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还贵族呢,真穷。”
我嫌弃的看了一眼今天下午的收益,眼里满是嫌弃。
几幅破损的油画,一块儿半损毁的雕刻,几个镀金的餐具,还有一个硬木材质的拐杖。除了这些东西,就只有寥寥几百枚钱币了,其中一大半还都是银币。
“没办法呀大哥,好东西都被我们上午挖完了。”
“闭嘴!你居然还敢跟我提这个!”
阿姆拉委屈巴巴的看着我,一副被人欺凌的模样,看的我是越看越生气,干脆直接拉着板车走人。
“等等我!阿瓜!我刚刚挖到了一个好东西!”
小不点突然从废墟中探出了脑袋,手里还抱着一个镶着宝石的小盒子,满脸都写着高兴。
下午的时候,由于城里到处都在传扬我与阿姆拉一掷千金的事迹,小不点便找到了我,表示这种事情她也想参与,于是我也带着她一起参与到了挖宝的工作。
本来我以为她只是来打酱油的,但这家伙干活的时候还挺卖力的,而且由于狼人变化的效果,小不点的嗅觉也非常灵敏,居然真的翻找出了不少好东西。
比如那几个镀金餐具以及硬木拐杖就是她找到的,卖到市场上,估计能得到50多枚金币;眼下她手里抱着的盒子,虽然不知道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可光凭盒子本身,也能卖出几十枚金币。
我揉了揉她的脑袋以示鼓励,随后便打开了盒子,里面的东西很是普通,只是一个银质的圆形吊坠而已。
“感觉还不如这个盒子值钱呢。”
“不是噢!阿瓜,这个项链上都有机关的!你看吊坠这里有个按钮,只要轻轻一按,就能弹开。”
我按照小不点的指示按了按按钮,随后吊坠的外壳便打开了,内部的结构很是复杂,但主体结构却是一个刻录着12个数字的圆盘,和一个箭头般的指针。
“这是什么玩意?”
我看不懂这东西的价值,便将吊坠与盒子一起抵还给了小不点,她在检查一遍后,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感觉有点像是怀表,侏儒很喜欢设计这种精密的小东西。”
“怀表是什么东西?”
“就是一种用来看时间的道具,正常来说,上面应该有时针分针秒针的,但这个上面却只有一根针,而且还不动,可能是坏掉了。”
“啊?已经坏掉了?那它还值钱吗?”
“不知道诶,如果能找人修好的话,或许挺值钱的吧。”
小不点也不是很确定,这东西在人类王国还是挺少见的,按理来说还是有点价值的。
总之,目前的这些东西,就是我在莫戈斯洛尔最后能捞到的收益了。
“走吧,去酒馆好好睡一觉,大家好好洗个澡,后面还要走好几天呢。”
我带着遗憾离开了上城区,经过一夜的休整,我又变的元气满满起来。
这次前往米奇斯塞特夫神庙,我这里的队伍共计有5位,虽然大家可能都已经很熟悉了,但还是请允许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每个成员的信息。
首先是寻宝小能手阿姆拉,种族为龙裔,自认为是个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青年,特点是不会被困住,特长是惹祸和让队友生气,除此之外皮实耐揍也是一个很大的特点,目前在队伍里的定位为吉祥物。
其次是小不点,过去是个普通人类,现在是个狼化人,由于从小营养不良,所以身材矮小,发育更是没有,冒充流浪儿很有一手,擅长潜行(没我厉害),探查情报(没我厉害),察言观色(还是没我厉害),以及撬锁(这个我还在学),目前在队伍里的定位为吉祥物。
接着是影子小姐,种族不明,一千多岁的小姐姐,文化人,有涵养,曾经有把神器,现在用不了了,但是可以变成乌鸦,看起来非常的好玩,目前在队伍里的定位为吉祥物。
然后是诺诺斯大叔,他是城里养骆驼的,负责我们此次路程的向导,并且给我们几个提供骆驼,作为回报,我需要护送他一起去神庙参加朝拜。
他就是个路人,连吉祥物都不算。
最后是我!阿瓜!主要负责队伍里的侦察,战斗,财务,人事,管理,饮食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事情,可以说一人包揽了队伍里全部的主要工作。
嗯,感觉,好像跟以前单干的时候没啥区别。
(;¬_¬):“怨种一个。”
“啥?”
(?'?'?):“我说你是团队的大爹!”
“诶~客气~”
在沙漠里前行是一个很无聊的事情,虽然沙漠的景色非常壮丽,但经常是走上一整天都不带变化的,无际的黄沙上有的仅是寂寞的风,地面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枯燥的金色只有到了黄昏时刻,才会被落日染成鲜红,只不过这份红色却是那么的凄艳与恐怖。
我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景色,但影子小姐却看的目不转睛。按照影子小姐的说法,由于她只有哈提尔的知识,却没有对应的记忆,所以她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沙漠。
我问她感觉如何,影子小姐告诉我,这里很美,但她不喜欢。
“正常,确实是没什么人喜欢沙漠,像我就更喜欢森林,那里更有生机一点,我在这想打个野味都做不到。”
我跟影子小姐的对话引起了其余人的注视,小不点以为我在自言自语着,但阿姆拉没什么眼力见,还以为我在跟他说话,居然跑过来插嘴,说沙漠里其实也能找到吃的。
说完,他就跑到了路边的某个沙丘下面开始捣鼓了起来,不多时居然抱着两个西瓜跑了过来。
“我勒个去?!你是咋从一堆沙子里找到西瓜的?”
“它们原本是长在那的,可能之前刮沙尘暴的时候,被风沙给埋起来了,喏,尝尝吧,很解渴的!”
刚说完,阿姆拉就自己掰开了一个瓜,随后看也不看就大口的啃食了起来,我低头看去,发现这个瓜白的发青,一点红瓤都没有,闻起来还有着一股苦味,顿时就没有了食欲,随手就把瓜递给了屁股下的骆驼。
然后,骆驼先是高兴的伸出了舌头,但很快就被苦到了,它嫌弃的看了瓜一眼,又瞄了我一眼,似乎是觉得我想要谋害它,便再也没有搭理过我。
看到这种情况,负责当向导的诺诺斯大叔连忙朝我发起了提醒。
“侠盗大人,这个瓜最好别吃,我们沙漠里的瓜,基本上都是有毒的,有些瓜还勉强能吃,但还有一些包含剧毒,像是这种连骆驼都不愿意碰的,一般都能毒死人。”
“能在沙漠里活下来的东西,大部分都带点毒,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就鲜嫩多汁的植物,基本上毒性都足以致命。”
作为本地的老牧民,诺诺斯的判断我还是信服了,只不过阿姆拉这家伙根本不信邪。见到别人不碰他采的瓜,顿时表示是我们大家不懂得欣赏,然后就吭哧吭哧的把这些瓜吃了个干净。
“看,根本就没有毒!这个大爷纯属在吓唬人。我可是在沙漠里游离了好些年了,什么东西没碰过,大部分都没什么危险,最多也就拉肚子。”
说完,阿姆拉就屁颠屁颠的骑回了自己的骆驼。
嗯,关于阿姆拉的个人信息,我感觉得再加一条,这个混蛋根本不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