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她怎么敢招惹他呀
作者:糖布丁   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最新章节     
    今天过来帮忙的有十五个人,肯定得分两桌吃饭。
    家里的碗筷和桌子都不够用,吴大娘到隔壁家去借桌子跟碗筷。
    菜种类有点少,一个豆腐炖鱼,一个韭菜炒鸡蛋,一大盆白菜,还有一大盆炒土豆丝。
    因为人多,而且都是壮劳力,饭量实在太大,吴大娘没有煮白米饭,煮的糙米饭。
    过来帮忙的乡亲看到这些菜,一个个喜上眉梢。
    大伙儿过来帮忙有工钱,还能吃上肉,哪有不高兴的。
    张青苗招呼大家坐下吃饭,“今天去买菜太晚了,时间有点来不及,就炖了鱼,炒了个鸡蛋。
    午饭大伙儿先凑合着吃,晚上再杀鸡炖鸡肉,再做个红烧肉炖土豆,给大伙儿补补油水。”
    大家馋得都直流口水。
    在他们这样的乡下地方,村里有啥事儿都会找乡亲帮忙,请大伙儿吃顿饭就够了。
    鸡肉和红烧肉都算得上大肉,他们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
    以前去别人家帮忙,可不会吃得那么好,最多就是几片腊肉,或是肉末炒青菜,哪有这样的大肉吃。
    更何况这次他们还有钱可以拿。
    “伙食可真好,青苗,我们可就等着晚上那一餐了。”
    张建功招呼大家坐下,“大伙儿快坐下来,我四妹做饭的手艺可好了,不比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差。”
    跟他关系好的小伙子打趣道:“咋的,你还去国营饭店吃过饭?”
    “你瞧不起谁呀,我当然去国营饭店吃过饭……”
    慷慨激昂的张建功突然就哑了,不为别的,只因宋书宁走出来了。
    他的脸颊一下红了起来,表情变得羞涩起来。
    旁边那人见到他神情转变,余光看到宋书宁走过来,立刻起哄道:“宋知青过来吃饭,快来这边坐。”
    宋知青长得好,村里不知道多少小伙对她有意思。
    别说张建功了,就是他遇上宋知青,也乐意多看两眼。
    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
    宋书宁看了一眼,那一桌坐着的都是大男人,她要是真跟他们坐一桌,不知道会多尴尬。
    “不了,我还是坐这一桌吧。”
    宋书宁坐在吴大娘的身边,给自己打了半碗饭。
    桌上的人吃了饭菜,纷纷夸起张青苗的手艺。
    “青苗,真行呀,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这菜也太好吃了。”
    “你咋做的,这鱼一点鱼腥味儿都没有,又嫩又滑,比豆腐还要嫩。”
    “我刚刚还以为建功这小子说大话呢,没想到你手艺真有这么好,下午还是你做饭吧?”
    张青苗腼腆地笑着点了点头,“是,我这几天都过来帮厨。”
    “哟,那我们真是有口福了。”
    耳边全都是大家对张青苗的夸赞,宋书宁不以为然地撇了下嘴,能有多好吃,他们都快把人夸上天了。
    她夹了一块豆腐,浅尝一口。
    豆腐嫩滑,豆香味很足,而且还很入味,真的好好吃
    宋大小姐绝不承认别人比她强,嗯,最多承认张青苗的厨艺跟自己旗鼓相当。
    不愧是女主,各项技能点都是满分呀。
    宋书宁心里的小人哗啦啦在流泪。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张青苗是锦鲤体质,出门摘野菜都能随手捡到野鸡野兔的那种好运气。
    她的厨艺这么好,在这个年代是最吃香的。
    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
    呸呸呸,她为什么要跟张青苗比。
    她肯定也有张青苗比不上的地方。
    宋书宁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个点,自己比张青苗长得好看。
    不过张青苗是温婉型的长相,是家长们最喜欢的类型。
    而她长得太过艳丽,在这年代容易被人骂是狐狸精。
    自己跟张青苗一对上,在长辈圈还是她比较吃香。
    自己没完全没有优势嘛。
    郁闷的宋大小姐把悲愤化成了食欲。
    别的方面没法胜出,但是在吃饭这一方面,她绝对不会认输。
    她吃饭的时候很秀气,小口小口地吃,细嚼慢咽,动作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同桌的人看见她吃得这样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动作都放慢了很多,还时不时偷偷瞄在座的两位女同志。
    两个女同志长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着都能让人多吃几碗饭。
    吃过午饭,大伙儿都在休息,扎堆坐一块儿聊天。
    宋书宁主动收拾桌子,收拾碗筷,准备去洗碗。
    饭菜是张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绝不吃白食。
    吴大娘用淘米水来洗碗,宋书宁见了,说道:“大娘,我来洗碗吧。”
    “我来洗就成了,你在旁边歇着吧。”
    “不用,我可以洗的。”
    这年头饭菜不像后世那样油水充足,碗筷还是很容易洗干净的。
    宋书宁和吴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满满。
    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劳了。
    热泪盈眶。
    要是让宋先生和覃女士看见了,不知道会夸她成什么样呢。
    “宋知青,灶台里还有红薯,你吃吗?”
    宋书宁已经吃得有点饱了,但是听到有红薯,她又有点馋。
    “我吃一点点。”
    吴大娘从灶台里的灰烬扒拉出几个红薯,还热乎乎的,用手一掰,就能看到里边黄色的红薯。
    宋书宁轻轻咬上一口,又香又甜,比后世的烤红薯好吃多了。
    “真好吃。”
    “你喜欢就多吃点。”
    “我现在吃饱了,吃这一个就够了,剩下的等晚点再吃。”
    “那也成,我就放在灶台里,里头还有火子,下午吃也还是暖的。”
    宋书宁吃了饭,又吃了一个红薯,觉得自己真的太撑了,想要出去散步消食。
    今天有太阳,照在人身上暖乎乎的,宋书宁神清气爽。
    没有被工业污染过的环境就是好呀,空气清新,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可漂亮了。
    她正心情美好地散步,谁知道一个披头散发的妇女朝这边跑来,在她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涨红,骂骂咧咧的男人。
    旁边有认识他们的人,纷纷劝那个男人,让他别打了。
    宋书宁才听一耳朵,就感觉自己的耳朵脏了。
    什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居然敢打自己的老婆。
    宋书宁见那男人扑过来,走上前伸出脚。
    那男人跑得又急又快,即便发现有人伸脚想要绊倒自己,惯性也让他根本停不下来。
    “扑通”一声,那人被摔了个狗吃屎。
    大伙儿都惊呆了,诧异地看向宋书宁。
    这娇娇弱弱的女知青怎么敢打人。
    这人叫做张铁牛,长得高壮,脾气暴躁,最是惹不得。
    村里人平时都不敢惹他,他要是真火起来,那可真是不管不顾,谁都敢打的。
    看来宋知青要倒霉了。
    她没有家人在村里,这回看谁能护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