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我们准备订婚
作者:金诚驿   分手后,我的歌神身份曝光了最新章节     
    刘轩很无奈,上都上来了,只好照做。
    乐队的其他成员见老板来了,也打起精神。
    刘轩并没有摘下墨镜,从郭吉手里接过麦克风,压着嗓子喊道:“一首公路之歌送给各位!”
    乐队几人闻言开始演奏起公路之歌的节拍。
    有眼尖的已经认出了刘轩,扯着嗓子呐喊。
    “梦想在什么地方,总是那么令人向往,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梦想在不在前方,今夜的星光格外明亮,我想着远方想着心上姑娘,回头路已是那么漫长,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
    刘轩慵懒的演唱风格让这首歌更显得肆意洒脱,他一手插兜在舞台悠闲的踱步,不同于郭吉的激情昂扬,这种随意的感觉让人更加舒适。
    不由让在场的人感叹: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唱完一首后,林凡也牵着刘诗曼的手进了进了餐厅。
    郭吉直接为几人在里面另开了一桌。
    再见到刘诗曼的时候,刘轩心里五味杂陈。
    她几乎没什么变化,依旧是盘着高高的发髻,看上去干净利落,唯一的改变可能是她没有像以前一样总是穿着上班时的西装,大概是已经冬天的缘故,她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搭配一条宽大的牛仔裤。
    “嗨,刘轩,好久不见。”
    她十分自然的打招呼。
    刘轩心里有种说不上的滋味,还是挤出一抹笑意:“好久不见。”
    刘诗曼看了眼常茜,然后又看向刘轩:“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刘轩牵起常茜的手:“她是我女朋友,常茜。”
    常茜笑着打招呼:“你好。”
    刘诗曼也回了句:“你好。”
    入座后,常茜坐在刘轩身边,若无其事的喝着果汁。
    刘轩、林凡和刘诗曼三人则是喝酒。
    常茜和刘诗曼不熟,和林凡之间更是没什么话题,便只是安静地玩着手机,时不时向刘轩分享一下看到的趣事。
    刘诗曼跟刘轩的也基本上没什么可聊的,刘轩也怕他们聊得多了会扯出一些双方都不愿提及的事情。
    于是酒桌上几乎都是他在和林凡聊着天。
    “我跟诗曼打算过年就订婚。”
    林凡磕着瓜子,很淡定的跟刘轩说起了自己的打算。
    刘轩表情一滞,却很快就掩饰过去,看了刘诗曼一眼,见她表情如常,便笑着说:“挺好的。”
    林凡抬起头看了眼常茜,然后问刘轩:“你们呢?”
    刘轩和常茜对视一眼,说:“也快了,等事业稍微成熟一点,就打算结了。”
    林凡点点头,笑着说:“你们也尽早,你也老大不小了,钱是挣不完的,够花就行嘛,那么拼命干嘛?要我说你们今年也订婚,明年就结婚得了,咱看看谁先有孩子。”
    刘轩知道林凡不知道常茜的情况,如果他站在刘轩的角度,可能就不会这么说了。
    “好啊,等孩子有孩子了,认你做干爹。”
    林凡一拍桌子,端起酒杯:“就这么说定了!”
    刘轩端起酒杯碰了一个。
    一杯酒下肚,刘轩神色有些恍惚,后悔当初跟刘诗曼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不然也不至于现在处在这么尴尬的境地。
    纸包不住火,谎言总有被戳破的一天,他不知道那时候林凡跟常茜要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这件事,常茜又会不会因为这件事离他而去。
    他很想告诉自己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是他想得太多,可每次抬头看向林凡,视线划过刘诗曼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停留片刻。
    毕竟作为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真正拥有的第一个女人,还是有某种情节在心里,或许更多的是愧疚,愧疚于自己睡了她,却没有给她相应的名分。
    好在看目前的状况,她应该没有把那件事放在心上,这让刘轩心里稍微好受了点。
    “你们准备在哪里过年?”
    林凡掏出一包烟,撕开**抽出一支丢给刘轩。
    刘轩从桌上捡起来点燃:“准备去青卜乡,我在那边盖了个宅子。”
    林凡点点头:“挺好,我还想着让你们跟我一起回我老家呢,既然你们有安排那就算了,等过完年,我来青卜乡看你们。”
    刘轩笑着收了口烟:“行,订婚的时候喊一声,我过来帮忙。”
    “那必须的!”
    之后刘轩和林凡聊了些琐事。
    直到此时他才发现,他和林凡之间的话题已经越来越少了。
    林凡不再像以前一样,对未来充满憧憬,也不再热血沸腾的说等当老师当腻了,就跟刘轩一起玩摇滚,然后做新时代的摇滚教父!
    这是林凡一直以来的心愿,他以前对摇滚有种近乎痴狂的热爱。
    当时刘轩还笑话他长着一张文弱书生的脸,却有个玩摇滚的梦想。
    可是此时的林凡却三句不离家庭,再也没有说起关于摇滚的话题,就像是被折断了羽翼的鸟儿,垂头丧气的在地上爬行,随时有可能被城市里的车轮碾过。
    刘轩没有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发生改变的,或许是在母亲生病之后,或许是在准备跟刘诗曼结婚生子之后。
    总之他变了,变得很彻底。
    刘轩记得他那时候开着那台卡罗拉,能在高速上开到一百八十迈,让他震惊不已。
    可现在估计给他一台rs8,他会开得很平稳,诉说未来的平凡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梦想,只有柴米油盐。
    “告诉你个好消息。”
    林凡抽了口烟,兴致勃勃地看着刘轩。
    “什么好消息?”
    “我们买车了。”
    刘轩眼前一亮:“好事儿,啥时候贺一下,我给你放两串鞭炮。”
    林凡笑着说:“贺个屁啊,就一十万块的小车,还是诗曼掏了点钱我才买得起的,毕竟马上订婚了,没个车啥的,也不好跟老丈人交代。”
    刘轩想起在自己的低谷期,刘诗曼曾拿出十万块钱让他去应急。
    能帮林凡分担一些经济上的压力,看来应该确实是做好结婚的打算了。
    刘轩笑着说:“挺好的,啥车?”
    林凡一听这个来劲了:“别克英朗,比我以前那卡罗拉猛多了,而且你知道这次我们花费了多少钱嘛?一整套手续办下来才九万多,是诗曼他们的内部员工价,以前都不知道被4s店坑了多少钱。”
    刘轩笑着点头,没有说话。
    此刻就像两个阶级的碰撞,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活成了资产阶级的样子,而林凡却依然为了生活摸爬滚打。
    如果让他去买一台十万块钱的车,他可能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但是到了林凡眼里,依旧是需要考虑很长时间,然后对比好几家之后再做出决定。
    曾几何时,他甚至连买车的计划都不敢有。
    同样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却过着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
    刘轩萌生了一种想法,于是问林凡:“我现在公司比较缺人,你要不来我公司上班吧?”
    林凡摇摇头:“我知道你是啥想法,可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也不想拖你后腿,更不想让你难做,等我实在没办法的时候,肯定会跟你开口的。”
    刘轩叹了口气,没有勉强。
    他猜对林凡来说,就跟他一样有种莫名其妙的坚持,又或者他也怕现在这种情感,会在上下级的关系中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