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磨合期(一)
作者:火火要火   狐温也,耳朵给我捏一下最新章节     
    温也闭着眼皱了皱眉,像是在回忆:“那时候我还小,尚未修行,只记得大荒之境很美,处处开放着红色的花朵,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精灵,在那里都是平等的,只要修成人体,是可以与人结合组成家庭,享受同样的权利。”
    “大荒之境没有统治者,只有三位大巫管理着那片地方,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创造的世界,并不在三界之中。”
    “有一天,我在睡梦中被父母叫醒,他们带我仓皇逃走,那一晚整个大荒之境火焰烟雾弥漫,到处都是惨叫声。”
    他眉头深深蹙起,像是在承受莫大的痛苦,我忍不住抬手,想碾碎他眉间的忧愁。
    温也的眼睛猛地睁开,我刚抬起的手又缩了回去,听他继续说:“我不知道我的父母用了什么办法,打开了通往人界的法门,并命令我不要再回大荒之境,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推入法门中,来到人间。”
    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问:“你在人间漂泊了五百年?”
    “差不多……”温也皱了皱眉,眼神坚定,“我要回大荒之境,确定我的父母还有没有活着。”
    许是都是从小被家人抛弃的缘故,我感同身受他此时的心境,只是温也的父母是因为爱和保护,才不得不抛弃他,可我呢……
    “你的母亲也是为了保护你,不得不把你留在人间。”温也对上我的视线。
    我一愣,心底燃起希望,追问:“你知道我的亲生母亲?”
    他摇摇头:“不知道,大荒之境里有大巫血脉的女人身上都有你腰间一样的纹身。”
    “乐小麦,你的母亲也是从大荒之境逃出来的,她或许知道那里发生的事情和怎么打开通往大荒之境的法门,我们可以试着找到她。”
    “你是说我的亲生母亲还活着?”我有些激动。
    温也微微点头:“她如果没有回到大荒之境,还在人间的话,很有可能还活着……”
    “手镯是巫族很重要的信物,你的母亲能将它带出来,如果不是她盗取,那就是……”
    “就是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追问,希望的火焰熊熊燃烧。
    “就是三名大巫其中之一,令她秘密带出来的。”温也长吐一口气。
    “我更希望是你母亲偷出来的……”
    如果是大巫命令我那没见过面的母亲携带出来,很有可能三名大巫产生了内部矛盾。
    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大荒之境里的生灵肯定会被战争波及。
    那温也的父母恐怕凶多吉少。
    其实他很好说话,不知是因为小动物心思纯净的本性还是修行的缘故,我问的一些话,温也基本有问必答。
    虽然有时候嘴很欠,说话直的戳人心肺,但他真的很真诚。
    嗐~~真诚就是必杀技,搞的我都不好意思在他面前耍小心眼。
    第二天,给父亲转的钱他还没收,连句话都不回,我很是憋屈。
    上赶着倒贴都不愿搭理我,这是打算彻底和我决裂吗?
    我气的扔下手机,转念想了想,还是决定给不待见我的后妈发了两千块钱,并告诉她,我在老爸的手机上转了五千,提醒他收一下。
    不到两分钟,两边都收了款,我那后妈礼貌地回了句‘谢谢’。
    我正措辞,后妈又发来信息:家中无事,不要回来,安心工作。
    登时给我气炸了,乐小麦,你还对这双父母抱着什么希望啊!
    ——————
    和温也磨合了三天,我差不多摸清了他的脾气和日常——除了打坐就是吃东西睡觉,一副死肥宅的样子。
    只有我叫他出门,他才懒懒的跟着我出去。
    天天这样,我会闷死,于是第四天我正煮着饭,扭头对温也说道:“我要回我太姥姥那一趟。”
    镯子是她给我的,那老太太应该或多或少的知道我妈的情况。
    现在我对我这位巫女母亲很感兴趣,我要亲口问问她为什么要生下我!
    温也趴在桌子上,正研究手机,电话那头时不时传来赵彦祖的语音。
    他掀起眼皮,开口道:“可以,不过你不是想学点东西,还想有个心理准备吗?晚上正好有件事要处理,你可以提前见识下未来会面对什么样的危险。”
    我拿着勺子,兴奋地凑过来:“什么事情?是不是我可以拿抽成?”
    正说着,赵彦祖打来电话,我像是见到财神爷,两眼冒光。
    他嘿嘿笑道:“一会儿温也去j城接个委托,小麦你有大红包拿哦,对了,j城正好是你老家吧……”
    太姥姥和爸妈所在的村子都在j市管辖下,太姥姥家正好在j城边上,坐车的话很方便。
    我嘴里的哈喇子快流出来了,对着手机点头:“对对对!办完事我可以回家一趟吗?我有点私事要处理。”
    “no破布勒母!记得把温也看好,不要让他乱咬人。”
    “保证完成任务!”我美滋滋道。
    赵彦祖爽朗大笑:“小麦,你会开车吗?”
    我尴尬地挠挠头,如实回答:“大二拿了驾照后我就没碰过车……开是会开的,不过不敢保证是开在路上还是开进沟里。”
    “噗……”他喷笑,随即正色道,“这样吧,我让一个朋友去送你俩,你呢,日后熟悉熟悉,自己开车还是方便些,以后你俩难免各地奔波。”
    “好!”我心里更美了,工作还给配车的,谁能拒绝。
    午饭我给温也做的煎牛肉和水煮虾,只放了点盐,又拌了超大一份水果沙拉,看上去真的很像减脂餐。
    我是不感兴趣,于是单独做了份超豪华的海鲜面,有花甲鱿鱼和大虾,再放点青菜金针菇,简直完美。
    各吃各的,互不打扰。
    一开始温也还老老实实用筷子和勺子,后来直接上手抓。
    我长叹了口气,用纸巾帮他擦了擦手,把筷子塞在他手里,哄孩子似的说道:“温也,在家里你想怎么吃都无所谓,可出门呢,被人看到,会把你当作异类的。”
    “跟着我学,像这样。”我给他做演示,用筷子夹起一簇面条,送进自己嘴里。
    温也脸很臭,拿起筷子费劲地夹起一个虾仁, 刚要吃到嘴里,又掉回盘子。
    我不厌其烦地教了他三次,他反复学了三次,结果——我吃饱了,他一口都没吃进去。
    见他面色越来越阴沉,我干脆放弃:“好了好了,咱们下次再学,你先吃饭,别耽误了正事。”
    温也气鼓鼓地瞪着我。
    我咀嚼的动作顿住了,干嘛,他不会突然发飙吧。
    谁料他瞥了我一眼,把装着牛肉的盘子推给我,毫不客气地和我交换:“我要吃你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