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出手
作者:在下失陪   从百草堂开始的刀客最新章节     
    白云悠悠。
    一场雨过后,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路边行人行色匆匆,迈着欢快的步伐向前方走去。
    路上小贩不停叫卖,街头巷尾偶尔窜出来一群小孩,正在追逐打闹。
    安居乐业,万家灯火。
    两人正走着,来到一处拐角处,忽然听到小巷子里有呼喊声。
    “救命啊!救命啊!”
    “…………”
    嗯?
    光天化日之下,还有人敢当街行凶?
    两人凑了过去,此时巷子口站了十多个人,正在议论纷纷,嘴里说着血狼帮、公子之类的话。
    挤开人群,一眼望去。
    一个身着锦衣、十五六岁的少年,手臂上绣着一张狼头,狼口之下还有血迹溢出,看着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
    此人身边有两个护卫,看样子身份不低,正在扒拉一对母女的衣服,同时还在解自己的腰带,看上去急不可耐。看这个架势,他就打算在这里成了好事。
    人越来越多,几乎是将整个小巷围了起来。
    这对母女哪里是两个护卫的对手,两三下就被按倒在地。她们极力挣扎,身上的衣服也快被扒光了。
    “救救我们!”
    “求求你们,救救我女儿!”
    眼看要被小畜生得手了,妇人也无力反抗,只能求助于众人。希望他们能救下她的女儿。
    这个世道虽然没有贞洁牌坊,也是有尊严的。她女儿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坏了身子,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闻言,众人蠢蠢欲动。正欲出手之时,其中一位护卫冷喝道:“我们是血狼帮的人,谁敢动手?快给老子滚!打搅了公子的好事,我要了你们的命!”
    语气极其嚣张!想来是欺男霸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了。
    听到血狼帮、公子这些词,像是一盆冷水从头顶泼下,让人立即清醒过来了。
    有人低声说道:“这是血狼帮铁战堂堂主柳闻天的三儿子:柳有信,我们惹不起他。”
    堂主的身份,仅次于帮主,也是青山城中响当当的人物。自然不是他们这些升斗小民能够招惹的。
    此时老胡已经端详了许久,犹豫再三,还是站了出来。
    “她们是我们百草堂的人,你们也敢放肆?还不快快住手!”
    岂料,护卫并未放在眼里,依旧叫嚣道:“她们身上没穿百草堂的衣服,绝对不是百草堂的人。你想用百草堂的名头唬住我?”
    她们是王浩的妻女,王浩修为不高,只是炼体三重后期,但是知识渊博,记忆力超群,在百草堂负责教人识文断字。
    王浩与老胡有些交情,老胡见过一次他的妻女,还是认出来了。
    多年来,王浩兢兢业业,百草堂赏赐了一个女子。两人就成为了夫妻,没想到,今日竟然发生这种事。
    王浩自己还是奴仆,哪里能给妻女披上百草堂的虎皮,自然是没有这个资格。
    正在老胡准备打退堂鼓之时,妇人立即开口喊道:“老胡,求你救救我的女儿,不要被这个小畜生坏了身子,我把女儿许配你。”
    当然,就算是妇人愿意将女儿许配给老胡,老胡也不一定能娶到,还得要百草堂的点头。
    或许是两人有些交情,或许是妇人将女儿许配给他,亦或许是满腔怒火。
    闻言,老胡一股热血直冲脑门,大声呼喊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血狼帮竟然敢欺负我们百草堂的人,我绝不答应!”
    嗖!
    老胡拔出手中的钢刀,直接冲上去。那护卫也丝毫不惧,同样提着刀冲过来。两人瞬间战做一团,没过两招,血狼帮的护卫就坚持不住了。
    另一个护卫立马抽刀过来助阵,两人联手合战老胡,勉强是稳住了局势。
    而柳有信这小子竟然不闻不问,好似这一切与他无关。顷刻间,已经将自己的衣服扒干净,还在不停地撕扯这对母女的衣物。
    嘴中喘着粗气,双眼赤红。看着不像是个人,像是一头发情的野兽。
    呼~
    身后一道劲风传来,柳有信好似有些察觉,他转过头来。后脑勺突然遭重,如同一柄厚重的开山刀砍在他的头上,立马晕死过去。
    “快走!”
    这对母女还在发愣,黄风开口之时,才惊醒过来。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两人连忙裹着衣物,此时人群涌了过来,纷纷伸出双手。将这对母女拉进人群之中,很快就淹没在人群之中,不知去向。
    嘿!
    正在此时,黄风趁机将柳有信扔到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还捡到了一个钱袋子,还有几瓶丹药。这身衣服用料精细,想必也是价值不菲。
    血狼帮的两个护卫交战间隙,往这边一看,三公子倒在地上,生死不知。他们也没有了战斗的心思,两人使出全力,逼退老胡之后,抄起晕死过去的柳有信,立即离开了这个地方。
    两人提着明晃晃的钢刀,众人也不敢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
    老胡见这对母女已经离开了,也没有了再出手,同样看着两人离去。
    片刻之后,人群散去。
    黄风端着一件华服走过来,平静说道:“老胡,这件衣服价值不菲啊!”
    确实不错,上面还有金线。柳有信这个小王八蛋真是投了一个好胎,一件衣服至少值百两银子。
    当然柳有信身上最贵重的肯定不是这件衣服,而是钱袋子。
    老胡看了看,上下打量一番,随口说道:“既然是你捡到的,就是你的战利品,应该归你。”
    “不对!”
    “老胡,若不是你拖住两个护卫,我怎么能打晕柳有信,这件衣服应该归你!”
    既然如此,柳有信的钱袋子应该归我,而不是你私自藏起来了。老胡心中暗道。
    “行吧,那我就拿着了,到时候请你喝酒。”
    这句话是诚心诚意的,黄风这小子一点都不怂,这么大的阵仗,他也敢出手。就凭这一点,老胡就默许了他收下钱袋子。赶明儿,找他喝顿酒。
    血狼帮的两个护卫修为不低,一个是炼体七重初期,一个是炼体七重后期。两人联手,老胡也拿不下他们。时间一长,他可能会受伤,甚至丢了老命。
    见他收下了一件衣服,黄风才开口:“老胡,我看柳有信那小子有些不太对劲,明明是个人,一双眼睛赤红无比,像是……”
    “一头野兽!”老胡搭了一句,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边走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