了,那样就是“互撞”了,后果会更严重。但是我不去撞他,我找警察总可以吧?警察总会给我一个公道吧?
赵路之前也有过三次报警的经历。
第一次是他的君越被贷款公司强行拖走的时候,警察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就把他打发了。
第二次是他买沃尔沃的时候。他觉得上个武汉牌照,用车子融资的时候就方便些,于是找了个代办,他提前就跟代办说了不能挂公司牌,要上个人户。但牌照下来后他发现还是挂靠在别人公司的,如果挂靠公司,他自己在武汉就有公司,直接上牌就可以了,何必要花这冤枉钱呢?他就给代办的打电话要求代办的退钱。代办的肯定不愿意退钱,于是他打了报警电话,他是在汉丰报的警,接线员问他是在哪里给对方转的钱,赵路说在武汉,接线员就说让他去事发地报警,就把电话挂了。
第三次是他崩盘后,迫不得已去干体力活,接了一个给新楼开荒的活,他把活干完,包工头却消失了,既不验收,又不结账。赵路无奈之下只好又求助于警察。接线员听说是要工资的事情,也是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赵路急了,说了句狠话,他说:“是不是非要我在工地上砍死一个人了你们才管?”派出所这才出警。警察的到来,惊动了工地上的总工,总共一个电话打给赵路的包工头,包工头马上给赵路把钱转过来了,验收都不搞了。
这是他第四次报警。110的接线员听说他被撞了,问清楚了事发地,倒没说这种事情不归他们管,就说这是交通事故,会安排交警队的跟他联系。过了几分钟真的就有交警队的跟他联系了。交警队的人问他人有没有事,车子撞得怎么样。赵路人肯定没事,小年轻只是撞了一下他的车子,根本没挨到他人。车子被撞后还是被他骑上来的,也没什么大事。交警队的人就让他先拍照,然后去交警队处理。赵路手上还有单子没送完,他听说还要他去交警队,心里想要不就算了,虽然被撞了,但是没撞出什么严重的后果,去交警队还耽误他送单,交警队在盘龙花园那里,他送外卖都不接盘龙花园的单子,他嫌远。
等他把单子送完,再仔细检查摩托车的时候才发现右边的后视镜的角度不对,后视镜的玻璃也破了,这明显是刚刚小年轻蹭他车头的时候撞了的。虽然换新的后视镜也只需要50块钱,但现在单价这么低,50块钱多难挣。再说这是那个小年轻撞的,凭什么我本人要当这个冤大头花这50块钱?他又想到小年轻故意冲撞他,恨不得把他撞成植物人的样子,越想越气,气涌上来就再也没心情送单子了,他想到宏声广场里就有派出所,他还给派出所送过外卖,他就径直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人听他说被车撞了,笔录都没做,就叫他去交警队,说这是交通事故,归交警队处理。赵路只好骑着被撞坏了后视镜的摩托车去了交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