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吃肉
作者:朝云紫   赚赚赚!大小姐调教全家纨绔暴富最新章节     
    县主府热火朝天开工了。
    先是挖地基,一百多个人一上午时间,很快挖出了雏形。
    而这时,远处也飘来了浓浓的香味。
    “是肉香味!”
    “天,这也太香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想啥呢你,这肯定是给县主的侍卫奴仆们的餐食,我们这些人,呵!”
    他们曾经给大户人家做工时,别说包餐了,连喝的水都没有,冬天还好,到夏天,有些人甚至渴死在工地上。
    他们选择来此处,就是为了告示上写的包餐二字。
    工钱什么的,一个月一结,一时之间也不知真假。
    但吃饭是天天都有的,若是今天中午县主不遵守承诺,那他们这些人大不了不干了,及时止损。
    吃肉肯定不敢想,只要能有一个饼子馒头,甚至窝窝头菜团子,都行。
    给陈家当佃户,一年上头肚子都吃不饱,他们现在就只求一个温饱罢了。
    香味越来越浓郁。
    干活的工人们拼命嗅着空气里的肉香味,有些人受不住诱惑,连忙去边上大口喝水。
    是了,给县主干活,至少还有口水喝,不是生水,而是他们亲眼看着县主的丫环用大锅烧开的水。
    这一点,就比田家陈家之流强了千百倍。
    “铛铛铛!”
    负责管理工地的一个男人,叫李胜,是李知月从李家带出来的家生子。
    他用力敲着锣鼓,在工地上走了一圈。
    “上午干活结束,大家放下手里的活儿,过来开餐了!”
    众工人脸上露出狂喜。
    一个男人忍不住问道:“李管事,我们也有饭吃吗?”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李胜没好气的说道,“你们给县主干活,县主提供一日两餐,这不是都写好了的规定么,哪还有假?都赶紧的,去洗手,再去领饭碗去打饭,去晚了我可就不保证还有没有饭菜了!”
    这话刚落,一百多号人争先恐后从地基的坑里爬出来,朝香味飘来的地方狂奔。
    一个男人跑最快,洗了手,赶紧去领碗。
    季安之站在边上大声道:“都别急,排队,一个个排好,谁插队就给我站最后头去,别人吃肉,你喝汤!”
    “什么?吃肉?”
    “天哪,居然还有肉吃?”
    “应该是给县主的侍卫吃的吧,我们这些人还有资格吃肉?”
    一群人碎碎念,排着队领碗,然后去打饭菜。
    看到饭后,所有人惊呆了。
    “不是粥,居然是干的粟米饭!”
    “老天爷,要是能让我天天吃上粟米饭,干多苦多累的活我都愿意!”
    “粟米饭可太香了,快看,真的有肉!”
    一个碗装了三分之二的饭,然后开始打菜,一个茭白炒肉丝,一个野菜,一个蛋汤,简简单单两菜一汤,让在场的所有汉子都红了眼眶。
    “居然真的能吃上肉!”
    “我已经至少十年没吃过肉了,我婆娘孩子也没吃过,这个肉,我想带回去给他们吃!”
    这话一说,在场的人全都赞同。
    他们从边上摘了阔叶,将肉丝挑出来放进去,包好,藏在衣服里。
    李知月不由叹了口气。
    这年头的老百姓生活本来就苦,生在西南边这种偏僻荒凉的地方,底层人更苦,更别说,还碰见了欺压剥削人的田家和陈家……这多少年来,老百姓怕是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县主,感谢县主!”
    “县主是我们金平县的大福啊!”
    一群汉子跪下来,朝李知月行礼。
    “大家都跪着做什么,快起来,找个地儿坐下快把饭菜吃了!”李知月将最前方几个汉子扶起来,开口道,“你们给我干活,我提供吃食,咱们之间是互利关系,没必要这么感恩戴德!”
    说是这么说,但汉子们还是朝她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他们有种错觉,只要跟着县主,一定能过上比从前更好的日子。
    “县主!”碧玉急匆匆走来,附在她耳边道,“季来之到了。”
    李知月心中的大石头放下来。
    季来之比他们快一步,带着皇帝赏赐的那些林家之物,绕路前来金平县。
    这些东西价值四十万两银子,她总是担心路上会出事,还好一路平安抵达了。
    她赶紧去见季来之。
    只见原本俊俏的侍卫,这会灰头土脸,脸上有伤,一条腿还绑着板子。
    她不由大急:“这是怎么了?”
    “路上连着遇到了四波土匪,三波乱民。”季来之行礼后,徐徐道来,“雍州那边和越国又打起来了,民不聊生,很多老百姓逃走,从那边过来,四处都是乱民,那些乱民失去了房子土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碰到人就抢,还好我们人手够,不然肯定得丢失一些财物。”
    李知月摇头。
    雍州那边还会继续乱,因为驻守的将军是俞家人,为了抢走俞家兵权,林家故意在边疆制造了混乱。
    大魏国,会越来越乱了。
    还好宜州偏于一隅,虽然也有土匪马贼外敌,但至少不会卷入核心大战。
    足够他们培养出自己的势力了。
    当所有财务清点整齐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程晚枫满脸兴奋的走进来道:“知月,有进展了,你快看看是不是?”
    她身后的侍卫抬上来一个箱子,取出一块大大的、灰白色的矿石。
    李知月连忙凑上前。
    这是她们第一次研究那本小册子里的东西。
    先从简单的开始,首先是火柴。
    别看火柴在现代便宜,看起来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可是原材料在古代实在是不好弄。
    首先是磷硫化物,也就是俗称的红磷,这东西在近现代才被科学家发现,古代想制作红磷,得先寻找到磷矿石,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但她记得,国内最大的磷矿山地,就在宜州境内。
    这些天,程晚枫就是去勘察这件事去了。
    她告诉了程晚枫磷矿山的地貌特征。
    程晚枫带着人四处走,可算是找到了一座比较像的山。
    当即就挖了一块大石头,赶紧带回来给李知月瞧。
    “是,这就是磷矿石!”李知月大喜不已,连忙将小册子拿出来,“晚枫,你娘在册子里说,只要有磷矿石,咱们就可以提取出红磷,有了红磷,就能把火柴做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