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载坖是支持海瑞清丈田亩的,但是前提是海瑞必须完成赋税的征收,否则嘉靖绝不会放过他的。这点是朱载坖最担心的问题。
朱载坖很清楚,欠粮的关键就是士绅们,尤其是有官身的士绅,他们论品级免纳一定数额的税粮,可视为对官员低俸薪待遇下的一种补偿性福利。不过,缙绅往往将这种合法的优免肆意扩大,谋求法外收益,就是所谓的冒滥之弊,包括接受“诡寄”、“投献”,兼并土地, 隐藏人丁,扩大优免田粮的数量和范围,拒绝承担优免范围之外的里甲正役,甚至公然逋赋,转嫁赋役责任。
除了诡寄之外,要命的就是花分了。所谓花分,就是花户分田。
花户并非实际存在的人户,而是州县衙门统计在册的纳税单位。烟户是保甲的构成单位,为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户。
最初烟户与花户是统一的。花户统计之初,应该是针对人户的统计,若统计比较准确,那么其时在册的纳粮花户涵盖的人口应该与实际人口相差无几。但问题在于,官府关注的并不是户中实际纳粮交钱的人是谁,而是在册的花户能不能交齐钱粮的额度。至于花户是否已经自然消亡徒具空壳,或者是否实际已别居分析,都不是其关心的内容。
这时候就是士绅们上下其手的时候,士绅们会和衙门小吏勾结在一起,把主要的赋税移到某几个花户,而实际上这些花户恐怕早就已经没有任何人丁了,官府收税也就成了无稽之谈。而实际收入的田产移到另外的几个花户中,如此便可达到偷逃赋税的目的。这就是花分。
和诡寄比起来,花分更加难以查出来。海瑞的意思也很明确,那就是不清丈田亩,就无法保证官府的税收,所以必须先清丈,再征税。
朱载坖有些担忧的说道:“海二府,你可知道其中的厉害?”
要从这些士绅们们手中收税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身败名裂。
海瑞不以为意的说道:“但为国家,何论其他。”
朱载坖不由得说道:“既然海二府有此心,孤就当成全你!”
朱载坖随即叫来几位讲官,和海瑞一起商量此事,讲官们提出,除了诡寄、花分之外,还有揽纳,所谓揽纳,就是有一个士绅包揽一整片土地的税收,由他向朝廷交税,然后在向百姓收取,说白了就是包税。
最开始揽纳者的主体是城市中的权势之家或无籍之徒,他们从税户或解户那里兜揽代纳,通过揽而不纳、虚买实收、以次充好等途径谋取钱财,现在这个已经是士绅们的特权了,乡绅采用诡寄等方式,将民户田粮兜揽到自己名下,包收代纳,多收少交,以牟取厚利。
其实朱载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抑制士绅的土地兼并。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士绅们滥用特权的种种行为,已构成逋赋的重要因素,甚至到了上亏国计,下损民生的地步。
朝廷的优免政策,实际上成为他们欠粮的工具。按照嘉靖二十四年颁布的优免则例:京官一品,免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免粮二十四石、人丁二十四丁。三品,免粮二十石、人丁二十丁。四品,免粮十六石、人丁十六丁。五品,免粮十四石、人丁十四丁。六品,免粮十二石、人丁十二丁。七品,免粮十石、人丁十丁。八品,免粮八石、人丁八丁。九品,免粮六石、人丁六丁。
本来按照这个制度,就是说如果一个一品官绅之家,有田粮五十石、人五十丁,按 照优免则例,有三十石,和三十丁是可以优免的,余下的二十石和二十丁,是必须承充徭役,不得逃逋的。
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些依附于官绅之家的宗族、亲戚,甚至奴仆都是不服徭役的,官绅逋逃,重役都加在了小民身上,使得他们不堪劳苦。这是朱载坖他们现在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朱载坖接着问道:“除官绅之外,苏州还有哪些占有巨额土地的?”
海瑞说道:“还有就是寺院,他们也占有大量的田产。”
苏州地处江南腹地,人口稠密,寺观林立,为僧者冗杂,而其中私自为僧者大有人在,这些寺院不仅人数众多,还占有了大量的土地。江南地区寺院林立,大大小小不计其数,拥有田地也是多少不一,肯定超过原本数额规定。
按照朱重八的规定,钦赐田地,税粮全免。常住田地,仍有税粮,仍免杂派差役。 僧人不许充当差役。这个规定无疑为寺院扩张土地提供了方便,自大明建国伊始,僧道多占田蚕食百姓田地的现象就层出不穷。
于是朝廷限定僧人每人五亩田,多余田地给民众耕种。但是寺院占有的土地远远超过朝廷的限额,海瑞说道:“江南寺院田多或数百顷,而官府徭役未尝及之,贫民无田,往往为徭役所困。”
朱载坖之前就听聂豹言及庙产的问题,但是到苏州来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此事,现在正好一并问及,首先就是要搞清楚这些寺院到底有多少田地。
据海瑞的查访,镇江鹤林寺占田1583亩,径山万寿寺亩,常熟破山兴福寺僧田六百亩,其余各处寺院,少则数百亩,多则数万亩,虽然朝廷规定寺田也要缴纳赋税与徭役费用,但寺院借助权势,得以优免。这些相关费用自然而然转嫁到民众头上,加 重了民众的负担。而寺院则凭借特权,圈占土地,转租收利,剥削百姓。
朱载坖说道:“清丈田亩,固然要做,但是要请旨陛下再说,寺院的田产,朝廷早有明文,一僧五亩,不得超过,当比照度牒,没收多余土地,纳为官田。”
对于这些秃驴,朱载坖可不会客气,反正嘉靖也不待见他们,收拾了也就收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