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时光
作者:是幻是真   高武:开局女捕头说我养你最新章节     
    这是祖师最宠的崽得到的待遇。
    这是祖师为自己的前路所做设想之一。
    观水道人,以水之道参破生死,迈入死之河,入了另一界。
    但他当年并非全然将心思投入其中,而是涉猎颇广。
    这枚白驹丹看似寻常,但其中寄托了他对于时光一道的感悟。
    叶裕服下,像是读了一本高深莫测的书,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与这个相比,省却的年许修行时间,反而不值一提。
    不过,这其中的好处要到三品,甚至二品方能变现。
    现在,只能让他更合理的分配自己的修行时间,让修行速度快上两成。
    饶是如此,也让他心中振奋。
    水行之道高深莫测,关联生死,亘古长存,祖师能从中参透生死,迈入死之河,跨入另一界。
    自己未来,是不是可以借此迈出时光之河,坐在岸上丈量古今?
    ·············
    如今,距离四品术法生灵境界,只差渡过功劫了。
    或许是上面有了关系,这次的功劫,不再是为天地解决麻烦,回到了提升自身上。
    兵器!
    修行至今,叶裕也有过几件兵刃。
    但更多的,还是以各类武功对敌。
    要知道,即使当初祖师钉死龙王,也是以风生水起这件神兵所为。
    一件神兵利器,对战斗力的提升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如今,他的功劫考验,便是前往杀弃之地,获得一件属于自身的神兵利器!
    而且,不能凑合,这件神兵,既然是应劫而生,于他的契合度自然是最高的,往后,多半他还要寻找宝材为其提升,是伴随一生的宝物。
    必须好好谋划。
    兵族,拥有正常灵慧的兵刃不多,在杀弃之地不断地厮杀中成长,思维混乱,灵性污浊,说一句魔兵也不为过。
    要想使用,必须打散其灵性,再以自身灵慧引导其重新成长,方能获得一柄如指臂使的神兵。
    要做的这一点,至少要四品生灵境界。
    所以说,现在准备兵刃,刚刚好能用的上。
    ···················
    “兵族,杀弃之地。
    你等一等。”
    听到了叶裕的功劫内容,司琴略微思索,便让他等一等,转身出门了。
    过了一会,抱了一摞书回来。
    “这些都是我玄阴教长辈的回忆录,里面都有曾经去往杀弃之地的记录,我们看一看。”
    翻看过后,叶裕对杀弃之地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杀弃之地,是玄阴教最大的弟子历练场所。
    其内有终年不化之冰雪,遮蔽一切之黑暗。还有,属于兵刃的造化与灾劫。
    简单来说,当初兵族强者,没有争抢太阳的意识。
    也不是人族的自留地,经常有其他族群活动,危险重重。
    接下来,两人的话题,就到了叶裕准备用什么兵器。
    说到这个,司琴头头是道:“你要选杀族,还是王族?”
    杀弃之地的各色兵刃,细说下来千百种不止,但绝大多数都是杀族。
    也就是无甚灵慧,除了杀,还是杀。
    其中的代表,便是刀枪剑戟。
    而王族只有五种,也被称为上五族。
    钟,鼎,印,旗,塔!
    二者并无优劣之分,无非是稀有度高低,个人习惯,还有就是,杀族更善于攻伐。
    不过,高阶武者使用的大半是五类王族兵刃。
    根据八角楼的说法,王族兵刃,有着镇运之能。
    因为这个说法,只要有点能力的教派,都会制作属于自己教派的王族神兵为传承之宝。
    个人就无所谓了。
    重渊老祖,观水道人,所使神兵风生水起,便是一面旗。
    当然,这是老祖个人的兵刃,教派中传下来的,是一块黑水印,这个还是重渊立教之后,叶裕同门中弟子闲聊时听到的。
    秦皇庭传承之宝是印,八角楼的塔,兵劫山的也是一面旗。
    在这其中,旗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旗幡展开是旗,卷起为棍,对攻伐之道提升较大。
    对于自己要使用的兵刃种类,叶裕早就有过思量,但并未确定下来。
    武者所求,无非神功秘籍,神兵宝甲。
    合适的武器,能极大幅度的提升实力。
    他对武器的种类并不挑剔。最早使用分水刺,然后是鱼剑,再往后,就没有一件真正配的上当前修为的武器了。
    极多的阅读量,让他对百般兵刃都有了解,上手之后就能使出威能,但真正能让他更强的,还是万化归一,百川归海,选定主修之后,将经验技法和招数融会。
    “还是要看缘法吧,王族神兵可遇不可求,而且我对兵刃种类的要求不高,如果有王族兵刃最好,不然,我大概会找一柄剑吧。”
    叶裕思量过后,回答道。
    思量片刻。他又开口:“或许,我应该找一口钟!”
    钟鼎印塔旗!
    这五类非杀伐之器,各自有神异功效。
    而钟,有报时之用,正是唯一能与时光牵扯上的神兵!
    司琴点点头,她不问叶裕为什么要找一口钟,而是略微外头,思考了一下,便低头在她抱过来的那摞书中翻找,边翻开口道:“我曾经在一个前辈的游记中见过,她在杀弃之地见过钟的痕迹。”
    “找到了!”
    叶裕接过那本书,没有名字,前半本全是被逼无奈写下日记的形式。
    他读起来能感受到作者那满腔怨气。
    “写日记,写日记!
    蠢蛋师父,谁家正经徒弟要写日记!
    记记记,记你个头啊记!”
    这是开头。
    “我想起来了,那天的天气和我的心情一样不好,日记只写了几个字!
    原来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这么长时间!
    想想当初,好像从来没有什么值得记上两天的烦恼,一直都很开心,看来,这日记还是有点用的嘛!”
    这是中间。
    而后面,这本书从日记转为了游记,书的作者也不再似当年那般精灵古怪,性子沉稳下来,心绪若平湖,不复起波澜。
    成书超越百年时光,一本书,便是一个人的一生。
    后面,这本书的作者的确去过杀弃之地,并且,在其中发现过钟的痕迹。
    是个很有用的信息。
    叶裕将这本半是日记,半是游记的无名书本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