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雷普其人:关于砍人。
作者:徐行于野徐行野   蔚蓝档案:在下雷普,赤冕黑锋最新章节     
    在下雷普,二十三岁,性别男,爱好不是女。
    不过说到爱好……在下爱好不多,也就三个。
    砍人,做饭,耍宝。
    三者排名顺序……的确分先后。
    聊聊我最喜欢的砍人吧。
    —————————————
    我叫雷普,十二岁,现在正在家里。
    在下出生在城市边缘的阴影里。五岁丧父,十二岁丧母。
    什么?你说我现在就十二岁?
    你说的太对了!这就说明你这个人真的很欠砍!吃我一刀!
    话说回来,我现在的情况,在我们那里,应该可以算是个是个很标准的孤儿开局。
    我们这,在城市里的人看来,应该是很乱很乱的三不管的不法地带吧?
    所以,就像在我们这种地方呀。砍人,不应该被称之为什么比较特别的爱好,
    砍人这个行为应该是……一种比较符合大众取向的生存方式。
    俗话说的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这个人呀,和很多人一样。
    对活着,很感兴趣。
    那怎么才能活下去呢?
    答案不就显而易见了!
    所以,砍人,是我迎合兴趣的一种最廉价,最简便,最直接,也是最受兴趣同好者的大众追捧的一种非常nice的方式。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砍人这个东西,它的确是很大众的。
    这就说明,几乎每个人都会砍人。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砍人,或者是被砍,都是会死的。
    这就使我迎合自己的兴趣的难度,直线飙升了。
    如果说在我们这,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一条人命。
    那么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两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两倍的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三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三倍的………算了,这个绕嘴皮子的话题还是跳过吧。
    总而言之,总而言之。
    如果想要砍人,而且还想要不被砍,这是很有难度的。
    因为我们这里每个人的手中平均下来,大抵不止三条人命。
    另外,无论是从力量上来看,还是从技巧上来看,砍人是个技术活。
    如果一个事情是技术活,就需要去学习。
    如果一个事情需要学习,那就需要有天赋和努力。
    好巧不巧,我这个人不仅肯付出努力,而且还很有天赋!
    就像现在,我初步的展露了自己的天赋。
    至于我凭什么说我有天赋…………
    你看。
    我那亲妈死不瞑目的倒在了地上,她的舌头伸出来耷拉着,嘴角还留着几滴象征着饥饿的涎水。
    啊啊,是的,她确实想吃了我。
    啊啊,是的,我确实是砍了他。
    但是很可惜,我这个人很有天赋,而且还偷偷付诸过努力。家门口的那棵面目全非的大柳树墩子就是我的杰作。
    而且,不知为何,今天我成功铲除了我人生中第一个追求活着的兴趣的阻碍了之后………
    我再去拿我自制的那把简陋的小刀,就像平常一样,砍向了那个大柳树墩子。
    结果,那墩子裂了。
    哦,悲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墩子在今天的确是救了我的命。如果没有平时在它身上刻苦的努力,我斩不出那么完美的一刀。
    谢谢你!我最亲爱的墩子!
    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墩子!
    mua!
    —————————
    啊啊,还有一件事差点忘了。
    复活吧!刚刚问我问题的那个蠢货!
    什么?你说人死不能复生?
    那没事了。
    —————————
    在我拜别墩子,离家出走,甚至可以说是净身出户的时候,直接就遇上了困难。
    emmmmmm…………
    用现在的话怎么说来着?
    就业困难!
    没错!12岁的我在短短的三天内,迎来了我人生中第二道考验!
    我,雷普,12岁。
    年纪轻轻,没有工作。
    没有工作,就没有钱赚。
    没有钱赚,就吃不了饭。
    吃不了饭,就会被饿死。
    所以当时我就想,我得去找个工作。
    所以当时我就去找工作了。
    我第一个面试地点,是在一个很有名很有名的黑帮经营的大工厂里。
    听说在这里的工厂工作,只要能干活,就有饭吃。
    我想去面试一个学徒工。
    这个黑帮可是赫赫有名啊!可谓是江湖大帮了。
    当时一来到那地方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来对地方了。
    这里人多,人才也特别多。
    在一大伙会砍人的人才的保护下,我可以顺利的迎合自己的兴趣!
    不用砍人也能活着的时代,来临了!
    我顿感前途光明!
    顺利的迈出第二步吧!雷普!
    你是可以的!!!
    —————————
    但是很可惜,非常可惜。
    虽然我自己确实是来对地方了………
    但是来到这个地方的我,我存在的本身明显就是一个很显眼的错误。
    “哈!哪里滚来的小屁孩?哪来的,滚回哪去!”
    然后……我被打上了小屁孩的标签,顺其自然的就被赶跑了。
    我是万万想不到啊!
    三天前无伤度过第一次难关的我,在三天后,居然在第二个难关,碰了一鼻子血。
    我很生气,我很愤怒。
    现在的我太想砍人了!
    但是……看着那帮凶神恶煞的帮派成员。
    我收起了我的刀。
    现在砍人,有悖于我活着的兴趣!
    绝对不是我怂了!
    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走了!
    于是,我离开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伤心地。
    ———————
    “孩子!我在你的眼中,看到了如鹰眼般的锋锐!”
    “孩子!叔叔我一看你就很有天赋!要不要加入叔叔的帮派呀?”
    “只要你加入了叔叔的帮派,叔叔就让你做副尊主哦!”
    嘿,这大叔给我整乐了。
    看着这个穿着明显是从地摊上买的廉价不合身礼服,嘴里还放着彩虹屁的大人,我直接头都不回的走了。
    你不会当我傻吧?当我三岁小孩呢?
    这种低级的拐骗手段,还能骗得了我?
    我tnnd笑死!
    要不是老子懒得搭理你,我今天要把竖着进来的你,砍到你横着出去!
    再也不见了!傻缺一样的路人大叔!
    “孩子,孩子!看你的样子,已经是饿了三天了吧?叔叔这里有馒头………”
    有馒头?麻的,不早说?
    “你们的帮派叫什么?”
    “呃……现在叔叔还没想好………”
    “有馒头吃是吧?我加入了。”
    “诶?”
    “你叫什么?”
    “呃……所以说……你加入了?”
    “别搁那臭贫,你到底叫什么?”
    “哈哈!小弟弟,你真有眼光!叔叔我呀,叫罗伯特。”
    “所以你的帮派,到底叫什么?现在想一个也行。”
    在雷普的视角里,那个叫罗伯特的大叔两眼好像都能放出光了!
    “嘿!帮派的名字。我其实早就想好了!”
    “吾派名曰:黑席!”
    “我做尊主,你做副尊主!如何?”
    我当时直接就傻了。
    “尊主和副尊主………所以这个帮派只有你一个人?”
    “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
    面前的大叔摇头否认。
    我直接松了口气。
    “现在有了小兄弟你的加入,不就是两个人了吗?”
    我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真晦气,在这儿都能碰到坑货!我走了!再也不见!”
    “哎哎哎,别走啊!馒头还吃不吃了?”
    ……………………
    ——————————
    老子是雷普,今年12岁。
    目前已经成功就业。
    工作:黑席副尊主。
    工作内容: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