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一较高下
作者:缘少轩   古城知县最新章节     
    唐大叔说着,叹了一口气:“好在,他不是娘娘腔。”
    萧灵昀笑了笑:“小二从小就爷们儿,比我跟大哥爷们儿,这一点随您。”
    唐大叔说:“是啊,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打他的时候,他才三岁。他娘让他喊我回家吃饭。那时候,我才刚回家三天,他竟然敢管我叫贱——人。”
    萧灵昀笑了:“大娘喜欢小二,出去串门,都带着他。邻里间的八卦,总是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他那么小,像一张白纸,可不就记住了。不过您当时打的确实够狠的。”
    唐大叔委屈的说:“关键是他不哭,也不求饶,我也想放过他,可是他不给我机会。”
    萧灵昀说:“我记得当时大娘来我家让我们过去吃晚餐。还没有到院子呢,就看见小二哭着飞扑过来了。那个小屁股呀,红的像切开的西瓜。”
    唐大叔说:“你不知道,我打他的时候和打完他的时候,他就是不哭,也不哼哼一声。你大娘一回来,他就哭。你大娘还是给我面子的,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你不知道,你回去后,你大娘把我挠得呀,脸上没一块好皮,我好几天不敢出门。”
    萧灵昀笑了笑:“他知道对谁哭有用。”
    唐大叔说:“这小子,从小就知道跟我作对。他不像你大哥,从小就听我的话。”
    萧灵昀说:“听话未必孝顺,叛逆未必不孝。越是叛逆的人,往往越容易成熟。这是我最喜欢小二的一点,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唐大叔问:“他想要什么呀?”
    萧灵昀说:“我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不想要什么?”
    唐大叔更好奇了:“是什么?”
    萧灵昀说:“他不想当猪倌。”
    唐大叔不高兴的说:“当猪倌有什么不好的,他只需要躺着,什么都不干,每天就有钱入账。”
    萧灵昀打断唐大叔:“大叔,这些话,您跟小二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他可曾听过。”
    唐大叔纳闷不已:“他为什么就不明白我的良苦用心吗?”
    萧灵昀反问:“或许是我们不明白小二究竟想要什么吧!”
    唐大叔脱口而出:“他就喜欢跟我作对。”
    萧灵昀说:“这是个谜。大叔,您听我一句,等一下出去了,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您都不要跟小二吵架。我们以朋友的身份,跟小二交谈,问问他,为什么不想当猪倌。”
    唐大叔说:“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我是他爹。”
    萧灵昀轻轻的撒娇。撒娇不但是女人的武器,有时候也是男人的武器。萧灵昀二十七岁了,对唐大叔撒起娇来,不矫揉造作,不幼稚可笑。唐大叔欣然答应了。
    唐大叔从澡堂里出来,顿觉身轻如燕。这一下,好像被洗掉了二三十斤负担。萧灵昀给唐大叔梳理了头发,买来的新衣服给他换上。唐大叔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甚是满意。对唐思涵是越发的不抱任何希望了。
    唐思涵跟甄宝儿甄玉儿还有许飞扬三人一起,在享用美食。
    甄宝儿和甄玉儿,从进入天上人间就开始吃,吃了两个时辰了,竟然还在吃。真真正正是两个吃货。
    这两个吃货不但吃的多,吃的还讲究。知道要来天上人间泡温泉,兄弟两个连夜草书了一本菜谱,目测有几百道。这两兄弟不是准备一直吃,吃到明天回去吧。
    萧灵昀和唐大叔一起入席。羊肉烩面、松鼠桂鱼、红烧肉、蒸排骨、大乱炖、烤鸭络绎不绝的上来。
    唐思涵吃了一根烩面,一块桂鱼,一点红烧肉,一根蒸排骨,一口大乱炖,一片烤鸭,就不再动了。
    天上人间最不起眼的酒,在萧灵昀看来,是天上人间的一大特色。
    唐大叔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巴里,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这红烧肉,烧的真不如你大娘。”
    萧灵昀说:“大娘的手艺,那是天下一绝。我出门闯荡那几年,最心心念念的不是我娘做的云片糕,是大娘炖的猪肉。”
    唐大叔说:“你大娘炖的猪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萧灵昀说:“没错。不但猪肉好吃,就是做的火腿腊肉也是一绝啊。每当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会切一片大娘做的火腿,直接吃了,就感觉,活着还有这一口盼头。”
    唐大叔说:“人活一辈子,要有滋味。只要觉得有滋味,就是当苦行僧,也不觉得苦了。”
    萧灵昀点点头。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好似忘年交。
    甄宝儿和甄玉儿看看侧卧在地板上的唐思涵,再看看跟唐大叔谈笑风生的萧灵昀,究竟哪个是亲儿子。
    正说话间,外面突然进来一大群人,将桂花苑最大的雅间收拾了出来,还收拾了一张最大的餐桌。餐桌正对着一线天天窗,可以看到外面大好山河的美景。
    那一大群人,是一些丫鬟婆子,整理餐具的。这些丫鬟婆子,训练有素,哪怕是简单的将餐具摆在桌子上,都像跳舞一样优雅。
    她们人虽然多,但是并不手忙脚乱。就像天上的星星,我距离你很近,但是你却触碰不到我一样。
    唐大叔还没有想好怎么跟唐思涵说,就被这些人给吸引了,喝着茶,时不时的看她们一眼。
    等丫鬟婆子整理好餐桌,进来一行四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那小姑娘骨瘦如柴的,好像一具行走的骨架子外面套着一层皮。那腰肢细的好像一根长成的竹竿,唐大叔真担心有风吹进来,把她的细腰吹折了。不过她的皮肤是真的白,白的发光。
    唐大叔又注意到那小姑娘的手。那哪里是手,分明是一双鸡爪子,黑黝黝的。唐大叔喝了一口茶压惊,继续观察那小姑娘。那小姑娘细长的脖子,泛黄无光,脸却白的像珍珠,想来脸上是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她穿金戴银,奢华的不像样子,却盖不住她身上散发出的病态。
    紧跟其后的是一位妇女。妇女打扮的雍容华贵,但是跟前面的小姑娘一比,就逊色了不少。不过她是真的白,不但白,还有点发胖,跟前面的小姑娘,形成鲜明的对比。她脸上带着幸福满足的笑意,小姑娘入席的时候,她还在旁边照顾着。
    跟在妇女身后的是一对男女。男孩子很胖,又高又壮。只是眼窝深陷,眼神迷离,走起路来,头重脚轻。不知道夜宿谁的床,被掏空了精气。
    女孩子脸上挂着阳光自信的笑容,看到这孩子,唐大叔脑海中只有两个字——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