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阿南的故事
作者:奇妙的三七二十七   前女友回归,我心已属女上司最新章节     
    周六,郑宇开车送我到了机场,我和阿南和叶晓在机场汇合,在一阵超重感中,我们正式踏上了成都之旅。
    飞机上,我们三人并坐一排,叶晓询问起我们到了锦江的居住安排。
    对于叶晓来说,住上一段时间不算短的酒店负担太大了。
    我明白了她的顾虑,便也问阿南道:
    “阿南,成都你熟,有没有便宜点的民宿,毕竟我们要待的时间也不短,一直住酒店太奢侈了点。”
    叶晓也点了点头,说道:
    “就是。”
    只见阿南微微一笑,回道:
    “我能邀请你们来,自然不会让你们花那么多钱。”
    我和叶晓面面相觑,不太明白阿南的意思。
    “你们要是不嫌简陋的话,到了锦江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叶晓道:
    “能住,不贵,就行。”
    “不仅不贵,还免费,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地方也不偏僻。”
    我问道:
    “你在成都买了房子吗?”
    “不是我的,一个亲戚的,里面没住人,我每次来都住那,放心,日常生活该有的都有,就是没有酒店那么舒服,敞亮。”说着阿南看向了叶晓,问道:
    “你会不会有什么不方便?”
    尽管叶晓个性豪爽,但她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叶晓的加入并不在阿南的计划之内,阿南害怕自己的安排会让叶晓不适应。
    “江湖儿女,漂泊惯了,什么地方我没住过,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哪有什么不方便。”
    “那就好,我和陆晨一间房,你一间房。”
    我欣然接受了阿南的安排。
    我们在太阳即将下山之际到达了阿南口中的那个房子,那是坐落在一个旧小区的一栋五层楼高的旧房子,而我们住在了二楼。
    这里确实不偏僻,出了小区不远便是公交站,阿南告诉我们,过了公交站右转再向前不远便是地铁口。
    吃完晚饭后,叶晓似乎没有一点旅途的劳累,提议出门去玩。
    三个人,三把吉他,我们在成都美妙的夜色中到达了锦江边,而九眼桥无疑是这夜景中的最亮眼的存在。
    时间仿佛被定格在这座历史悠久的桥上,历经沧桑,不变的是它的美。
    桥上五彩斑斓的霓虹在锦江水上倒映成画,或许只是看上几眼便能让人忘记生活的苦楚,单单一座桥,我便理解了阿南为什么喜欢到成都。
    兴奋的叶晓拍了下我的肩膀后,便取下了吉他,而这一次,她并没有亮出她卖唱时收钱的二维码。
    我对阿南说道:“你猜她第一首要唱什么?”
    “成都?”
    “英雄所见略同。”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伴随着歌曲的前奏,叶晓的歌声传来,我和阿南相视而笑。
    面对锦江,我没有叶晓那种想要在这里留下自己歌声的冲动,而是感受着眼前的一切,感受这从内到外的轻松。
    阿南到了我的身旁,看着锦江水,说道:
    “外面的世界美吧!”
    “江上夜舟,锦灯如画,弯桥似弓,我要是说不美,恐怕是走不出成都。”
    阿南会心一笑,然后转过了身道:
    “此情此景,怎能无酒,我去酒馆弄几瓶啤酒过来。”
    “一起吧。”
    和叶晓打了个招呼后,我便跟上了阿南的脚步。
    在一家小酒馆买完啤酒,一块写着“我在九眼桥很想你”的蓝色路牌勾起了我的回忆。
    我想起了小河直街那块“想你的风吹到了大运河”的路牌,和路牌下那个穿着职业装的女子。
    ……
    望着波光粼粼的锦江水,阿南突然声音低沉地说道:
    “这次回去我准备把海云之南转让出去。”
    阿南的话使我有些恍惚,我不知道阿南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只是心里不免有些遗憾。
    或许他的这个想法并不是一时地心血来潮,而是早有打算。
    “是经营有困难吗?”
    “那倒不是,我想多点时间去看看外面的千山万水,接触不同的人,听听不一样的故事。”
    像阿南这样的人,本身就不可能守着一个酒吧过完一辈子,也许这个酒吧的存在全都是因为一个叫做阿云的姑娘,而酒吧的转让,对于阿南来说意味着放下和释然。
    我举起了啤酒和阿南碰了一下。
    “有些不舍,毕竟不是哪个老板都愿意给客人送上半打啤酒。但我还是支持你的决定。”
    “你觉不觉得我们之间有些相同之处?”
    “你是指哪方面?”
    阿南拍了拍我的肩膀,微笑道:
    “向往,我们都向往着蓝天白云,只是你的羁绊比我多,要不然你当初也不会回来了。”
    我扬起嘴角,喝了一口酒。
    “从来没有听你说起你的家人,介意和我说说吗?”
    “我还有个哥哥,是个安分的公务员,过着体制内的生活。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我嫂子的,她是锦江人。”
    我有些诧异,说道:
    “亲生的吗?恕我直言,你们兄弟两个性格也差太多了吧!”
    阿南苦笑了下,道:
    “亲的,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嘛。”
    阿南喝了口酒,继续说道:
    “我爸妈去世后,他就是我唯一的亲人,那时候,他刚考上公务员,我读高中,他想继续供我念书,可我不爱念书,喜欢捣鼓乐器,就带着我的吉他跑出去外面闯荡。花完了身上的钱,我就开始卖唱,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你就没想过要回去吗?”
    “没有,我觉得还挺快乐的,那时候喜欢说酷,当时我就觉得自己是特别酷的那种人。”
    “后来呢?”
    “我二十岁那年,到了成都,在街头卖唱,每天晚上,一个女大学生都会准时来听我唱歌,然后往我的吉他盒丢上五十块钱。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唱一天有时都赚不了二十块钱。”
    “一个学生,还这么有钱,家境应该很不错吧!”
    阿南点了点头,道:
    “她爸在这片也算有头有脸的。”
    “我想,后来你们肯定就开始交往了对吧?”
    阿南点了点头,朝我笑了笑道:
    “你看过偶像剧吧?富家千金和穷小子私奔那种老掉牙的情节。”
    我微笑回应,打开一瓶啤酒,递给阿南。
    “最后你们因为什么分手?”
    “结局也许早就注定了,至于过程,无非是生活的伤疤,不揭也罢。”
    “你愿意和我说这些,说明你愿意放下了,我是不是应该替你高兴?”
    阿南嘴角轻轻上扬,转移话题道:
    “走吧,去和叶晓唱歌。”
    看着已经拿出了二维码,被十来个人围着的叶晓,我回道:
    “走,我也想唱一遍成都。”
    ……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