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带着刘冬梅回娘家
作者:静水11   重生九零:想当个富二代不过分吧最新章节     
    自己天天给山上干活的人做饭送饭是为了谁呀。
    这山上卖树赚的钱,不也有吴书容的一份吗?
    真的是,自己这累死累的打工,还说自己没干活。
    见老妈不高兴,吴书容连忙道:“妈,看我说话嘴快,没把门。”
    “知道你喜欢吃桃子,我给你带了些桃子回来。
    这可是家里最后一波桃子了,下次想吃桃子的话,只能等明年了。”
    “走走走,妈,我们先进屋说。
    这位是刘冬梅,我那妯娌刘春梅的三妹。
    我带她来家里玩玩。”吴书容一边说着,一边催促大家往屋里走。
    “欢迎,欢迎,快屋里坐。”王秀秀其实见到大闺女带人来的时候,心里就有了猜测。
    毕竟大儿媳妇之前干了什么,她虽然没多问,但多少还是了解些的。
    有些话在外面晒场上不好说,但进屋了就不一样了。
    反正屋里关上门,外面也听不到,
    吴书容跟老妈说了下来意。
    “这样呀,孙术民这人还算勤快。
    最近在山上帮忙砍树,反正如果家里没啥事的话,他每天都在山上干活。
    要不,等下你们跟我一起去山上送饭。
    反正我这午饭做好后,也要背上山给大家吃的。
    就一起去,当送个饭,我们不说,也没人问的。”王秀秀觉得想看孙术民平时在家干什么还不简单?
    最近孙术民天天都在山上干活。
    正好要送午饭,等下就一起去,不就看到了吗?
    “这不好吧?那山上干活的人那么多。”刘冬梅抹不开面子。
    这人太多了,自己去,算什么事?
    “那要不,你就隔远一些看看,
    反正树林里,随便找个树丛挡挡,只要你不说话,也没人注意到你。
    到时送完饭,我们就回来,也没人知道。”吴书容觉得小姑娘是抹不开面子。
    这容易呀,远远的看,不让人看到总行了吧?
    反正山上树多,你躲在树背后,躲在草丛里,躲在大石头后面,也没人注意到。
    “行,这办法好。”刘冬梅同意。
    “好,那我再做个菜,等下我们将就吃个饭,吃了饭就去山上送饭。”王秀秀也没多余的时间再做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客人了。
    毕竟自己还要忙着给山上一群干活的人送饭。
    所以三人中午吃饭的时候,桌上就多炒了个肉菜而已。
    等晚上再做点好菜招待客人好了。
    “今天中午吃什么好吃的呀。”吴书容看了下,旁边大铝锅里面装了满满一锅土豆烧鸡。
    问为什么是土豆烧鸡,问就是土豆都是自家地里种的,不需要花钱买,省钱。
    当然是家里有啥吃啥。
    “就一个土豆烧鸡,我再凉拌个黄瓜。”一荤一素两个菜,反正分量大,也够吃了。
    正好地里的黄瓜可以吃了,直接凉拌省事。
    至于什么汤菜就算了,也不方便背上山去。
    反正之前拿了个铝锅去山上的。
    直接在山上随便挖个灶,生个火,接一些山上的小溪里面的水,烧开了就能喝了。
    也不费那劲了。
    “妈,这甄子是连甄子带甄子里面的饭一起背上山吗?”吴书容想着老妈每天一个人又要背饭又要背菜也是不容易。
    “不用,那甄子多占地方呀。等会儿把饭倒出来,装在盆里,端上山就好了。”反正这饭一时半会儿也冷不了的。
    背篼的最下面是放的铝锅,铝锅里面装的是满满一锅土豆烧鸡。当然这菜汤汁很少,就不容易晃荡出来。
    铝锅上面放的是一个盆,盆里装的是凉拌黄瓜。
    再在盆上面盖个盖子,用毛巾夹塞一下背篼内各处的缝隙,这样可以减少晃动,避免盆里面的菜倒出来。
    至于剩下的米饭,往常的话,是王秀秀装在盆里端着去的。
    但今天不是有两个帮手吗,自己的活也轻巧些。
    于是三人吃完午饭,就送饭菜上山了。
    吴书容背着背篼,王秀秀端着饭盆,刘冬梅跟在后面,三人上山了。
    三人走在树林里杂草丛生的小路上,远远的就听到前面有一群汉子的声音。
    “来,加把劲,一二三,嘿哟,嘿哟,嘿哟。”
    “哎哦,热死了。”
    “就是,这都还没到最热的季节,天气就这么热,我这汗水就没停下过。”
    “来,喝口茶水,都放凉了的,喝着凉快凉快。”
    “我觉得这还算好的,山上干活还算凉快。
    你是不知道城里工地上的活才恼火。
    我邻居家老二,就在城里干活,去年夏天的时候,他说那水泥地晒热了,打个鸡蛋上去都能熟,热得很。”
    “别说城里了,就夏天晒谷子的时候,那晒场上的水泥地晒热了,光脚走在上面,都烫脚。”
    “城里工地上干活是热,在山上干活虽然蚊虫多了一些,但热了可以去大树下挡挡,还可以去小溪里面洗个脸,还算凉快。”
    “张哥,赶紧的,我们抓紧时间把这几根木头扔下山,就去旁边歇会儿。”
    虽然天气不算太热,但也是大太阳,加上大家还干着力气活呢,所以也是一身汗。
    刘冬梅来的时候,远远的透过树林缝隙就从三三两两的人群中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那个穿着灰色背心,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肩上扛着一根木头的黝黑男人。
    男人肩膀上绑着一块用废弃轮胎做的简易垫子。
    还真是会想办法,这样肩膀就不那么遭罪了。
    这个男人的身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他的手臂上肌肉鼓起,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每一步都充满了男性的阳刚之气。
    汗水如同雨点般从他的额头洒落,浸湿了他的背心,但他似乎毫不在意,继续坚定地前行。
    与上次见面相比,仅仅过去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男人却已经变得比之前更黑了许多。
    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显然是因为每天都在户外辛勤劳作和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的缘故。
    看着他的模样,恩,确实是个天天干活的主。
    或许是天气太热,刘冬梅不禁脸色有些微红。
    这山上干活的男人们太多了,刘冬梅不好意思直接过去。