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破破烂烂的尸体
作者:未曾设想   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最新章节     
    还是任劳任怨地打开了,迎面飞出一片冰冷的寒气,与冲天的恶臭相互交织着,仿若两条长蛇互相从尾巴缠绕到头部,然后一同伸出舌头来恶咬几人一口,方景星本来还能忍着,但一看见里头的尸体,立刻转过去干呕。
    其余几人脸色也不好看,他要是吐出来的话只怕会更觉得恶心。
    宋书远朝他摆摆手:“要吐出去吐。”
    方景星努力闭上嘴巴忍着,转过来一张面如白纸的脸:“我……呕……没事……”
    他在心里唾骂自己的没用,怎么看过那么多尸体了,还是每次都会被恶心到呢?难道这是体质问题?
    大概他就是个很容易恶心呕吐的人吧。
    空气中弥漫着尸臭和垃圾臭,方景星不敢深呼吸,捂着下半张脸缓了缓气,这才稳定心神去看棺材内的尸体。
    这是一具小孩的尸体,细小的身躯躺在寻常大小的棺材里头,显得那么纤细脆弱,好似只是一个木架堆起来、糊纸盖上去的瘦傀儡,一点肉也没有。
    是一个小女孩,整个人破破烂烂的,这里的破破烂烂指的是她七零八碎的衣服,还有七零八碎的躯体,她的躯干好像是被什么尖牙野兽给撕咬开了,皮肉也像破掉的衣服,耷拉地垂在里头的骨架子上。
    器官被咬的一塌糊涂,分不清什么胃还是肝的,唯独认出来一点肠子,这些相似又不同的器官在皮和骨头搭建的容器里,像是被人恶意搅动过了。
    除了一片惨状的躯干外,四肢和头部倒是异常地完好。和骨头也没什么区别的四肢被晒得黝黑,合着眼的小脸上睡颜平静,像是不清楚自己发生了什么。
    季鸣月看完尸体,还算淡定道:“脸色平静,四肢放松无挣扎痕迹,估计是被杀了再被吃……或是昏迷的时候被吃掉的。”
    “吃”这个字让方景星感到毛骨悚然,鸡皮疙瘩掉不下去,立在他的身上寒飕飕的:“海州居然有如此残暴的恶犬,得尽快搜捕归案啊!”
    “这可不是普通的恶犬,”宋书远指了指尸体,“光挑人小孩肚子吃呢。”
    “常许,你看得出来这小孩是怎么死的吗?被咬死的还是……”方景星不忍心仔细查看尸体,便从包里掏出本子打算记,转头却瞧见常许看着尸体好像有些走神,“常许?你怎么了?”
    常许收回视线,摇摇头说:“暂且看不出来。师父,曾仵作怎么说?”
    “四肢上没有找到明显的外伤,就是一些小孩常见的磕磕碰碰,”宋书远道,“而且躯干损坏得太严重,就是先前是被人拿刀刺死了,也找不到痕迹。”
    常许顿了顿:“死者的身份……”
    宋书远叹了口气:“尸体是在连雀街被发现的,已经派人拿着画像问过附近几条街道的人,没有说认识的,我打算让他们把画像再画仔细点,下午再去问问。”
    几人沉默了一下,大概是在同情这小姑娘的悲惨命运。
    季鸣月举手提问:“所以……这个案子和修香教有什么关系呢?”
    宋书远看向尸体:“你们看看这孩子的左手。”
    常许是带着手套的,闻言便翻开那只小小的手看,只见并不干净的的手心里,画着一个扭扭曲曲的图案,像是一个倒着的三角形,中间有一个竖着的椭圆,整体来看像是一只倒三角的眼睛。
    宋书远:“这是修香教的图腾。”
    季鸣月仔细看了看,顺手在空中画了一下,发现就是很简单的两个图案的拼合:“这有什么寓意吗?”
    宋书远说:“我也不大清楚,不过你看那倒三角,是不是像狐狸的脑袋?”
    季鸣月皱起眉头:“哦,是有些像。所以这具尸体和修香教唯一有关联的地方就是她手心里的修香教图腾吗?师父,是不是有些牵强啊,说实话,这图案很是简单,谁都能画得出来……”
    “还有一事我正要提,”宋书远就知道她会这么说,“修香教里养了一只黑犬,据说站起来有成年女子那么高,凶神恶煞,尖牙大嘴,叫起来整条街都能听到。难得的是,非常通人性。”
    三人挑起眉毛,眼里有些惊讶,似乎在脑里想象着这么一只有成人高的大黑狗会是什么模样。
    宋书远继续和三人说他们的想法:
    “街道司的弟兄们不分日夜地在街上巡逻,那些咬人、发疯的恶犬早就被处置得差不多了,你们能在街上瞧见的阿猫阿狗,都是性情温和、没被百姓们告过官府的。”
    “它们能活到现在,大多是受到那些卖吃食的店主摊贩的款待,一般饿不着肚子,对人也良善,哪里会吃人?再看这尸体,除了躯干,哪里都是完好无损,究竟是这狗挑食还是受人指使,这还不能恶意揣测一番吗?”
    季鸣月平时很少关注阿猫阿狗,听师父这么说了,便觉得非常有道理:“原来如此,那修香教那只通人性的大黑狗确实值得怀疑。”
    方景星回想了一下:“修香教开观大典的时候我们也有去那修香观里看了,虽说只进了门、在院子里呆了会,但没印象有见到狗、听到狗叫。”
    “嚯。”宋书远笑了声,“那狗要是出来,怕是人都要跑光了!先前我也不知道有这么一条狗,还是何捕头和小五蹲守在修香观三天三夜,这才发现每到晚上夜深人静、约丑时的时候,才有四五人牵着狗出来遛弯呢。”
    “听二人说,那狗乖得很,指哪往哪走,一声不叫。牵狗的几人,要有一人远远走在前头,警惕前方来人;有一人遥遥跟在后头,怕后面来人;至少二三人牵着狗,提防它跑走。”
    方景星觉得这狗排场还挺大:“这么偷偷摸摸,怪不得没几人知道。”
    常许琢磨:“养这么条狗定要花费不少人力财力,他们既不用来看家护院,又担着控制不住狗而受伤的风险,再加上他们隐瞒了此狗的存在……于情于理,都是古怪。”
    “嗯……”季鸣月觉得很有道理,而且她还有一个点,“这贾兴林明明供奉的还是狐仙,我还以为他会养狐狸呢。”
    三人:……
    不能说没有道理吧,但也不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