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局势形态
作者:顺鸣咏歌   画皮都市最新章节     
    组织部长江枫左右看看,好像这场交锋中被牵扯到的,也就只剩下自己还没有发表意见了。
    他咳嗽一声,说道:“对于秦宇这位小同修的工作安排,我们组织部门是知道的,也是参与了的。
    对于他在镇集摆摊和净街太岁发生冲突的事,这是治安事件,属于巡捕卫局侦查办理的权力范围,咱们组织部门既没必要、也没权力过问。
    既然巡捕方面以正当防卫结案,那么我们组织部自然是尊重的,也是认可的。
    鉴于其为国为民牧边守土两年,期间大小功劳无数,回到家乡却被蒙冤受屈关进看守所近月之久,咱们组织部门迅速行动,专人专办。
    事实证明,这名同修的政治思想是过硬的。
    从军三月,他就获得了连队佛小组的认可,被吸收进入组织成为了一名预备佛员。
    半年不到时间,他就在一次任务表彰大会上,在二等功勋章的领奖台上,提前结束了预备佛员考核期,被大军区思想委员亲自吸收,提前转正,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光荣的佛门佛员。
    至于其业务水平...这名同修在部队期间,长期配合地方巡捕,甚至是咱们最高安全机构——佛安局,从事着查奸查恐,缉毒除恶等高风险任务工作。
    功勋章是最好的证明!
    秦宇同修不但具备超强的侦查能力、军武素质,更有深刻的团队意识,讲协作、懂配合,从来不因为自身的武力值和智力值就特立独行,去趁个人英雄主义。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在征得曾宏代观察员意见及其本人同意后,经本部组织成员讨论决定,将之安排进巡捕局刑事侦查大队。
    我部存在的意义便是为国举才。
    将合适的人安排进合适的单位、合适的位置,是我们的职权,也是职责。所以,对于秦宇同修的工作安排,程序是严谨的,规则是正确的。
    对于乙丑同修所说,在本次案件办理中,他对净街太岁下手过重、可能有含怨报复之嫌,我个人认为是不存在的。
    先不说他和之前在镇上所揍的太岁间有多大仇怨,就说在争执中和争执后所获得的结果来看,也不存在继续报复的理由。
    争执中,他的正当防卫很成功,本身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反而是将那名太岁打了个鼻血横流。
    争执后,虽然他被请进看守所协助调查,但沉冤得雪,也获得了行政补偿。反观那名太岁,反而是因为本次事件被做了停职处理。
    认为一名赢家会去报复一名输家,还说是因为心含怨怼,这怎么看都属于逻辑错误的想法!
    更何况,本次案件中的此太岁并非彼太岁,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因对个人的怨恨,就将这种怨恨延伸到其所从事行业的整个单位群体。
    秦宇是一名正常人,更是一名政治思想都相当成熟稳健的正常人!
    所以,乙丑同修的假设,或者说臆想,我作为参与了对秦宇同修思想审查和考核的组织人员,是不同意的。
    如果其臆想成立,岂不是说明我组织部门人员的工作懈怠?或者是说我组织部门有违法违规用人的嫌疑?
    基于此项担忧,我不得不将整个流程,以及秦宇同修的个人情况做出这么个详细解说。对于耽误大家的时间,也就只能是敬请谅解了。
    最后强调一句:我完全同意本次案件中,巡捕方面的结案报告,并提议对净街太岁相关人员进行纪律调查和处罚。”
    话落,江枫不再开口。
    没去管从始至终都盯着他看的、面无表情的吴甲的心里想法,也没去看法令观察员乙丑投过来的怨恨的眼神,他低头、拿笔,就在身前的小本本上开始了写写画画。
    看过来又如何?盯着看又如何?时代变了!
    虽然之前的他,也是和前观察员吴甲走得比较近的常议之一,但组织部本来就该是在观察员的领导下工作的,这谁也避免不了。
    他没有刻意针对过县令曾宏,也和吴甲之间并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违规违法的利益牵扯,所以及时转身是最好的选择。
    在上次的常议会上,被民武部长李寻欢逼迫着表态,支持了秦宇属于正当防卫行为的言论一方,也就是间接支持了曾宏县令。
    当时对民武部长李寻欢有多恼火,现在对他就有多感激。
    那可是属于提前站队!比巡捕局长叶开的后来反水投靠不知道强了多少。
    纪律观察员张强也看了看江枫。当然,他的眼神就要清澈纯净得多了,最起码没有什么怨恨之类的复杂情绪。
    他只是有些郁闷而已:你解释你的工作流程就好,牵扯出我这个纪律观察员来干嘛?
    虽然调查本次暴力执法的净街太岁也是我的意愿,但本身意愿和被逼表态所收获的认可,它能一样吗?
    好一只老狐狸,不但拿自己部门的工作去站队,还顺手分去我纪律部门的一份忠心去狠拍马屁!
    不当人子!
    还不得不接着他的话开口表态!
    就很憋屈!
    “对于净街太岁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行为,我纪律委员会是愤慨的,是不能容忍的!这种行为不但伤害了民众对我佛的感情,也对朝廷的形象造成了破坏。
    对于秦宇同修能够当机立断进行制止,我个人是持赞赏态度认可其行为的。
    既然巡捕方面已经给这次案件作出了正确的结案报告,那么咱们就应该信任办案同修的佛性原则,尊重其意见,而不是毫无根据地去怀疑。
    怀疑一切是我佛我教赋予我们纪律监察员的权力,是纯净队伍、预防腐化的应有思想,但咱们不能随意怀疑,更不能胡乱怀疑!
    没有根据的怀疑不可取!
    如果这样,咱们下面的同修就没法做事了!但凡动一动就会被质疑其目的,就会被调查传讯,谁还能做事?谁还敢做事?
    那不是在为我教纯洁队伍,那是在给咱们朝廷的发展建设事业设置障碍!
    所以,我相信咱们的办案巡捕在本次案件中的佛性原则,认可其结案报告的公平公正。
    至于对本次事件中净街太岁的调查问题,清除害群之马,本就是我纪律部门的分内之职,应尽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