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评奖推荐(1)
作者:文润兰香   芬芳人生最新章节     
    在当今社会,对商品、商家的评奖推荐活动汹涌如潮,形式五花八门,来头有大有小,直叫消费者眼花缭乱、晕头转向。
    这些评奖推荐活动究竟是由哪些单位组织的?评奖推荐结果又是如何产生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女报记者非凡精心策划了系列报道,只为帮消费者辨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一是政府组织的产品质量评优。
    8 月 12 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人在谈及目前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产品质量评奖问题时,语气坚定地指出:政府评定的产品质量奖那才是最具权威性的,那才是真正对企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
    回首本世纪 80 年代中期,我国刚刚踏上发展市场经济的征程,为了激励各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政府开展了国家产品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响应,积极开展对所属企业优质产品的评奖活动,于是,“国优”“部优”“省优”产品如璀璨星辰般闪耀登场。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上正轨,这种评奖活动的一些弊端也渐渐暴露无遗。终于,从 1992 年起,国家果断全面停止了政府牵头的各种产品质量评奖活动。也就是说,如今一些厂家在产品广告中、宣传或包装上标明的“国优”“部优”“省优”,都只能作为厂家(商品)的一种光辉历史荣誉,仅供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谨慎参考。
    到了 1994 年,国家大力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允许省市自治区一级政府开展名牌产品的评定,而国家不评定,各部委不评定,地市及地市级以下政府也不评定。
    名牌产品评定工作程序相当严谨:先由企业申报,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再由地市级质量主管部门及省级产品归口部门签署意见,最后由省级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严格考评审定,通过后才授予名牌产品称号。
    目前湖南省已评定了三届,共 138 个产品。这些产品都是真正的佼佼者,产品质量、服务、信誉、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等都是行业翘首。
    最近还有一个好消息,国家将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中国质量奖”将设置“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至高荣誉。其获奖组织和个人必须是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那是非常了不起的。
    二是工商部门组织的着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
    我国已公布了两批驰名商标。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又在相继公布自己的着名商标。
    为什么要公布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呢?驰名商标与着名商标又有何区别呢?8 月 16 日,记者非凡就此向湖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负责人进行了咨询。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国正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但“名牌”这个概念没有法定的意义,因而名牌难以得到有力的保护。实际上,保护名牌重在保护商标,因此,我国依照国际惯例,开展了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驰名商标是各国通用的法律概念,它通常被理解为具有极高信誉度、在市场上为相关公众所深深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构认定,在我国是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
    着名商标是由省一级工商局认定的、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的商标。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了着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因而着名商标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后,商标拥有人可以在其产品包装、广告宣传、贸易活动中着称。
    并且,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拥有人可以通过媒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管理部进行通报,在相关行业内与该商标相同、部分相同和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企业名或商标名都将不予注册,并有权请求发照机关对相同、相似的企业名号、商标名予以坚决撤销。
    驰名商标不但在本国实行强制性保护,而且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都实行强制性保护。着名商标则在我国实行强制性保护,在国外也相对认可。
    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评选推荐。
    对于一些关乎民生的重要领域,政府部门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管制,比如药店。
    8 月 29 日,湖南省四怡堂药铺、中华国药局、湖南商药局、九芝堂药铺等 48 家国有、集体医药零售店被湖南省医药管理局授予“湖南省放心药店”的荣誉牌。这批“放心药店”是湖南省首批为净化医药品市场、维护消费者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而自愿向社会庄严承诺、勇敢接受社会监督的医药零售企业。
    这批“放心药店”是从全省 62 家挂有“绿十字”标志的医药企业中精心评选出来的。他们自加压力,向社会作出了如下坚定承诺:出售一味(粒)假药,赔偿 1000 元;发现一次违规,赔偿 100 元;发生一次争吵,罚款 100 元。
    为使承诺兑现,这些企业将从药品质量、药品价格、服务质量全方位制订和实施强有力的规章制度。
    据具体负责“放心药店”评定和管理的湖南省医药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省医药管理局已制定了严格而又全面的评定标准,并对“放心药店”不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和评审,质量出现问题的将果断撤牌,撤牌一年以后才能获取参评资格。
    谈到“放心药店”荣誉牌和“绿十字”标志的区别时,该负责人郑重指出:“放心药店”荣誉牌是药店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优胜的标志。因此,评选“放心药店”既是医药管理部门对药店的一种有力管理措施,也是向消费者的一种充满诚意的推荐引导行为。
    而“绿十字”标志是一种行业标志,凡持有《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都必须悬挂。当然,“绿十字”标志也是由医药管理部门统一颁发和管理的,药店不得自行制作和悬挂。
    四是消费者委员会组织的“消费者信得过”系列。
    这类评选活动以消费者角度出发,侧重于消费者对单位、对商品、对服务、对品牌的整体评价。常见的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商品”、“消费者满意商品”、“消费者满意品牌”、“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等匾牌。
    这些单位、这些商品是怎么评出来的,它们真的信得过吗?9 月 10 日,非凡走访了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
    据他介绍,评定其单位,其标准包括:设有专门投诉机构,职业道德、依法经营、厅堂卫生、商品及服务质量、计量规范、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方面。
    其评定程序,首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再由消费者组织在消费者中开展广泛的调查,根据其反馈结果,表现好的予以确认挂牌,每一、两年评定一次,每年都进行年检年审,有问题的予以警告或摘牌。
    这位副秘书长特别强调:这类评选的评定结果应该是反映了消费者的意愿,应该是信得过的。不过,其评定及授予不是由国家行政或技术权威部门进行的,它不具有法定的意义和效力,所以只能作为消费者选择购物单位和选择商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