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陡然生变
作者:长安宅   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最新章节     
    更……更换裁判长?!

    宫川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微微张开了嘴巴。距离开庭还有不到10分钟,这样一个消息就轰然砸来。此时此刻,宫川转瞬想起了那天调解会之前,自己问恭子,高杉法官会不会来调解现场。那时,恭子脸上露出了微妙的表情。现在想来,当时的恭子必然已经知道了高杉法官因为健康原因,无法审理本案的消息。

    然而对自己有利的法官被换掉了,那新的法官又是会谁?

    宫川微微捏紧了笔,盯着那位法院书记员,开始有些紧张起来。

    旁边的北原也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庭前突然更换法官,对于宫川来说,倒是一个不错的考验,能够更加锻炼她的临场反应能力。

    法庭内很安静,只传来恭子在不断翻动材料的声音。

    这种突如起来的变化,预示着某种大家都未预料到的变化正在发生。

    正如蝴蝶扇动几下翅膀,就可以在几周后的海岸线上引发一场龙卷风。这世上的许多事情往往正如蝴蝶效应一般,一些很细微的改变,却足以引发日后,大家都无法想象到的后果。

    此时坐在法庭内的所有人——宫川、北原、古美门、真知子,他们都没有预料到,这起邻地通行权纠纷官司到最后的最后,将掀起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风暴,把在场的四个人卷入一个无比巨大的漩涡。而这样一个剧烈的变化就始于最开始时,这个更换法官的小小举动。

    恭子低着头,看着手中最新的案件信息表,念道:“新更换的裁判长是江田青延法官。”

    江田法官?宫川听到这个名字,微微皱起了眉头。这个名字好像是在哪里听到过。是在哪里?像是在黑暗中,不断地摸索着墙壁的开灯开关,明明知道它就在那里,但却总也摸不到。

    忽然一下,像是点亮了灯光,宫川猛地回想起这个法官是谁。

    就是之前高井起诉青叶台业主侵入土地诉讼的那个法官!就是那个引用所谓的“积累性侵权”理由,认为单次践踏球场草地,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将高井诉讼驳回的那个江田法官!就是那个自己吐槽,太过于教条,过于死板地遵从理论的那个江田法官!

    遭……糟糕了。

    如果这个江田法官,把之前他在那个案件形成的对绿茵球场的偏见,也带入这个案件的话,那……那对这起案件实在太不利了。

    一想到这个后果,宫川的眼睛已经放大了几分,

    真知子在被告席上,听到这个消息,嘴角微微翘起。之前她也研究过这起案件的法官。原法官高杉晃子,是一位过于有同理心的法官。考虑这起案件的场地是供一只聋哑人门球队的训练场地。高杉这种类型的法官,想必会大大倾向于被告方球场。

    而现在,居然……居然换成了江田法官。

    真知子知道,这位江田法官审理过此前的高井诉青叶台公寓业主的土地侵权纠纷,他直接驳回了高井的诉讼。

    有这样一位不会轻易被同情心影响的法官,来作为本案的独任审理法官,简直太合适不过。这就是幸运之神,在冥冥之中眷顾自己。

    “黛,要是你这都输了。就赶紧自裁谢罪吧。”旁边的古美门听到主审法官被调换,更加舒适地翘起了二郎腿,靠在椅背后。整个坐姿十分嚣张,仿佛此刻法庭变成了沙滩,他像是来做日光浴一般。

    恭子接着抬头说道:“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此,将由江田法官独任审理,不再组成合议庭合议案件。”

    【简易程序】

    【所谓简易程序,即法庭对于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不同于普通程序,在简易程序中,较多的正式程序环节将被省略,不再明确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法官甚至可以直接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直接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简易程序中,法官拥有更多程序上的自由裁量权。】

    宫川内心觉得更加不妙起来。独任审理,这意味着这起案件的结果,将完全取决于江田法官的个人想法。

    谷/span没有其他法官能够制衡江田的决定。

    就在这时,法庭左侧暗门的指示灯再度由红转亮,“咔、咔、咔”,一阵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法袍的三十多岁男子,从暗门后走了出来。男子的面庞线条分明,神情刚毅,这股刚毅与身上的书卷气奇妙地糅杂一起,形成了一种古代儒将的风范。

    江田青延法官。其毕业于东京的法政大学,本科结束以后,进入研究室成为民法专攻项下的修士,后继续攻读博士。在读博士期间,参与多起由东京高等裁判所和最高裁判所的法律调研项目,其多份研究报告收到司法机构的重点关注。毕业后,江田通过公务员考试,在新宿区地方裁判所任职,是司法机关内备受瞩目的年轻法官。

    江田法官进入审判庭之后,坐在了正中间的高椅上,看了看在场的人,对着书记台的恭子说道:“核对完到庭人士的身份,就可以准备开庭了。”

    不需要宣读法庭纪律。

    不需要裁判长入庭时,全体起立。

    一切程序化繁为简。

    此即简易程序。

    法庭内的书记员开始一一核对到庭人士的律师证件。

    随着核对身份的结束,江田法官开口道:“庭前,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已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由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庭现仅告知当事人的有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其他权利,不再进行正式宣读。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认为法官同审理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现在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回避”两个字撞入宫川的耳内。

    一个想法在宫川的脑海内浮现出来。

    自己要不要试着申请法官回避?

    之前江田法官曾经审理过高井与青叶台公寓业主之间的纠纷。如果他把前案形成的偏见给带入进来的话,那这个邻地通行权纠纷案件,基本上就没得打了。

    如果能够通过回避让江田法官退出这个案件的审理,那在法官方面的阻力就要小得多了。

    但问题在于,仅仅审理过之前有关的案子,并不能代表法官就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又或者是影响公正审理。

    并且,如果自己申请回避,最终回避却被否决,法官有可能在内心会被激怒,对接下来的案件的审理,更加不利。

    但如果不申请的话,要是法官真的带有着偏见,那也同样非常糟糕。

    申请回避,尚有一丝机会。

    然而,如果申请失败,激怒法官,局面会更加恶化。

    要不要一搏?

    申请,还是不申请?

    宫川内心犹豫起来,浑身上下微微绷直,手中的笔捏得更加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