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特别的喜好
作者:卧床夜听雨敲窗   混在江湖,嫂子比我大五岁最新章节     
    据我所知,老狼最开始也是枭哥的小弟。
    他对枭哥忠心耿耿,为齐帮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齐帮成立以后,老狼便在枭哥的力荐下,成为了齐帮四乙堂口的堂主。
    算得上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列土封疆,当上了齐帮内部的一方诸侯,成功获得了一片立足之地。
    说起来,我和他虽然只见过一面,但对他的印象却是挺深刻的。
    主要是因为他名不副实,反差太大,容易让人记住。
    一般人要是听到老狼这个名字,肯定会觉得老狼是一个野心勃勃,狠辣歹毒之人。
    当时在总结会上,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之后饭局开始,我和老狼成功接触上了!
    那个时候我才发现,老狼这个人和野心勃勃与狠辣歹毒,根本沾不上边。
    他的性格,与所有的狼性词汇截然相反。
    性子温和,眉眼含笑。
    要是再年轻个十几岁,长的再英俊个两三分,然后穿越回古代,那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温润公子哥。
    以至于我还挺纳闷的,实在是想不通老狼这种性格的人,是怎么在江湖之中混到现在,又是怎么成为江湖里的人上人的。
    也是在不久之前和枭哥聊起老狼,对老狼有了一定的了解,才知道其中细节。
    说起来,老狼之所以能在江湖之中混的风生水起,没有被淹死在江湖的大波大浪之中,只是因为一句话。
    老狼太幸运了!
    他从跟着枭哥混江湖开始,直到齐帮在香城的江湖之中站稳脚跟,就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凶险。
    最危险的一次,应该是被四五个人追着喊打喊杀。
    老狼逃了一阵儿,就被赶过来的自家兄弟给救下了,最后来了一个反败为胜。
    除此之外,老狼立下的那些汗马功劳,大多数时候都像是自己送到他手里来的。
    比如说,齐帮有一次实施斩首行动,想要干掉另外一个帮会的大佬。
    结果齐帮猛人全出,都没能找到那个大佬。
    被最后赶到的老狼,给捡了一个大漏。
    老狼在江湖中摸爬滚打的岁月,真是像极了某些小说之中的气运之子。
    什么好东西都赶着上门,什么凶险都自动远离。
    不过老狼的名字,倒也的确是有着一些来历。
    这些来历,和江湖中的打打杀杀无关,和老狼的一些个人喜好有关。
    要是从这个角度来讲,老狼这个名字,其实也挺生动形象。
    因为,老狼非常好色。
    他的好色程度,超过了大多数人的认知。
    属于一天没有女人,就活不下去的那种。
    而且,老狼的口味非常独特。
    一般人好色,都是喜欢那种年轻漂亮性感的女人。
    老狼不同,她不喜欢小姑娘,反倒是喜欢上了年纪的女人。
    最好是超过了四十岁的那种,但也不能超过五十岁。
    反正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的女人,是老狼的最爱。
    不得不说,老狼的口味还挺重!
    好色等同于色狼,老表示上了年纪。
    这两个特点加在一起,可不就是老狼的名字嘛!
    对于老狼的这个特殊喜好,我是不予置评的,实在是我不敢苟同啊!
    听到我的言语,老狼非常爽朗的一笑。
    他的爽朗和虎哥又有所不同,虎哥的爽朗带着粗犷,老狼的爽朗则显得温和。
    “那敢情好,我今天没有应酬,正好和你来一个不醉不归!等喝的差不多了,狼哥我再给你找两个极品女人,好好的伺候一下你!保管你高高兴兴的过来,欢欢喜喜的回去。肯定不会让枭哥觉得,我怠慢了你!”
    听到老狼这样说,我想到了老狼的个人喜好,不由得一阵恶寒。
    老狼胃口好,喜欢吃老姜。
    我可不行!
    别说是老姜了,就算是嫩姜我也吃不了。
    对苏柔以外的女人,我是真的不感兴趣。
    可在道上来往,就是这个样子。
    要么是喝酒,要么是找乐子。
    喝酒离不开吃饭,找乐子离不开女人。
    对此,我能够接受前者,却接受不了后者。
    在我看来,还不如直接给我钱,来的让我觉得满意。
    见我没有说话,老狼的声音再次响起。
    “对了,向南,你现在在哪呢?”
    我透过车窗,看向外面的建筑。
    “刚进入四乙不久,具体在哪,我还真说不上来!“
    听到我的回答,老狼报出了一个地址。
    “那行吧,你来发财茶楼找我!”
    发财茶楼我听枭哥提过一嘴,是老狼手底下的一个产业。
    并不是什么单纯的茶楼,里面经营的业务很多。
    和虎哥手底下的潮流娱乐城一样,一栋楼囊括了不少的生意。
    比如说茶室,赌场,洗浴等等。
    我和出租车司机说了一声,出租车司机就调整方向,朝着发财茶楼赶了过去。
    没多久,出租车停了下来,我看向马路一侧,便看到了发财茶楼的巨大招牌。
    别看发财茶楼这个名字一点儿都不霸气新潮,仔细品味甚至是还会让人觉得有些老土。
    可真到了地方,亲眼看到了发财茶楼,就能够知道这发财茶楼,一点儿都不比虎哥的潮流娱乐城差!
    齐帮的诸多堂主,在各自的地盘都都有自己的标杆产业。
    准确来说,就是各自的大本营。
    虎哥的大本营是潮流娱乐城,老狼的大本营就是这发财茶馆。
    至于枭哥的大本营,他比较低调,算是夜色台球室。
    尽管夜色台球室在枭哥名下的产业中,根本排不上号,可胜在安全安静。
    我开门下车,拎着东西就走向了发财茶楼。
    等到了发财茶楼门口,便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仔细分辨了一下,就记起了那个人的信息。
    手枪,老狼的左膀右臂。
    一个瘦竹竿一样的中年人,脸上有着一道非常狰狞的刀疤。
    在四乙,也是一人之下,好几百人之上的大人物。
    “向南,我等你老半天了!”
    看到我,手枪非常热情的说道。
    我闻言,歉然一笑。
    “枪哥,真是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
    在发财茶楼门口迎接我的人,就三个。
    除了手枪,还有两个小弟。
    在我话音落地以后,那两个小弟就同时开口叫了我一声“南哥”。
    我朝着那两个小弟点了点头,对四乙堂口的这种迎接方式十分满意。
    内敛低调,让人感觉十分的舒服。
    不像镇中心堂口,为了迎接我,左膀右臂齐出,小弟站了一堆!
    让我刚露面,就感觉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说的什么屁话,大家都是兄弟,等等就等等,有啥不好意思的!”
    见我面带歉然,手枪大大咧咧的朝我说了有一句。
    随后,话锋一转。
    “走吧,向南,我带你去见狼哥,狼哥正在里面打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