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这天,终于迎来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郑维国和邓卫站的是天亮前的最后一班营门岗。
休息日的起床时间,比训练日要推迟半个小时,此时起床哨音还没有吹响。
现在已是初冬,天气开始寒冷。
下哨后,两人跺着脚、哈着手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透过薄雾,隐约看到大校场上有个人在跑步。
“这他娘滴是谁啊?休息日还不好好在屋里睡觉。熄灯后加练还嫌不够,天不亮又跑出来加练!咋不跑死你哩!”郑维国忍不住咒骂道。
最近几天,熄灯后主动加练的人越来越多。
这种你争我抢的训练氛围,让他很不爽。大家都争着想出头,那他郑维国出头的几率就要大大降低了。
“是三连连长余辛!”邓卫待那人跑近了一看,立刻对郑维国说道。
“他身上背的那是啥玩意儿?鼓鼓囊囊的。”郑维国也看清了,确实是三连连长余新。
听士兵们议论,别的连长大多数都是对士兵狠,疯狂折磨士兵。这家伙却是个例外,他喜欢疯狂折磨自己。
“那是沙袋,我听人说是三连连长给自己缝的,里面装上十斤沙子,背在身上跑步,用来给自己加量用的。据说三连有很多人学他们连长,都私下里给自己缝了一个。”邓卫解释道。
刚说完,突然扯着郑维国的胳膊,指着余新身后的远处,“你快看!”
只见晨雾中,大校场的环形跑道上,跑出越来越多的人影。
根据两人认识或者面熟的面孔,发现各个连队的人都有。有军官,有士兵,也不喧闹,都在那里哼哧哼哧的跑步。其中他们居然还看到了自己的连长张友定的身影。
“这都是自己出来加练的?”邓卫皱着眉头,转头看向郑维国疑惑道。
“都他娘的疯了!还让不让人活!”郑维国痛苦道。大家都加练,那就等于自己最先挑起的加练没了意义,现在自己如果不加练,反而被别人超过去了,这怎能不让郑老二痛苦。
如果郑老二知道后世有个词叫做“内卷”的话,他一定会痛扇自己几个巴掌,自己当初可真特么贱,一不小心就把内卷给挑起来了。
“唉!他娘的,不回去了,跑步去吧。”郑维国一咬牙也向校场跑去,邓卫赶紧追上。
点将台上,郭可阳和孙传庭、卢象升望着大校场上跑步的士兵,久久无语。
最终还是卢象升打破了沉默,向皇帝拱手道:“虽然近卫师还未下发武器,但是照此练法,臣确定,陛下一定能够得到一支天下第一强军!”
“是啊!我这个监军使,现在都无需再给士兵做思想教育了,只怕他们练得太狠!”孙传庭苦笑道。
“嗯,逢三逢八下午的识字课要坚持好,也算是让士兵们休息吧!”郭可阳回道。
其实郭可阳心里想说的是,像这种训练强度,远远没有超过他的认知极限。
当年在步兵学院的时候,为了迎接考核,郭可阳曾连续三个月每周只有一天或半天休息。其他时间不是体能训练,就是队列训练,或者被拉到山里进行野外训练。
那段时间的经历,是他整个军旅生涯中最难熬的一部分。但是也锻炼出了他强悍的军事素质,毕业后下到部队,面对各种训练只感到游刃有余,士兵们也都很服气。
“这段时间士兵们训练艰苦,伙食一定要搞好。这个月的单兵伙食费提高到一两银子。士兵们吃得好,思想才能跟安定。传庭记住,一顿好伙食,顶上半个监军使!”
“一顿好伙食,顶上半个监军使!”孙传庭低声自语了一遍,“陛下此言,可谓一语中的。臣受教了!”
接下来的二十天,近卫师的伙食的确极好,早上每名士兵一个鸡蛋,午饭晚饭都加了肉菜。
“这最近吃的也太好了吧!我从前给地主家干短工,那地主家里有近二百亩田,我都没见过他家一天能吃两餐肉。”一天晚饭后回宿舍的路上,邓卫对郑维国感叹道。
“切,咱现在可是皇爷的亲兵,你那小地主算个屁呀!”郑维国一边剔着牙一边嗤笑道。
“不过就是最近这牛肉吃的有点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牛肉比猪肉便宜啊?”郑维国嘀咕道。
明代官方从未有过禁止吃牛肉的法令,只是禁止私自宰杀耕牛。
当然,此项规定到了明朝中后期,基本上也是形同虚设了。
其实明代的很多律法和规定都是如此,明初的时候执行的极为严厉,到了明中期之后,便都名存实亡。譬如着名的“路引制度”。
明代中期因为耕牛数量多,而且还有专门饲养肉牛的,导致牛肉价格走低,市面上肉铺卖牛肉的随处可见。
有文献记载:正德五年时,南京城里的猪肉每斤值钱7—8文,牛肉每斤值钱4—5文。
到了晚明万历四十三年的北京,猪肉每斤值钱20余文,牛肉每斤值钱15文,羊肉每斤值钱15文。
牛肉价格竟然比猪肉便宜。这除了民间大量养牛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古代普通人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经济条件不允许经常吃肉。普通人家偶尔吃一次肉,更喜欢购买比较肥的猪肉,猪肉脂肪多,更能解馋,而且猪肉的肥油炼油后还能用来炒菜,长期使用。
且古代没有豆粕等现代饲料,养一头猪一年多才长百十斤,猪的生长周期长。远没有后世小猪仔6个月就能养到200来斤出栏宰杀,那样疯狂。因此直到近现代,都长期存在猪肉比牛肉贵的现象。
怪不得郑老二这厮,抱怨吃牛肉的次数比猪肉多。
他不知道,这是皇帝专门对孙传庭交代的。在高强度体能训练的阶段,牛肉因为富含蛋白质,比猪肉更能补充身体所缺的营养。
“对了,邓卫。回去告诉万金,让那厮多拿几个馒头,你也拿一些。别到了晚上加练完,又都不够吃。”
万金是郑维国手下的一个小兵,中等身高,外表看起来有些瘦弱,力气却很大。就是人有些呆呆傻傻的,看着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这厮不知道是因为容易饿,还是因为从前家里穷饿怕了,每次吃完饭,都喜欢偷拿两个馒头回去。训练间隙休息的时候,总能看到这厮从怀里掏出个馒头在那啃。
郑维国和李恪第一次熄灯后加练完,回到宿舍饿得不行,又没地方去买吃的。还是万金藏的两个馒头帮他救了急。
于是,每天晚上吃完饭,便让班里的兵偷拿几个馒头回来。
“嘿,拿啥馒头。班长,等晚上加练完,我给你弄点儿好东西尝尝。”邓卫嬉皮笑脸地说道。
郑维国照邓卫后脑袋上轻扇了一巴掌,“你小子给咱整啥幺蛾子。赶紧说,是啥好东西?”
“班长,我买了只烧鸡在宿舍里藏着哩!”邓卫凑到郑维国耳朵边上,小声说道。
“我ri。你小子从哪儿弄的?”
“班长你不知道。昨天咱们排做饭的时候,我去厨房后面搬柴,听到营墙外面有动静。原来是这里的农户,想隔着营墙往营里卖东西。当时排长也在,我就没敢买。”
邓卫看看左右无人,“今儿个中午吃完饭,我趁着午休前的空档,溜过去买了一只烧鸡。哎,就是可惜没有卖酒的!”
“嗯,干的不错!”郑维国点头赞许道,突然反应了过来,照邓卫后脑勺狠扇了一下,“你小子还想买酒!喝完酒那么大味儿,晚上卢大人查寝要是发现了,看不拿鞭子抽死咱们!你他娘的可别害我!”
“哪能啊,郑哥。我这不是随口说说嘛。不过,你从前拉纤的时候那么爱喝,现在就真不想了?”邓卫奸笑道。
“嗯,想是想,只是现在军中禁酒,只能等啥时候放假了,回家喝个痛快吧!”郑维国咽了一口口水,吧唧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