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在看守所我也能令人犯都听我的
作者:马到成功程雨烟   埋情葬爱法苑宝典最新章节     
    埋情葬爱(在看守所我也能令人犯都听我的,异种也称王)
    于剑仁、毛烟雨、邱玲珑三人先后找到看守所所长、民政局局长和工作人员,烟雨据法力争:\"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5条,没有规定必须做婚检,只要双方自愿、达到婚龄、未婚、不是三代以内的亲属、非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可以登记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病、传染病之类的,主要是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不是精神病、传染病之类的疾病,就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不做婚检如何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病?因此民政局不能以疾病为由不准结婚。结婚的誓词是不论疾病、贫穷,不离不弃。那么以重病为由不予颁证就违背了婚姻的宗旨。为了优生优育,可以不准生育,而不能不准结婚。高墙内外隔绝,是根本没有生育机会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可以剥夺人犯包括死刑犯的结婚权,看守所不能以公权干涉婚姻自由。”
    剑仁先后偷偷将钱塞进看守所所长、民政局局长、工作人员的裤袋里,没人能看到,监控也拍不到。邱玲珑哀哀哭泣,跪求会见权。终于求得看守所所长同意,民政局工作人员到看守所颁结婚证。
    于剑飞为了制造病危假象,只偷吃些食物,在人前只喝牛奶,每天大部分时候闭气,处在昏迷状态。人很快瘦成了皮包骨,看上去象是行将就木。
    看守所将于剑飞转往武警附属医院治疗,孟九霄打听到消息,打电话告知于剑仁。于、毛、邱三人找公安局长,拿着户口簿、结婚证要求批准会见于剑飞。
    烟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34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35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我们请求批准会见。”公安局长道:\"我凭什么要批准?”
    烟雨道:\"对于死刑犯执行死刑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都应见最后一面,更何况是病危?公安机关应当保障人犯的临终会见权。十几天前还是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昏迷不醒?我们有理由怀疑有人想要毁灭证据、杀人灭口,我们要亲眼看到才放心。”剑仁偷偷塞钱,邱玲珑跪求,局长走到哪跟到哪,一直跟到他家。
    局长道:\"你们去找检察长、法院院长、审判长,他们同意我就批准。”三人又去找检察长等人,塞钱跪求,终于求得批准。局长办了两张《会见出入证》给他们。
    于、邱拿着《会见出入证》赶到武警附属医院,通过重重关卡、搜身,终于来到病房。剑仁关上病房门,偷偷塞钱给两武警,悄声道:\"通融一下吧?我们去卫生间一下,让邱玲珑和于剑仁单独待半个小时吧?”一武警手按在枪上,神情紧张道:\"你想干什么?劫狱吗。外面重重把守,你们逃不出去的。\"
    剑仁手按在武警的手上,道:\"我不想干什么,只希望能给我的弟弟留个后代。男女之间那点事,你懂的。你们俩都不是我的对手,没有机会拔枪的,我们兄弟的身手你们应当知道,来无影去无踪,我们不到万不得已不想伤人。我是拼着死命来的,你也不希望同归于尽吧?\"抓住武警的手逐渐用劲。
    邱玲珑下跪哀哀哭泣,道:\"人生在世,什么都是空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死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孩子是真的,子孙万代,生生不息。没有后代就白来这世上走一遭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判死刑,我们以后都不会再有机会了,想见一面只怕都不能够。我们是冒死前来,只希望能留个后代,求你们成全。”
    剑仁道:\"她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冒着生命危险和一个死刑犯结婚?只为给他留个后代。”两武警走进卫生间,于剑仁、胡杰书也走进卫生间,胡杰书关上卫生间的门。
    过了半小时,武警道:\"到半小时了,会见结束,邱玲珑,好了吗?\"过了一会儿,邱玲珑敲卫生间的门,胡杰书将门打开。邱玲珑掩面哭泣,道:\"今日一别,生离死别,还能再相见吗?\"
    过了些天,邱玲珑检查发现怀孕了,到单位辞了职,结清了工资。每次发工资她都会到邮局去寄钱还有买衣服给于剑飞,自己只留日常开销的钱,什么也不舍不得买。
    邱玲珑告诉剑仁喜讯,剑仁大喜,道:\"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媳了,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会代我弟弟照顾你们母子俩一辈子的。你和父母打声招呼,我带你回父母家,由我爸妈照顾你,好吗?\"邱玲珑打电话给父母,只说是去上海打工,隐瞒了实情。
    烟雨道:\"让医生开个假证明,只说是怀孕六个月了。隐藏在家中,不要出门,这次的事不能让人知道。孩子出生后开个假的出生证明,前推六个月。”
    于剑飞已经转回看守所医院中,孟律师会见,告诉了他实情,剑飞喜极而泣,道:\"我终于有后了,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了,我不知还能不能看到孩子出生?非常感激你冒着坐牢的风险帮我,请你带话给她,让她改嫁了吧?不要等我,我是不可能出得去的,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判死刑?我是没有机会报答她了。”
    剑飞每天半夜半躺在床上,从内衣口袋里拿出邱玲珑给的过塑照片,一遍遍地抚摸,喃喃地道:\"半死不活、行尸走肉、苟延残喘、不惜自污,我什么时候变成这副熊样?心碎了死了,又有谁能知道?”幻想着抚摸她的身子,喃喃地道:\"刻骨铭心的相思,若能再得一次这样的缠绵,死而无憾,可惜怕是想要摸一下她的手都不能够了。”剑飞逐渐开始吃些稀饭,整天半死不活的样子。
    于、毛、邱三人回到上海,剑仁带邱玲珑回到上海郊区的家中,由父母照顾。父母对邱玲珑是万千宠爱,生怕她肚里的孩子有个闪失。邱玲珑藏在家中,不敢出门。于母对邱玲珑道:\"你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
    剑仁问烟雨看守所内的情况,烟雨道:\"人犯进看守所后,体检、拍照、录指纹等,剃头、冲冷水澡、换号服,管教问话要抱头、蹲地、面墙,没有一点人格尊严权,然后进过渡房,即过渡仓,铁窗铁门,一间监房二十人左右。在看守所内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很多是亡命之徒,要想不被人欺,只有斗智了。\"
    烟雨用手指点自己的太阳穴,道:\"在看守所我有办法不受人欺,去年我进去以后,等管教一走,我就坐板。号长就说:‘这地方是你坐的吗?坐厕所那边去。’我说:‘当年我坐牢的时候,你们还没出世呢。你们如果肯听我的,我可以帮你们做罪轻甚至无罪辩护,至少可以减几年刑。不过我有一个条件,谁敢出卖我,大伙共同对付他。’大伙都说:‘如果你能救我们出去,要我们做什么都可以。’ ”
    剑仁道:\"你胆子也太大了吧?就不怕有人出卖你?”烟雨道:\"我又没做违法的事,怕什么?敢抓我,我就要把看守所闹他个天翻地覆,要他们看到我就头疼。我当时就说:‘我是学法律的,可以帮你们普及法律知识。光会背法条是没有用的,关键是要活学活用。懂法的律师很多,敢尽心帮你们辩护的却是少之又少,如果自己不懂法,弄不好就被律师忽悠了。到了法庭上,如果律师的言行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你们就可以依据法条逐条驳斥律师,让家属到司法局、律师协会去投诉,看他还敢忽悠你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