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救人没好报
作者:市井普通人   我是江湖普通人最新章节     
    巷子中传来的呼救声微弱,寻常人可能难以发现,但魏申末身为武人,五感自然比一般人强上许多。
    救还是不救?
    魏申末犹豫一阵,最终还是选择去看看。
    我踏进巷子,耳边传来的呼救声便愈发明显起来。
    随着我的深入,发现巷子深处,有一名女子,衣不蔽体,显然是遭到了侵犯。此时已然醒来,但浑身是伤,无力地靠在墙上,嘴里发出微弱的呼救声。
    我四下张望,并未看见作案人员,确认安全后便走上前去。那女子看见来人,急忙伸手求助,情急之下再次摔倒,身上的衣物也掉落在地,露出满是伤痕的背部。
    我将外套脱下给她,便向她询问起来
    “姑娘身体没事吧?”
    女子接过我的外套虚弱的开口说
    “带我...带我...去...去报官。”
    听到女子的请求,我也并未过多犹豫,将衣服披在她身上后便带她去了巡府。一路上,碰到的人都用看好戏的目光看着我,又些人知道有好戏看还呼朋唤友跟在我身后。
    事发的地方离巡府还有些距离,足足走了半小时才到巡府门前。门前的守卫看到一大批人走来也是眉头紧皱,直到看清我怀中抱着一名女子后,才慌忙去找医师。等我到门前时,已经有医师在门口等候了,在确认了情况后便从我手中接过女子,带去后堂治疗去了。
    而我也是顺利地被留了下来,写了一份口供。在确认无误后,便放我离去。
    走之前,负责口供的巡捕还提醒我,下次遇到这种事千万别掺和。多半没有好下场。
    我点点,并不在意。怎知就是我这善行,为接下来的旅程徒添许多麻烦。
    回到客栈后,我便去了秋婉的房间,将下午听到的事以及救了人的经过告诉了她。怎料她听后并未夸赞我,而是告诉我下次别掺和了。我一脸不解,问道
    “为什么?”
    秋婉叹了口气
    “我问你,你觉得你救她能得到什么回报吗?”
    我一脸疑惑
    “行善还需要求回报的吗?”
    秋婉也并未回答我的反问,而是继续说道
    “你觉得你修为怎么样?”
    听到秋婉的问话,我思考了一下道
    “武人圆满,也就比普通人强点吧。”
    “那你觉得这县城里就你一个会武功的?”
    听到秋婉的话,我沉默了。可秋婉却继续说道
    “听你的说辞,那女人明显是昨晚甚至更早之前就受到了侵害,但却没有一人发现或者报官,说明那女人要不就是身份卑微可有可无,要不就是外来此地并无亲眷。当然最恐怖的就是犯事之人权势滔天,即使有人发现了,也不敢伸张。”
    说完秋婉叹了口气。
    “原本还想再休息两天的,赶紧收拾东西跑路吧。等会那女人醒了反咬你一口,你不蹲大牢就算你跑得快。”
    “不会吧...”
    正当我想着,楼下便传来一阵喧闹。
    透过窗户看去,竟是一群巡捕朝着我们的客栈蜂拥而入,很快就将客栈围了个水泄不通。
    见状秋婉叹气一声道
    “怕什么来什么,你这下是走不掉了。去牢里蹲几日都算是轻的,你可别给阉了。”
    古国律法向来严厉,像是这种侵犯女人的行为,定罪便是要处以阉割之刑,还得充工三年。
    想到这我真是后悔,自己真是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装大尾巴狼去当老好人。这下惨了。
    正当我懊悔之际,隔壁我住的房间便传来了剧烈的敲门声
    “咚咚咚!”
    “巡捕办案!速速开门接受检查!”
    我叹了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隔壁敲门的巡捕看见我从另一间房出来,便走过来将我围在房前,打量了我一番后确认我就是要找的人,便探头向房内看去。看到房里的秋婉后,眼睛一亮但很快便重新回到我身上,开口道
    “将他带走!”
    由于是侵犯案和女人肯定无关,巡捕便没在乎房内的秋婉,只是将我带走。但房内的秋婉也想看戏,便跟着巡捕一起回到了巡府。
    此时距我离开巡抚也不过几个小时,与之前我来的冷清不同,此刻外面围满了人,都是看戏的。群众看到巡捕将我带来,纷纷露出了同情的神色。毕竟之前也有人看见,我一人抱着那姑娘走了半个多小时,一看就不像是坏人。可现在又被压来,想必还有隐情。
    巡捕到来后,群众很自觉地让开一条道路,让我们进去,而秋婉在后面,也没有人进行阻拦。毕竟她和我有关系,也算是半个相关人员。
    一进大堂,便看见之前奄奄一息的女子此刻正跪在原告席,不停地哭。看到我来,便指着我道
    “就是他!就是他带人侵犯了我!要不是看我要死了,他都不会送我来报官!”
    ...
    不是姐妹,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说的什么。我侵犯了你然后送你来报官抓我自己?
    堂上的判官以及看戏的群众都沉默了。都当大家是白痴吗?有人会犯了事还把受害人带到巡府的吗?
    判官闻言满头黑线
    “你说是这位小伙带人侵犯了你,然后怕你死了,就带你来报官是吗?”
    那女人点点头,继续道
    “他没有钱!去医馆怕医馆不救,我骗他不会揭发他,让他救救我,他才带我来的巡府。”
    听到女人的解释,群众点点头,这样倒是说得通了,毕竟阉割也比丢了性命强啊。说着看向我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
    台上的判官闻言,也是转头看向我
    “这位小伙,你说说吧。”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早上刚来县城,休整一番出门吃了个饭。之后听见巷子里有求救声便顺手救了这女人的事讲了一遍。
    判官听完点点头,与他了解到的情况并无二致。而且经过医师的叙述,这女人的伤至少有十几个时辰了。那时候小伙都不在县里,没有作案时间。
    女子听完,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她怎么也想不到,我竟然不是本地人。她只记得有个男人将她带到了官府,她看对方年纪不大,便想着自己已是残柳之躯。想威胁对方娶了自己,让自己有个依靠。
    古国律令有言,若是侵犯者与被侵犯女子和解,便可免去阉割之刑,但必须娶女子为妻且不可纳妾。若女子非意外身亡,男子则得陪葬。
    看着女子的样子,判官便心中了然,正当他准备宣判时,那女子突然出声
    “且慢!我还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