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猛钢牙紧咬,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一间卧室里。
往床上一躺,眼泪就流了出来。
这场仗打得太惨了!
最可惜的是,让吴闯给跑了。
如果提着他的脑袋,从李毅那里换来一大把物资,足够自己招兵买马,大干一场!
而现在……。
不要说发展壮大了,先活下来再说吧!
夜已经深了。
李毅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摊开双手对着楚曼妮笑笑:“这场大战,就这样结束了?跟我想的不一样!”
“总得来说,张二壮的表现可圈可点,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了!”
“那个高猛也挺不错,是个打仗的好苗子!”
“就是黄勇这个老家伙的表现有点拉胯,以后是杀是留,再观察一下吧!”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那个大个子怎么没把刘冰燕直接踩死呢!”
“这个大个子勇猛过人还粗中有细,这样的绝境,竟然都能被他背着一个人给逃了,绝对是他们这群人里面最厉害的人才!”
“要是能把他给收了就好了……。”
“可惜人已经逃了,以后再见面,肯定是我的敌人!”
李毅一脸惋惜的看着窗外,想象着那个黑大个,背着吴闯在冰原上狂奔不止的场景。
甚至有了一丝,要冒险下楼开着超级房车,把他们给撵回来的冲动!
窗外大雪纷飞。
已经把整个小区装扮成一个银色世界。
楚曼妮善解人意地安慰道:“没啥可以遗憾的。”
“你坐在家里便可以指点江山,把这些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不论是手段还是心机,都远胜那些庸碌之人!”
“吴闯那些人就算有点本事,在你面前,便如萤虫之比皓月,完全没有可比性!”
李毅笑着推了一把,打趣道:“刚住进我家,就学会拍马了?”
“我还是感觉,你以前拿鼻孔看着我,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更有御姐范!”
“去你的……不跟你聊了!”楚曼妮被他挖苦的俏脸通红,满心羞愧的逃走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越是对李毅了解得多,就越觉得他深不可测。
情不自禁地便说出了恭维的话,成了他的舔狗!
李毅回到卧室,刚打开台灯,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他打开手机一看,是用陌生的号码打来的,不禁有些好奇,按下了接听键。
接通之后,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喂?请问你是谁,为什么打我电话?”
李毅有些诧异地看了看手机,确定这个号码是陌生人。笑着回道:“拜托你搞搞清楚,这句话应该是我来问你吧?这个电话可是你打给我的!”
“先生,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一个月前,你为什么打我电话?”
“一个月前?让我想想……!”
“我叫叶舒云,一个月前那个晚上,你打过我的电话,我因为一些难以诉说的原因无法接听,但把你的这个号码记了下来,直到今天晚上,我终于找到机会,用别人的电话打给你,就想问问你,那天晚上为什么给我打了电话?”
叶舒云,这个名字好熟悉!
李毅略一思索,便想起来。
叶师傅的女儿,好像就叫叶舒云!
那天晚上叶师傅临死之前,把女儿叶舒云托付给自己。
当时情况紧急,他只来得及从叶师傅手机上,把叶舒云的电话号码记了下来,顺手拨打了一下,结果无人接听。
后来跟孙剑南的人大战一场以后,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听电话那头的小姑娘,说她就是叶舒云,李毅心中无限感慨。
“原来你是叶师傅的女儿,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你的父母在当天晚上,全都死于歹徒之手!”
“我恰好在现场,你父亲临死前,把你托付给我,说让我在必要时照顾你一下,因此我便在那个晚上给你打了电话!”
得到父母的死讯之后,叶舒云声音凄婉了许多。
“那天晚上我心跳的厉害,已经有预感要出事,果然父母都不在了!”
“其实我比他们也好不了多少,大洪水来了之后,我们这里全乱套了,我也被坏人控制了!呜呜…!”
叶舒云说着说着,便小声啜泣起来。
李毅急忙问她:“你先别哭,赶快告诉我,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叶舒云急忙停止哭泣,语气急促道:“我在一辆汽车里,跟好几个女孩子关在一起,电话是别人偷偷藏起来的,听她们说,我们好像要被送到启明市!”
李毅安慰她道:“不要着急,你记好我这个电话,留意观察周围的环境。”
“记下一些有标志性的建筑后,再想办法跟我联系,我只要知道你大概在那片区域,便能赶去启明市把你救出来!”
叶舒云悲伤地说道:“好的,我记下来了,请你一定要救救我!我听她们说,只要去了启明市那个魔窟,我们很快就会没命的!”
随后,这部手机便直接挂断了。
李毅脱衣上床,关上台灯。
躺在床上,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这个叶舒云就要被送去启明市,这个地方还被那些女孩子称为魔窟,看来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他前世的记忆里,启明市有个超级富豪,在他的庄园里修建了一座非常豪华的地下末日堡垒。
难道叶舒云要被送去的地方,就是这座末日堡垒?
会有这么巧?
……
末世降临第45天。
天空灰蒙蒙的。
茫茫冰原,大雪纷飞。
气温低至零下二十度,雪花落在地上,根本不会融化,一层层堆积起来,冰面上已经有半米深的积雪。
地平线上,一群衣着古怪的人,趟着齐膝深的雪,艰难地走来。
寒风呼啸,卷起大片的雪花打在他们身上,让他们身体一阵颤抖。
终于,有人痛苦的哀嚎一声,倒在雪地里。
“走不动了,又累又饿,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这人大声喊叫着。
其余人纷纷停下脚步,倒在雪地里大口喘着粗气。
有人提出了建议:“剑哥,今天就在这里歇着吧!”
“雪太深,走起来太他妈费劲了!”
孙剑南头戴一顶火车头帽子,穿着一个破羊皮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老年棉裤,肩膀上还围着一床白底蓝花的厚棉被。
这身行头,是他杀了玉峰岭那些老人后,从人家身上脱下来的旧衣服。
其他这些人身上穿的,也都是那些老头、老太太的旧棉衣。
那个叫矮子的小胖墩,身上穿着的竟然是农村大妈出嫁时穿的大红棉袄,头上戴着一个粉红色的女士毛线帽子,帽子顶端还挂着一个米黄色的绒线球,看上去特别滑稽。
虽然这些行头有些不雅观,但保暖性还不错。
这才能让他们在这么低的温度下行动自如。
孙剑南抬头看看天,有些不太情愿地说:“这才刚过中午,就不走了?”
转头看向那个大红棉袄的小胖墩:“矮子,你看我们是继续走,还是原地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