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死要钱的
作者:爱吃白菜牡蛎汤的何异   盗墓:怎么谁都想对我负责?最新章节     
    无邪听到这里,他并没有觉得木子一贪心贪心,反而觉得她要的太少。
    一条命和一段被辜负的人生,她只要这一点而已,并不过分。
    但是他们家主要的盘口都在长沙和杭城,京城那边的话是小花的地盘,他和小花是亲戚,小时候长辈之间也多有来往,但是随着逐渐长大,联系也逐渐少了。
    但是依照二叔那个做事情喜欢考虑万全的性格,他的确也在囤经常的资产。
    尤其是房子和商铺,二叔极有预见性地在十几年前就在很好的地段买下了很多套房子和商铺。
    果然,十多年过后,房价至少翻了三十多倍,二叔虽然不苟言笑,但是赚成这样,他难免把脸给笑歪了。
    无邪心里有点欠欠的,突然想坑一坑他这个二叔了。
    毕竟房子和商铺对于他来讲完全是小意思……
    无邪抬头问道:“你有笔吗?”
    “只有碳素笔。”这是木子一顺手塞在腰包里的,原本以为不会有用了,木子一还打算在回程的时候把它给扔了呢。
    无邪身上还随身揣着一个笔记本,他从里面随手撕了一页下来,然后垫在腿上写起来。
    木子一还没具体看是什么内容呢,就先被无邪的字给吸引了。
    写的真漂亮,这还是瘦金体呢。
    木子一自己写的字像狗爬一样,所以她就格外羡慕那些字写得好的人。
    “你这……专门练过?”
    “小时候家里的长辈总会拿这样的字帖来给我写,久而久之就变成这样了……”
    看无邪脸上幸福怀念的表情,大概他小时候过得很幸福,但是给木子一看不爽了。
    没错捏……她就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的小女孩……
    “你弄快点吧,再慢黑瞎子他们该回来了!”
    本来以为无邪会在上面写点遗书之类让她顺便带给他的家人。
    但是无邪没有,无邪捏造了一段对于木子一的各种亏欠。
    上面讲述了木子一如何对他不离不弃,甚至连落胎这样的狗血事情都写在上面了。
    木子一皱着眉头看完信上的内容,“我怎么觉着……你是在写小说呢?而且里面的用词,把我形容成了一个非你不要,还愿意为你牺牲一切的傻逼……”
    “你是在毁我形象!”木子一忍不住控诉道。
    无邪眨眨眼睛,笑得一脸莫名。
    木子一突然反应过来,不会原主以前就是这么傻逼的吧?
    “落胎这事儿是我编造的,我不算是什么好人,但是也不至于混蛋到这种地步。”
    “但是我们家最有钱的就是我二叔了,他也十分关心我们无家的子嗣问题,用这个理由他是最有可能答应我这封信上请求的。”
    “那我还不如挺着个孕肚去找你二叔呢!”木子一翻了个白眼,她骗人也不至于骗得那么拙劣。
    “我觉得可以,这样更有说服力嘛。”
    无邪的眼神格外认同,看样子他没有在说胡话,是认真的。
    “有那么好骗的吗?你家的二叔不会带我去院检查吗?要是假的,那我不完蛋了……”
    无邪眼神转向一边,其实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木子一。
    以前的的确有计划过把木子一带回家给家里长辈看看。
    为此他还做了很多准备,比如说在身边摆上木子一的照片,聊天时提起要找女朋友这个事儿,他也会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有时候还会拿着照片对着人一个劲儿的笑,当然这傻样确实被他二叔给看见了。
    这一切,都是无邪为了以后能够把人给带回去。
    但是……后来出了那样的意外,也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不会完蛋的,我敢保证……你要是去我家的话,我二叔会把你供起来,然后再带你去见我奶奶。”
    这怎么听起来像是无邪结婚对象的待遇?
    木子一眼睛眯了起来,凑到无邪跟前,“说!你之前到底对我存着什么样的心思?”
    “我……”事到临头了,无邪就像卡壳了一样,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正当无邪鼓足的勇气想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的时候,木子一摆了摆手,把无邪写的那张纸条塞进了自己的腰包里。
    “算了,以前的事儿对于我来说就像上辈子一样,不重要了。”
    “我现在只想向你确认一点,你给我的这张条子能够兑现吗?”
    无邪想了一下,他命都没了,二叔就算再小气,对于他这个死前的愿望大概也是不会坑他的。
    所以无邪点了点头。
    有了无邪打的包票,木子一也没有完全放下心来。
    “我到时候要事先和你说哈,如果我去找你的二叔,药房子和商铺他不给的话,那么我真的会站到那边儿去哦!”
    “你的计划我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了,大不了我就豁出去到处说,让你所有的打算和多年的努力全部作废!”
    “嗯!晓得了,我答应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的。”
    无邪心里想的是,如果二叔实在抠门的话,还有小花在呢。
    他后面都愿意拿出三百亿和他一起玩儿,一个房子,一个商铺之类的对于他来说就是小意思诶。
    木子一嗯了一声,也就是这个时候黑瞎子和黎簇回来了
    ……
    (本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