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万事俱备
作者:懒猪   千王烛龙最新章节     
    其实这个股份的划分,说白了,明眼人一眼看出来,其实就是两个股东,我和朱美丽。
    因为我跟她?两个人的股份加在一起,按照现在这三个,就已经是58个点了。
    其他那么多人加在一起也才42个点。
    这种架构其实在很多集团公司都是这样子的,如果真的将股份全部均分的话,后遗症是非常大的。
    说白了手上的股份越大,话语权就越多,所以这种现状就不能够发生,不然一旦以后需要做出什么决策或者投资。
    那么所有人坐在一起就要商量,讨论,现在可能还好,生意一旦做大了,有些人就觉得不够了。
    那么到那个时候,众人的意见就没办法统一了。
    那么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以上说的问题,说白了遇到什么大的项目和决策,只要我和朱美丽达成了一致,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了。
    当然所付出的也很多,比如朱美丽这次几乎是不用拿多少钱的,甚至可以说不拿钱。
    而我这边,就需要拿出大量的资金,因为我这边占的股份最多,占的股份越多,拿的就是越多,更何况刚刚又加了三个点。
    那么我这边需要拿的就更多。
    这是一个双向的问题,如果投资成功了,那我赚的钱更多,反之我亏的也就更多。
    就目前而言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这个还真不好说,不过30%都投资下去了,也不在乎多投资三个点。
    既然这份股分配没有问题,那就简单多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公司注册成功。
    然后设立一个账号,将钱打进去开始运营就可以了。
    至于签合同啥的,自然是越快越好,所以在当天下午我们就将修改好的合同进行打印,复印,然后所有人签字。
    肖军不在,不过肖宁代签字也是一样的,大不了以后再补充签一个字即可。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两天,场地终于拿到手了,要说公关就是公关。
    陈萍只是陪那个家伙吃了两顿饭,晚上过了一夜,又花了差不多5万块钱,这件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所以说有时候腐败并不一定是下面人滋生的,而是上面的人够贪。
    场地拿到手,这边第一时间就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费一共花了80万,预计两个月内完成。
    这个时间是正好的,现在阳历马上进入11月份,两个月后就是一月份。
    那么完工之后稍微整理一下,就是过年了,这样一来就可以考虑是过年前开业还是过年后开业。
    不过这钱花的也就跟流水一样,租场地,装修,购买材料,注册等等所有的东西全部预算进来,这个预算就是1000万。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100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
    当然了,真正花钱的地方还不在这里,而是那些设备,这些设备目前国内都没有,或者就算有也达不到要求。
    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国外进口,好在这个时候西方国家对华夏还没有采取技术封锁,只要你肯花钱,想买什么还是能够买得到的。
    张怡婷也在不断的联系着,她那边反馈的信息就是所有的东西全部采购结束,加上空运或者海运啥的这些费用高达4000多万。
    因为数字金额太大,我们不可能放心将这笔钱直接打给张怡婷,所以让这个女人帮忙联系,然后我们亲自过去一趟。
    这过去的时间就定在11月5号,之所以定在这一天,主要是因为这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场地拿下来了,注册的事情也办好,那么接下来就是请客吃饭了。
    因为很多部门都对商业场所具有监管责任,比如商务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卫生局、消防、公安等。
    如果这些人没有被打通,可以说以后的麻烦是非常多的。
    你要是开个小卖部跟这些人都没关系,但是你开这种大的娱乐消费场所,这些人你一个都少不了。
    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打点到位,将来可能都是一个麻烦。
    说到这点不得不说一下熊立仁了,这个老丈人还是帮了不少忙的。
    有时候你请客吃饭,别人不一定会来,因为很多人他不缺饭吃,也不缺礼物,说的难听一点,哪怕你将红包塞到他们跟前,他们都不可能去收。
    在这个年代你没有关系,你连送礼都送不掉。
    而且这些部门负责人,你还不能说一次性全部请了,然后吃一顿,这是一种忌讳。
    所以只能一个一个来,这个中午请谁?晚上请谁?将所有的人全部请了一遍,就用了三四天的时间。
    好在我们做的生意并不是什么违法乱纪的,再加上熊立仁出面牵线搭桥,说白了这些人也是挺给面子的。
    好不容易等这边稳定了,接下来就是出国的时间,国内的事情主要交给肖宁等人,而这次出国的人员暂定为五个。
    我和朱美丽,还有小美以及郭旭,最后一个人选就是熊立仁推荐的一名人才了。
    我和朱美丽必须要去的,因为这些合同还有设备啥的都需要我们负责。
    小美一如既往的做翻译,虽然这一段时间我们有学习外语,但是时间还是太短了。
    简单的对话还行,想谈生意,还有看资料签合同啥的,那肯定是不行的。
    张怡婷这个女的算是朋友,可以帮助,但是你不能将这么大的一笔资金交给这个女人负责。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这个女人有什么坏心思,这笔钱到时候打了水漂了,哭都没有眼泪,最关键的你可能都找不到她的人。
    毕竟是在国外,玩法律还有什么漏洞啥的,这个女人要比我们精通的多。
    过去的话那就是保镖的存在,毕竟国外的安全确实没有华夏这边做的好。
    至于,熊立仁推举的这个人,说白了就是懂合同的,他们公司所有关于签合同的事情都是这个人负责。
    甚至烛龙本人上次合作开公司,所有的合同资料都是这个人准备的,那么带上这个人一起去,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了。
    11月5号,一行五人坐上了飞机,这是我第二次去这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