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血染饭店客房的母子2
作者:张家港小赵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最新章节     
    协助锦江分局刑警大队在广州查找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在广州的下落。
    于是,李运宪立即退掉了已经定好的回成都的机票。
    按照专案组提供的三个人的情况在广州开始查访工作。
    很快他查明。
    1月3日那天。
    一个叫陈某凤的人从东莞打电话通知吴建的前女友韩某云。
    吴建在1月1日到东莞,向他要了韩某云在广州住处的电话号码。
    据此,李运宪断定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很可能已经来到了广东。
    根据李运宪发回来的调查结果。
    专案组立即派锦江分局刑警大队冯刚和冯石两位副大队长带领侦查员万军、黄俊和李炼组成缉捕小组。
    1月12日。
    缉捕小组赶赴广州对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进行查缉。
    1月13日。
    缉捕小组在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找到了陈某凤。
    陈某凤交代。
    1月1日下午。
    吴建到东莞市中堂镇找到他。
    先问韩某云在何处,陈某凤说韩某云已经到了广州。
    于是吴建向他要了韩某云在广州租住地的电话号码。
    并且在交谈中透露出:“出去混几年再回去,我还有两个朋友在深圳龙岗等我,他们是重庆方向的人。”
    离开时吴建还从陈某凤处拿走了100元钱。
    根据陈某凤的描述,吴建手上还戴着一枚金戒指。
    对这枚金戒指的细节的描述。
    专案组发现和尹某章描述的曾经戴在易某芬手上的一枚金戒指的细节惊人吻合。
    至此,专案组确认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三人此刻就在广州。
    可是,他们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广州、深圳等地查了一个多月,却一无所获。
    因为广州、深圳等地一共有两万多家企业。
    且在用工制度上没有严格的身份审核制度。
    当地私人出租房屋也不需要验看身份证,暂住人口登记的随意性也极大。
    再加上在广州深圳打工的四川籍人员数量极大,稍有不慎就会打草惊蛇。
    排查陷入停顿后,缉捕小组只好返回成都,另寻他法。
    3月1日。
    刑警黄俊和尤兵根据手头掌握的线索,再度确认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就在广州或者深圳。
    且已经掌握了他们藏身的大致范围。
    为了避免上次侦查搁浅的情况,他们先行物建了一名合川籍打工人员为特情人员。
    此人工作认真、交往广泛并且没有任何案底,对公安机关也极为敬畏。
    根据专案组的布置。
    该名合川籍特情在他熟悉的布吉、坪山一线通过他的关系网了解春节从内地到深圳和合川籍人。
    此外,广州市公安局也启用了自己的秘密力量协助专案组进行查缉。
    3月27日。
    专案组接到特情传来的消息。
    袁小鹏的哥哥袁小波在3月中旬曾经到深圳寻找袁小鹏,现已经返回四川。
    于是,锦江分局刑警大队立即派人前往合川找到袁小波。
    袁小波供称:有一名曾在深圳打工和叫何某国的合川人从深圳返回合川给他带信,说袁小鹏在深圳。
    于是袁家老爹立即要求袁小波去深圳找袁小鹏。
    袁小鹏到达深圳后找到何某国的弟弟何某春。
    得知1月上旬的时候袁小鹏曾经在龙岗区坪山镇汤坑石场出现过。
    于是,正在深圳缉查的黄俊和尤兵立即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找到了何某春。
    要求其带路前往坪山汤坑石场找袁小鹏。
    然而,这个石场有民工上万人。
    且没有统一管理。
    人员流动性极大且合川籍民工较多。
    未免打草惊蛇,黄俊和尤兵也不敢随意上山进行搜查。
    3月30日。
    锦江分局刑警大队冯刚副大队长带着三名侦查员来到深圳增援。
    经过讨论,决定先由合川籍特情去石场查找四川籍民工集中的几个小石场。
    然后由黄俊和尤兵化装成民工,以受袁小鹏哥哥袁小波的委托找袁小鹏为由进行排查。
    在走访了几十家小石场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曾经待过的石场。
    但此时三人已经离开了石场。
    但石场民工反映:这个石场的小包工头可能知道三人的下落。
    于是,冯刚副大队长在3月31日化装成砂石商人以谈生意为由接触了该石场的承包人杨某某。
    在得知冯刚的身份后,杨某某当即承认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三人曾在这里打过工。
    并且在3月4日由他亲自带往广西陆川县的一家采石场打工。
    为了尽快抓获三人。
    冯刚于4月1日通过锦江分局的一名广州籍干警的个人关系,在广州借到了一辆广州地方牌照的“红星”面包车和两位司机。
    载着他们连同合川籍特情和杨某某一起连夜直奔陆川县。
    4月2日22时。
    终于冒着当地的大雨抵达。
    随后立即和陆川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派人在杨某某的指引下查看了那个采石场的周边地形。
    4月3日凌晨1时左右。
    缉捕小组和陆川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同行们刚准备对采石场采取行动的时候,正好撞见了看录像归来的吴建,当即将他擒获。
    吴建交代说钟昌斌和袁小鹏就在采石场里睡觉。
    缉捕小组当即冲进采石场,在工棚内将呼呼大睡的钟昌斌和袁小鹏擒获在床。
    随后马不停蹄地将三人押回广州进行突审。
    同时,杨某某向冯刚副大队长坦白,说钟昌斌曾将一部照相机送给了他。
    他将这部相机交给他的妻子带回广西老家。
    于是侦查员吴学良跟着杨某某前往陆川县城,取回了这部相机。
    后经尹某章辨认,确认相机是妻子易某芬的随身物品。
    回到广州后,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对杀害易某芬和尹某恒母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994年下半年开始。
    钟昌斌在和尹某章、易某芬夫妇的交往中发现他们在每月月底都要收到十几万元的货款后再送回合川的永生罐头厂。
    而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就起了杀人劫财的念头。
    于是便伙同袁小鹏和吴建密谋在12月的月底实施抢劫。
    12月27日下午。
    三人携带尖刀前往中成饭店。
    19时左右从饭店餐厅翻墙进入饭店,来到109号客房门前,由钟昌斌敲门。
    此时正在看电视的易某芬开门一看是熟人,于是就请三人入内。
    钟昌斌进屋后问易某芬:“尹某章呢?”易某芬回答:“回合川了,几天后才回成都。”
    三人进屋后就和易某芬闲谈,并一道看电视。
    21时左右。
    坐在门边的吴建顺手关上房门。
    随即袁小鹏突然伸手掐住易某芬的脖子并用腿将易某芬压倒在床上。
    然后钟昌斌和吴建也一拥而上,用尖刀对着易某芬的头部和颈部猛刺,易某芬被活活刺死。
    易某芬倒地时撞到了玻璃茶几,声响惊醒了正在床上睡觉的尹某恒。
    三岁的尹某恒大哭起来。
    袁小鹏见状,冲过去用被子将尹某恒的头部捂住。
    待尹某恒不动后三人开始翻箱倒柜寻找钱财。
    然而几分钟后,尹某恒苏醒过来并又大哭起来。
    吴建立即又用尖刀朝孩子的左胸和腹部各刺了一刀,尹某恒就此被杀害。
    因为货款已经由尹某章送回了合川。
    因此三人仅仅只搜到了几百元现金和放在抽屉里的两件首饰和一部照相机,只得仓惶逃离现场。
    随后从成都北站乘坐长途客车到内江,又转乘火车逃到广州。
    依靠合川籍老乡的掩护和报信几次逃脱了专案组的排查。
    但最终也没有逃出专案组的法网。
    至此,成都中成饭店特大抢劫杀人案历经三个月零六天终于告破。
    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因抢劫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最终,三人全部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