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又当上侦探了
作者:emo琪   我在狩猎中玩推理:庄园疑案最新章节     
    很普通的一枚素银环戒指,只是戒指里面有些粗糙,似乎是刻了字,我们把它放在阳光底下照着看,才发现是一个名字,一笔一划地刻上去的。
    埃尔文。
    单从名字上看,判断不出性别。
    “一直都在这儿吗?”陈歌说。
    “不,我收拾这的时候,把这些东西都洗了一遍,没有这个戒指。”
    应该是“贼”留下来的。
    后续是我报了警,向警察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并且问了一嘴:“长官,柏林有多少叫埃尔文的人?”
    听到这个名字,他明显一愣,他身边的小警员头都不抬一下,一直拿笔记着什么,回答我:“就一个啊,早些年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
    他被我的追问吓了一跳,看向身旁的长官,结结巴巴道:“就……大概是两年前。”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长官很敏锐。
    小警员倒是不避讳,巴巴地说:“那时候还分东西柏林,埃尔文是西柏林的,他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吃药,后面交往了一个女友。听他说,他的女友是东柏林的,两人经常越过柏林墙偷偷私会。”
    “埃尔文也是警察?”
    “对。”
    他被长官瞪了一眼,低下了头。
    “谢谢您。”
    “案子我先记下了,既然没有损失什么贵重物品,只偷走了一张照片,确实可疑,但还要提防,也许他还会再回来,我们会继续追查的。费雷列夫,我的名字,有线索的话,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长官说,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你认识埃尔文?”
    “不认识。”
    “那你问什么?”
    “埃尔文以前是不是住在这里?”
    “是……”弗雷列夫说,“原来是这样,是不是房东太太告诉你的?”
    “对。那个贼应该是冲着埃尔文去的,埃尔文的照片在日历里对吧?”
    “是,那张照片里的人,的确是埃尔文。”
    我大概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们走的时候,那个小警员还忍不住回头看。费雷列夫应该还有所隐瞒。
    “不是说要去当侦探吗?陈歌先生。”
    “没办法,我不会说德语啊,怎么办呢?江舟先生?”他笑着,歪着头靠在卧室门上,阳光恰好洒在他的身上,好像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什么是“阳光效应”。
    学生时代要是问起暗恋的人,统一的格式都是:“那一天,天气明媚晴朗,他\/她站在走廊上\/在操场上,阳光洒在他\/她身上\/照在他\/她脸上,那一刻,他\/她在我心里就留下了一个影儿。”
    我揉了揉眼睛,昨晚没怎么睡,现在有些犯困。揉着揉着,手指上就出现几滴血。
    正好是之前受伤的那只眼睛。
    陈歌拿手帕给我擦,越擦越多。我第一次见他这么慌,拉着我就去楼下,我们俩站在寒风中,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披上一件衣服。
    好在一个过路人听得懂英语,陈歌问了附近的小诊所,就匆匆带我过去了。
    医生是个很年轻的女人,她检查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有些沉默,脸色也不好看。
    我大概知道了结果。
    可我依然不死心。
    “医生,我这只眼睛,还能保住吗?”
    她摇摇头,说:“你这只眼睛之前应该受了很严重的伤,后来好了,然后也不在意,现在这种情况,只有劝你放弃了。”
    当时是好了,还在暗自庆幸。陈歌后来问起我的眼睛的事,我也是胡乱搪塞过去,他让我把眼睛包上,变成独眼龙,我也没听进去。
    我低下头,捂着眼睛的手慢慢地放下了。我接受了。
    只要不死,不就是只眼睛吗?
    “不能放弃。”陈歌说,“你甘愿一辈子变成独眼龙吗?”
    “我总得接受事实。”
    “那就不看了。”他拉着我走了,医生想拦我们,被陈歌推到了一边。
    陈歌带我回了家,我的眼睛已经不流血了,可还在疼。
    “给我个痛快吧,这样下去等着它在眼眶里烂掉,不如一下就失去它。”
    “我能治好你。”
    我什么也没说,洗了把脸,换了衣服回到房间。我太困了,沾了床就睡了。至于陈歌,我合眼前,他还站在门口,背对着我,举起一根烟抽起来。
    也许第二天,眼睛就真的坏死了。
    那样也好,不必为它担心了。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的时候,陈歌告诉我帮我请了假,米勒让我在家好好休息,只是扣我这几天的工资。
    我摸上我的眼睛,好……好了?
    “你治好的?”
    他没说话,转身出了门,过一会儿,我就听见厨房里传来切菜的声音。走近一看,才看见他在做筷子。
    三双。
    “是你吗?”
    “我做了三双筷子,这样以后吃饭就方便了。”
    他逃避了我的问题。
    “你跟魔鬼做交易了?”以前看的《一千零一夜》当中的神话故事突然在脑海里浮现,“你捡到阿拉丁神灯了?”
    “对,灯神说,可以满足我三个愿望。”
    “是吗?你说了哪三个?”
    “第一个,我问他是不是真的;第二个,我继续问他是不是真的;第三个,我让他把你治好。”
    “谢谢你。”虽然不知道他到底用了什么方法,但他至少愿意救我。
    愿意救我这种人。
    他噗嗤一声笑了,“你真信了?”
    “没有啊,你说,我就听着了。”
    “信着吧。”
    餐桌上,陈歌告诉我他去当侦探了。
    “真的?”
    “刚才我说的那么离谱你都相信,这个你不信?”他说,“我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德语,而且我这几天学了一些简单的德语词汇,感觉也不是很难。”
    确实不是很难,我记得我是高中的时候无聊才学的德语,当时买了几本德语词汇书,看了几天就掌握了一百多个词。
    “又当上侦探了,歌。”
    两个人都找到了工作,好在他的薪水不错,我们也不至于过的太拮据。每天下班都可以吃一个苹果酥,对我来说是件很幸福的事。
    就像高中晚自习放学可以买到一根烤肠一样幸福。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周,有一天,我带上那枚戒指去找了蔷薇。
    她正在忙,我坐在一旁等她,她见我来了,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放下手头的工作。等一切忙完,才来问我:“江舟,你怎么来了?”
    “我找你有事,方便出去一下吗?”
    她和另一个女人解释了一下,她点点头,表示可以。
    我们坐到了对面的一家咖啡厅,这家的装修很普通,棕褐色的主调,搭配白色点缀,灯光有些暗,但不觉得压抑。
    蔷薇点了两杯咖啡,喝了一口,说:“有什么事吗?”
    我也是直接拿出了戒指,放在桌上,“是你的吧?埃尔文,是你的男友,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