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职场风云之蔡律师
作者:车维律师   一个女律师的逆袭最新章节     
    蔡律师当年也是金律师的律师所里的执业律师。
    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听人说蔡律师当年离了婚,有一个男孩,他的父母在他们老家帮他养着他的孩子。
    那时候,有人给蔡律师介绍对象,他于是去相亲,回来以后就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他的相亲经历。说那些去相亲的女孩子往往见了男孩子就紧张地不知道说什么,反倒是陪她相亲的女孩子表现地更大方一些。
    我觉得我这人也不厚道。蔡律师当年说自己是男孩子的时候,我还在心里暗戳戳地想着,他差不多可以被称作老男人了。
    还好我当年情商在线,没有在人家面前说那些不该说的话。
    我们有时候聊天,蔡律师说,我们做律师的要合理安排自己的精力。小案子嘛,在没有饭吃的情况下可以做一些,这些案子的数量要控制在不把自己饿死的这个点位上。这样一来,就能给自己腾出精力来做大案子,你最后能不能赚到钱就取决于你的大案子给你带来的收益。
    蔡律师自己应该一直都在践行他的这个做事方式,后来应该也赚了一些钱。
    当年,金律师的律师所靠近一个叫富豪山庄的楼盘。
    富豪山庄听起来跟富豪有关,实际上,那个楼盘所在的那块地据说原来是中山的打靶场,早些年,那块地方被用来枪决犯人。所以,尽管那个楼盘靠近城市的闹市区,却很少有中山本地人买那里的房子。
    蔡律师当年接了一个上千万标的的死案。那个案子的当事人眼看他们的案子已经回天无力了,不知道怎么找到蔡律师,双方签了风险代理合同。
    蔡律师当年为了把那个死案给盘活,好从那个死案中赚到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天天加班。
    当年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在一个离律师所有点距离的小区租房子。
    每天晚上,他加完班之后就走路回他自己的出租屋。
    后来跟我讲起富豪山庄的来历,蔡律师就一边讲一边笑,说:我们以前不知道富豪山庄是打靶场的时候,每天晚上加完班往回走,有风吹过的时候,就会觉得广东这样炎热的天气,有一阵风吹到身上感觉好爽啊。后来,听别人说过富豪山庄原来是打靶场之后,晚上加完班回家的时候,风吹到身上的时候,就有一种阴风阵阵的感觉。
    蔡律师讲这些话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那个人还怪好玩的。
    我们这些外地人,又不认识人家本地的那些鬼,那还怕个鬼呀!我也曾经在律师所待到大晚上,路过富豪山庄的时候也没感觉到阴风阵阵啊!
    后来,蔡律师终于把他接的那个死案给盘活了。我听金律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就在感叹:那他岂不是很快就会成为一个百万富翁?金律师说:这件事一成,他就会成为一个有几个一百万的富翁。
    再后来,我们听说那个死案被盘活了之后,蔡律师的当事人心里又活动了开来,最后砍掉了蔡律师的很多律师费。
    饶是如此,蔡律师也还是从那个案子中赚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有了第一桶金,他的人生就进入了另一种相对比较容易的模式。后来买房买车,看起来也是一个成功人士了。
    但是他后来有很多年都没有再结婚,连我后来都在想着:这帮有钱人不结婚,可怜那些指望着靠婚姻跨越阶层的姑娘了。
    可是,结不结婚这样的事情原本也是人家的私事,我这种吃瓜群众也只能悄悄地感慨一番,却在人家面前连一个多余的字都不会说。
    有一年,我去我们这边的看守所会见一个当事人,会见完了要走的时候遇见了同样是刚刚会见完当事人的蔡律师。彼时,我们已经有很多年不在同一家律师所了。
    蔡律师笑嘻嘻地问:车律师,刚刚会见完?
    我说:是啊。
    蔡律师问:你等下怎么回去?
    我说:坐公交车。
    蔡律师于是开始笑,说:我车你回去吧!
    我说:好呀好呀。就跟着他的车走了。
    蔡律师又问:你下午有没有别的安排?
    我说:没有。
    蔡律师说:我等下要去见个客户,你介不介意跟我一起去?
    我说:不介意。
    于是跟着他去了一个工厂。那个工厂看起来也是有点规模的。蔡律师和工厂的一个负责人一起谈事情,他们那天好像说要成立一个什么组织,吸纳多少成员,每个人拿出多少钱来办那件事。
    蔡律师当年已经有点成功人士的派头了,说:这个事情我可以参加。出钱这件事嘛,我可以拿三十万。
    三十万听起来不多,可是对于很多尚且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律师来说,能够轻轻松松地拿出三十万也算是过得好的人了。
    蔡律师的眼角带着笑,看起来自信满满的样子。
    他们谈完事,那个工厂的负责人说:中午我们就一起吃个饭吧!
    我于是跟着蔡律师又在外面蹭了一顿饭。
    那个工厂的负责人看着我问蔡律师,说:这个是你女朋友吧?
    还没等我解释,蔡律师就自顾自地笑开了,说:你看我们两个有没有夫妻相?
    律师工作若干年后,大部分人都会变成老油条。我也是个老油条,听人这么说话,索性也不辩解了,就让那个工厂的负责人去猜好了。
    那个人看了我们两个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看不出来。
    我们于是给那个人解释,说我们是老同事,那天恰好碰到了一起。
    我在后来离婚以后,差不多也触摸到了自己当时能够达到的天花板。不得不说,一个人是真的不能把所有的机会都把握住的,因为人的精力的确是非常有限的。
    蔡律师很多年前跟我讲过的接案的原则的确是对的。只不过,这个原则要执行下去的前提是,你的身边不能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干扰你的意志。
    我在离婚前一直处在前夫的压迫之中,为了尽快摆脱他,就要尽快攒够离婚以后买房的钱,有了这样的紧迫感,挑案子就变得几乎不可能。人在没有自由意志的情况下,的确不容易赚到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