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关于选手的情报(为书友们加更!)
作者:蘑菇做噩梦   阿瓜的奇妙冒险!最新章节     
    事实证明,哈莉虽然是个恋爱脑,外加脑残粉,但她却是个很有头脑的恋爱脑加脑残粉。
    在我还专注于观察选手的时候,哈莉就已经派人去收集了所有参赛选手和他们各自背后势力的情况。
    比如说之前跟我出现过矛盾的11号与13号,他们就分别是两个国家的子爵与男爵,虽然爵位不高,但他们各自的家族都是以剑术高超而闻名。
    此次大会,他们俩的目的都是为了扬名,所以才会想方设法的为自己造势。
    原本11号准备利用与我明面上的矛盾做噱头,引起别人注意,但13号在此时抓住了机会,相比一个籍籍无名的选手,他们两个同为剑术家族的贵族争斗,才更加具有看点。
    “哦,难怪他们俩在那商业互吹,原来目的是在这。”
    看到自己搜罗的情报对我有帮助,哈莉顿时就兴奋了起来,接连给我介绍起了其余的选手。
    之前与矮人蒸汽犀牛对局的大块头,是来自安哥拉城的血怒竞技场,据说是蝉联了11界冠军超级战士,据说他的体内,有着食人魔与兽人的血脉。
    如果不是因为矮人的挑选,他大概会在赛场上挑选一名普通的战士,从而自己能够顺利晋级。
    而那个被我重点关注的泰格,也并非是纯血人类,他的体内有着矮人的血统,所以天生力量惊人,而且有传闻说,泰格的力量比正常的矮人还要恐怖,是个非常可怕的对手。
    我点了点头,这家伙也是此次的选手中,少数几个能让我感到有点威胁的存在。
    尤其是他的力气,在不使用魔药的情况下,我甚至不敢保证自己能够稳压他一头。
    “据说他还是一个武僧,可惜他第一场赢的太快了,我也没看出那些气的妙用。”
    “武僧的话,我是有些了解的,我组建的那些佣兵团中,就有一名武僧。”
    哈莉跑到桌边,从一个盒子中取出了一本古怪的线装书,表示这便是气的修炼法门,而且还是通用语版本的。
    我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发现里面全都是看不懂的内容,光是那种被称为‘脉络’的玩意,就有几十幅解说图。
    难怪武僧少的可怜,这东西正常人得学多久才能学会呀!
    哈莉表示,她听说自己的那个手下说,正常人如果从小练,大概只要10多年的苦修,就能掌握了气的基础运用,可如果想要学习更加高深的法门,如果没有极高的天赋与毅力,估计是极难做到。
    但一旦学会,气就能展现出各种神奇的效果,甚至可以堪比魔法。
    我听的不免有些无语,要知道人类就是因为学不来魔法,才会琢磨神术与诅咒,甚至还阴差阳错的搞出了剑技。
    要是这个气真的好学,早就有人去钻研了,哪还会像现在一样无人问津?
    “准入门槛太高了,而且还有一大堆戒律,贵族学它不如去学剑技,平民更是连学习的机会都没有,难怪传了这么久都没人碰。”
    我总共活了还不到20年,对这种几十年才能学成的本领自然是没有兴趣,随手就把书放回了桌上。
    但我刚丢下,就又想到了伊芙。
    她应该对这个挺感兴趣的。
    “这书挺不错的,我就收下了。”
    “你喜欢这种东西吗?那我以后多给你收集一些!”
    “好啊,那就拜托你了哦。”
    (¬_¬):“是谁刚刚才说自己不当感情骗子的来着?”
    哈莉继续汇报起了其余选手的信息,其中重点提到了我关注的几个选手。
    比如刚刚说的泰格,这家伙似乎跟一位公爵夫人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在外界传闻中,泰格是这位公爵夫人的面首,但根据哈莉的调查,他们两应该并不是这种关系,更像是公爵夫人在单方面追求泰格。
    不管真相是哪一种,我都挺同情那位公爵的。
    又比如运气很好的1号选手,虽然从身体素质来看,实力处于下游,但在赌市上,他也是一匹黑马。
    1号选手的名字叫爱德华,来自于拉克巴王国的一个小贵族旁支,本身并没有爵位,从小极为好斗,打架从无败绩,但他从不杀人,甚至非常抗拒这种行为。
    2年多前,由于拉克巴王国保护了很多乌路马的难民,被拉尔斯王国当作借口以此来进行入侵,爱德华的父辈以及亲友都参与了保卫战争,牺牲者众多,就连父母都死在了战争中。
    为了给父母亲人报仇,爱德华也表示自己想要参军,却因为年龄问题被拒绝,但他还是积极的为当地义军帮忙。
    有一次,义军抓获了一批拉尔斯的俘虏,由于当时前线还有战斗,这支队伍在安置完这10多名俘虏后,便奔赴了另一处战场。
    在当天夜里,由于看守不严,这批俘虏反杀了看守的民兵,并抢走了他们的武器,逃进了附近的村子,对此地烧杀掳掠。
    爱德华在知道这件事后,便一个人冲到了村子里,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只用了一天时间便活捉了这些人,因此名声大噪。
    “全部活捉?他当时应该只有不到12岁吧?”
    “嗯,当时爱德华刚好12岁。这件事还挺轰动的,他的事迹不光是传遍了拉克巴王国,就连许多周边国家的人都有所耳闻。”
    我挑了挑眉毛,虽然我也是12岁当的强盗,但那时候的我就算是单对单的情况,也只敢偷袭。
    这家伙居然能够一口气抓10多个人,岂不是说他比我还有绑人的天赋?
    我感觉有点不舒服,不光是因为对方同时期的战绩比我辉煌,更重要的,还是他不杀人的行为。
    到底是幼稚的善良,还是另有隐情?
    就在我消化这些情报时,包间外面的会场突然发出了一阵阵的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