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府试的第三日,陈潇端坐于考舍之中。
四周静默,唯有笔尖在纸上滑动的沙沙声。
这场考试已经是府试的最后一场,只需写一篇八股文章。
第二场考试,主要考墨义,杂文,帖经,律法四题。
陈潇心中有丘壑,笔下生风。
对于陈潇而言,这些题目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尤其是律法类题目,那就更不在话下了——毕竟只要将大魏律法熟读于心,便能够轻而易举地答对。
这道律法题目的大致含义是这样的:
“某人因误伤致人死命,事后主动投案,依律该当何判?”
依《大魏律》所记,过失杀人者,若自首,可从轻处罚。
是以,此人虽致人死命,但主动投案,显已有悔意。
应依法从轻处罚,杖责之余,亦应令其赔偿死者家属。
且服劳役,以赎罪责,既彰显法律公正,又不失人情……
四道题目皆被陈潇一一攻克,尤其是那有关治国理政的题目,他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尽显胸中沟壑。
而这次策论的题目主要是源自《大学》里的一句话。
大概意思是讨论治国之策时所倡导的经济准则,注重的是财富的积累还是社会治理的智慧?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陈潇终于想到了文章破题的方法。
他拿起笔准备开始写作。
通过论述“生财、用财”之法,强调了治理国家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
他心里非常清楚,一篇好的文章不仅要有独特新颖的立意。
还需要有深刻且独到的见解,这样才能够从众多作品当中脱颖而出。
此时此刻,他全神贯注、心无旁骛。
正努力地把自己脑海中的构思和想法转化成具体的文字,并工工整整地抄写在草稿纸上。
“为之者疾,……,各司其职,……百姓之乐业也。
用之者舒,……如水之善利万物而不争,……而民不知其劳。
是以财恒足矣,……生财有道,乃国泰民安之本源。”
墨香袅袅,字体刚劲有力却又不失柔韧之美,犹如其笔下之人般坚韧不拔。
待到文章写完,陈潇仍不敢掉以轻心。
他逐字逐句再次审视全文,反复推敲琢磨,确保万无一失之后,才慎重地将它誊写到整洁的答题纸上。
终于等到可以交卷的时候,陈潇伸手轻轻拉动桌旁的铜铃。
清脆悦耳的铃声回荡在空气中,余音袅袅。
没过多久,一名身着官府制服的衙差应声而至。
他态度恭谦,小心翼翼地接过陈潇递来的试卷。
完成这一切后,陈潇迈着沉稳的步伐缓缓走出考院。
一直紧绷的神经在此刻终于得到缓解,心情也随之轻松起来。
考院门外,灿烂的阳光早已倾斜,洒下一片金黄。
陈父静静地站在一处角落,身形高大挺拔。
他的双眼牢牢地盯着源源不断走出考场的众多学子们,努力在人群中寻找自家儿子的身影。
当陈潇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时,陈父的眼眸瞬间闪过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